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9章 大采购(第1页)

不确定老徐下午有没有来林场,所以徐清风下了公交,便直接朝着黑市去了。

之所以没有去林场的国营饭店和菜市场,是因为那边都有固定的供货渠道。

他过去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

别人凭啥收他的野鸡和野鸭。

所以啊,只能去黑市那边做买卖。

不过徐清风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卖不出去。

林场小几千人规模,加上家属,那对物资的需求海了去了。

一两万人每天的吃喝拉撒,是一个天文数字。

前世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林场那边鼓捣出了一个特大的商业城。

附近村子的村民,都不赶集了,去商业城买东西,种类多,价格实惠,品质还有保证。

不过,林场也就这几年的辉煌了,等到90年之后,效益便急转直下,开始走下坡了,最后在千禧年前后彻底关停。

徐清风扛着麻袋,站在脏乱差的黑市门口,嘴角浮现出微笑。

林场的死活他才懒得管呢。

如今79年,距离90年林场效益变差还有整整十一年的时间,难道十一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他财富自由?

那他混的也太不行了。

找了个位置,徐清风把野鸡野鸭拿了出来,摆放在脚下。

这边的人流量还是不错的,林场这边的工人,对经济的察觉,比农村那边要好上很多。

“哟,小哥,你这是树鸡吧?”不一会,一个老头看到了飞龙,眼前一亮,蹲下身子,跟徐清风搭话。

“这位老先生,您眼力真好,可不就是树鸡。”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夸了一句。

飞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树鸡,因为飞龙平常的时候,喜欢在地上溜达觅食,一遇到危险,就飞到树枝上,这也是为什么管它叫树鸡的原因。

“没错,我可是好一阵子没有看到树鸡了,你说个价,多少钱,我要了。”老头打量了一下飞龙的脚爪,确定了这就是飞龙。

别的家禽的爪子都是前边都是三个爪趾,而花尾榛鸡是爪子前边却有四个爪趾。

这和传说中的龙的爪子是一样的,也是区别飞龙跟家鸡的一个因素。

徐清风也是知道飞龙的价格的。

因为飞龙肉质极为细嫩,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味道极其的鲜美,而且还具有大补的功效。

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好这一口,飞龙不是论斤称的,而是论只,一只十块。

差不多相当于林场工人一个星期的工资。

这是一个很离谱的价格。

要知道,八十年代,猪肉的价格才8-9毛。

一只飞龙能买近十来斤猪肉。

“价格还算是公道,我要了。”老头没有还价,直接拿出了十块钱,买走了飞龙。

徐清风给老头装好,询问他贵姓什么。

“贵姓不敢当,小老儿姓李,木子李,林场的厂长是我儿子。”老头笑呵呵说道。

徐清风直呼好家伙,感情是厂长老爹,难怪见识和出手都是不凡。

十块钱的飞龙,说买就买了。

武帝  同桌?过来嘴一个!  万人迷原女主创飞虐文  愚蠢假少爷活该被报复  穿越星际:妻荣夫贵  离婚后和前夫官宣了[娱乐圈]  末世作精指南  恶名满京城后世子他自荐枕席虞疏晚慕时安免费阅读无弹窗  燃烧奶油疯人院  视死如归后,才知道是重生  停风  今天亲亲老婆也帮我挡黑热搜了!  【鬼灭之刃】以鬼为食  我的亿万冷少  说好的悲惨男大呢  我的能力池高人一等  被逐出宗门后,美人师尊跪求我原谅  木叶:宇智波止水的军师联盟  山涧之花  馀烬馀温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