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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韩见刚才那个女店员向着自己这边走来,连忙拉着王星就跑,不带丝毫犹豫。
还顺带这把那张罪恶的纸片团成球,丢进垃圾桶。
李韩觉得,自己的一世英名可不能毁在这里啊,尽管现在还没什么英名就是了,不过万一以后有了呢。
“偶像,咱这是去哪啊?还有几家好玩儿的没逛呢。”王星见李韩沿着来时候的路线开始返回,不知道他要去哪,就这么跟着也要有个目的地吧。何况李韩又不熟悉路,万一迷路了多不好。
“去吃肉夹馍啊,学校前边那家味道就不错。”李韩说的理所当然,头都没回。开什么玩笑,逛街哪有吃饭重要,而且要继续逛的话,明天自己来多好,今天真是太丢人了。
王星一愣,怎么说风就是雨啊,他倒是没打算赖账,不过现在离午饭时间还有一会儿吧。
“老板,来四个肉夹馍,一碗鸡蛋汤。”李韩跟老板说完又转头询问王星,“你要几个,自己点,别客气。”
不到饭时有什么关系,反正是放假,饿了就吃谁也管不着。而且不在饭时还有个好处,那就是人少,不用排队。一般来说,物美价廉的摊位和店面,在饭时都是爆满或者拍长龙的,学校附近尤为明显。
“是不用客气,我要三个,加一碗紫菜蛋花汤,都别放香菜。”
“好嘞,先坐吧,稍等一下,马上就好。”老板立刻开始动手,并招呼二人坐下。
小店里除了李韩二人没有其他客人,就近找了个座位便坐下了。
“偶像,这大中午的吃肉夹馍,我怎么觉得有点儿奇怪啊。再说了,这是我第一次请偶像吃饭,是不是有点儿”在王星印象里,这东西基本都是当早餐吃的,午饭吃这个,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而且第一次请客,有种很寒酸的感觉。
“有钱难买我开心,想吃就吃呗,吃饭还管那么多。而且按你这么说的话,第一次体验午餐肉夹馍,不是该感觉很愉悦?”李韩边说边取出桌边小盒子内的筷子,自己和王星一人一双。上菜之前玩儿筷子,是李韩的一个小习惯。
“偶像,咱们要的肉夹馍,好像不用筷子吧。”王星看着面前的筷子,难道不是用纸垫着上手抓吗?喝汤也有勺子啊。
“老板,再给我们拍个黄瓜!”李韩立马回头让老板加菜,这不就需要用筷子了,这么机智,自己简直是个天才。
李韩回过头来,看着王星,王星也看着李韩。对峙几秒之后,王星率先没忍住,噗哈哈的笑了起来。王星一笑,李韩也跟着笑了起来。
两个人一起笑,越笑越厉害,没道理的笑。
开心这东西,其实是会传染的,很多时候,哪怕是本来不是很好笑,但只要身边的人开始哈哈大笑,人们也会跟着笑起来。
如果两个人都觉得该笑,对着笑起来,欢乐的气氛往往会延长几倍的时间。所以如果从某种角度来说,快乐需要分享的道理也没错,当然前提是找到能理解这份快乐的人。
排位五杀的激动,只有玩过同类游戏的人才能理解,只有玩着相同游戏的人才能共情;喜欢的剧、番更新的兴奋,只有追过的人才能明白,只有追着同样一部的人才能分享;爱一个人的心情,只有同样付出过的人才能体会,只有喜欢着同一个人的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白学什么的,请务必打死。
两人笑声收敛起来的时候,老板已经把主食(肉夹馍)端上来了,按要求分别放到了两人的面前。
“先吃着,剩下的马上就好。”老板本来微笑的嘴角,也被二人传染的,弧度更加明显了。
“谢谢。”“谢谢。”
老板的身形属于比较发福那种,胖但不是很结实的感觉。老板娘身形也差不多,不过现在不在这里,忙的时候夫妻一起忙活,闲的时候轮流照看生意。
这也是李韩认同这家店的原因之一,口感和卖相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安全也是不能忽视的条件。
别的行业不算,卖肉食的人就该胖一点,如果很苗条的话,不是说明他们自己都不吃?不考虑更高端的营养均衡搭配程度,单就街边小摊小店来说,一个喂不胖自己的厨子,不是李韩认可的好厨子。
虽然这个逻辑很强盗,很没道理,但李韩觉得吃饭的事情上,按自己的逻辑判断事情没什么不对,起码自己吃的开心不是吗。
他又不把这个逻辑强加给别人,不会影响谁的生意,所以没毛病。
垫上纸,拿起来,咬一口,嚼一嚼。
“嗯,好吃!”李韩边吃边点头,‘好吃’就是李韩对美味的评价,如果更加美味,上边还有个‘特别好吃’,别的词就没有了。什么肥而不腻、脆而不老之类的形容词,李韩从来没用过。
在他的逻辑里,好吃就是对上胃口了,而每个人的口味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别,那些美食评论,除了商业互吹,在他这里没多大实际价值。虽然自居半个吃货,但其实可能是个假的吃货。
“嗯,是挺好吃的。”王星吃过之后,也表示同意。
三下五除二吃掉一个,黄瓜和汤也被老板端了上来。
“偶像,你的梦想是什么啊?”
“你说什么?”李韩差点把喝到嘴里的蛋汤喷出来,吃着肉夹馍、拍黄瓜,然后谈梦想,画面太美,“少年,你觉得这场合聊梦想,合适吗?”
“饭桌不是最好的聊天场合吗?啊,不对,应该是酒桌。偶像,要不咱们要一瓶酒吧。”
“别闹,我怀疑你被小帅传染了。”此情此景,李韩有着无比强烈的违和感,但又没法反驳饭桌文化,“我觉得吧,不如咱们讨论下,为什么肉夹馍不叫馍夹肉,它和烧饼夹肉有什么区别?”
王星一边晃着脑袋一边否认道:“不行,不聊这个,格局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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