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人若犯我我必杀之(第1页)

“哦?齐靳轩,原来是他啊,不认识……认识……识……”林风说出了一句直接能让齐天语放弃生命的话。

“你有本事就弄死我,要不然,我会变成你的梦魇,让你睡觉都做噩梦,要怪只能怪你惹了不该惹的人,让你死很容易,但我非要折磨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齐天语还在发狠,不过他也不是吹牛,凭他齐家的人力物力财力,弄死一百个林风都绰绰有余。

“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你现在可在我手上······”林风威胁道。

“我并不担心我的安全,因为这是在皇冠酒店,安书鸿的地盘,也是萧慕凌的生日聚会,你不敢弄死我的,哈哈哈······”齐天语肆无忌惮的笑着。

不过,也确实是这样,林风也只能教训他们一顿,顾及到安然和萧慕凌,林风是不能杀他的,而且就算安家萧家把此事摆平,他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一个人是斗不过齐家的。

林风脸色也越发的狠厉,看着那有靠山的齐天语,咬牙切齿的说道:“你怎么追求萧慕凌我管不着,但是你不要来惹我,我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请记住,别惹我,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林风说完后,狠狠的把齐天语向地上一摔,直痛的他龇牙咧嘴,哭爹喊娘的,林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自顾自潇洒的向大厅走去。

此时,大厅里人也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了些萧家的亲信还留在这里,萧慕凌也累了,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剩下的宾客们全交给助理薛晴去招呼了,正当萧慕凌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了正向大厅徐徐走来的林风,这本身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关键是林风那新西装里面的范思哲衬衫上有血,虽然林风有意无意的用西装遮挡着,但还是被眼尖的萧慕凌瞧了出来。

萧慕凌也很是担心,直接上去把林风拉到角落里,脸色阴沉的责问道:“你干什么了,怎么浑身是血?是不是惹事了?净给我添乱······”虽然萧慕凌是严厉的责问,但是她眼神里还是有隐藏不住的担忧。

“没什么······”林风面无表情的说道。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快告诉我。”萧慕凌似乎也有了火气的问道。

“我说过了,没什么。”林风也被问的不耐烦了,冲萧慕凌吼道。

萧慕凌也是吓了一跳,还正想说什么,林风已经转身向大厅门口走去,留下萧慕凌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萧慕凌心里也是很生气,林风刚刚为自己解了围,心里还是很感激的,这才刚有了点好感,他竟然又去与别人打架,还是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中,这戏到底还能不能继续演下去了······

林风也不管自己的离去会给萧慕凌什么样的尴尬,但自己本身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虽然缺乏点沉稳,但也是男人真性情,他也不喜欢那种遮遮掩掩的,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没必要伪装成一副笑面虎老好人的模样,自己是来打工赚钱的,不是来给人低三下四的!

林风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已经快8点了,还是有点凉风阵阵,林风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紧了紧西装,夜晚,还是有点冷的,林风看着头顶的月亮,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小楼昨夜又东风,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如果当初没有冲动失手杀人的话,自己的父亲也不会死,自己也不会来到天海给人打工,但是正如林俊杰所唱可惜没有如果啊,人生如梦啊,一樽还酹江月······

林风也不知道自己走了有多久,不知不觉中,自己好像又回到自己以前擦鞋住的房子,林风抬眼望去,王兰兰家的灯竟然还亮着,林风也就加快了脚步,才一进门,王兰兰就发现了林风,王兰兰也很是惊讶,但随即就变成了惊喜,面露笑容的问道:“林大哥,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怎么,还不欢迎我来啊,我来看看我妹妹。”林风逗着王兰兰说道。

王兰兰本来惊喜的脸瞬间闪过一丝失望,小声的嘀咕道:“只是妹妹吗?”

“啊······你说什么?”林风也没有听清楚。

王兰兰很快又笑了起来,“没什么,怎么会不欢迎林大哥呢,只是有些惊讶而已。”

说老实话,王兰兰笑起来那两个酒窝很是漂亮,也许梨涡浅笑就是形容她的吧,这样的女孩谁不喜欢呢,但林风总是为他人着想着,顾虑太多,这样干净漂亮的女孩,自己又怎么忍心去亵渎呢。

王兰兰看着胡思乱想的林风,也发现了他身上的血渍,满脸担忧的问道:“林大哥,你身上怎么会有血?你又打架了吧,你没受伤吧?”

林风看着那满脸着急的王兰兰,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左手下意识的摸了摸王兰兰的头,笑着说道:“傻瓜,我怎么会受伤呢,你也不看看你林大哥是谁,这血全是别人的。”说完还打了打他那自创的林氏拳法,其实林风这样说这样做只是不想让王兰兰担心。

“那就好,没事就好,不过以后再也不可以打架了······”王兰兰还是有些后怕的告诫林风道。

林风也没有去反驳,就这样坐在那里与王兰兰聊些家里的事,两人都是穷苦孩子出生,所以还是有共同话题的,也许是考虑到王兰兰明天还要早起上班,聊了半个小时后,林风便主动提出要回家了,王兰兰也不多留,毕竟一男一女在一个房子里过夜的话,第二天那些吃瓜群众肯定又要说闲话。

王兰兰就这样站在门口看着林风远去,直到完全没了踪影,王兰兰才带着疲惫进了屋子。从小就穷苦的王兰兰也上过高中,那年已经考上了大学,但那巨额开学费用让王兰兰望而却步了,为了供自己的弟弟读书,一个人从天京来到天海打工,每天省吃俭用的,除了春节,王兰兰几乎不回家,只为省那一点车费。

也就是在这里,王兰兰遇到了老乡林风,她喜欢他的朴实善良,她喜欢他把一切事情扛在自己头上的担当,她同样喜欢他那放荡不羁的潇洒,有时候,王兰兰多么想林风能给自己一个依靠,让自己生活得不再这么累。

作者老兵不死说:求收藏,感激不尽

最强挚友只爱贴贴  水神之巫族传承  苏烨秋迟  皇兄  仙道路  室友是只垂耳兔  被影帝套路后病美人只想住院  神君,那是你的崽  龙纹战神  被将军掳走之后  和离带三娃?我盖房吃肉气疯婆家  诸天万界游戏,只有我知道剧情  九零:锦鲤美人重生年代暴富了  荣耀异世争霸  成为前任死敌的心魔后  苟成圣人,仙官召我养马  余生里的浅月湾  我家恋爱选项不对劲  跟渣男的死对头he了[重生]  穿成校园文小可怜女配她妈  

热门小说推荐
谍战:开局我在宪兵队签到

谍战:开局我在宪兵队签到

周可,宪兵队小队长,今天距离他执掌樱花还有1825天。周可利用职务之便从敌人内部搞歪风邪气,官却越升越高!这一世,周可将带领樱花走上一条与前世完全不同的道路!这一世,周可就像他的代号过河卒那样,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周可获得了签到物品定点投放能力。且看主角如何通过个人背景和越来越强大的签到能力,在新的世界中走出一条独一无二的王者之路(本书为平行世界,多元宇宙,切勿上纲上线!)p...

正经老板不当,你非要去做渣男

正经老板不当,你非要去做渣男

关于正经老板不当,你非要去做渣男资深打工人陈东阴差阳错回到十年前没有任何特长的他却意外绑定创业致富系统从此不再给别人打工自从当上老板,就发现自己的人缘变得极其的好尤其是跟美女的关系身边的女神纷纷来给我打工娱乐公司有着国民女神之称的艺人先把还在上学的热芭跟娜札签了蜜蜜要融资?找我啊,不用签对赌协议少女时代听说很火,帮我把那家公司收购了什么?志林姐姐以后要嫁给樱花国过小日子,这我不同意啥,我的网红公司把宛宛签了?疯了,伊宛咔说怀了我的小孩!秘书,赶紧给我定机票顺便去看看刘天仙…本故事纯属虚构并非每个名人地名都能与现实相对应。前期以挣钱为主,撩妹为辅。热芭伊万咔蜜蜜刘天仙志林姐姐出场都比较晚,都是主角强大起来之后才逐渐出现,本书不是重点写娱乐圈的。如果急着看她们几个的还请直接划走,找娱乐圈的书看就好,恳求各位彦祖别喷!!(作者水平有限,不能保证大家都喜欢如果不喜欢本书的,还请高抬贵手,不要给1星2星好评)...

师妹改修无情道 ,全师门跪地挽留

师妹改修无情道 ,全师门跪地挽留

前世,姜筱是个讨好型人格,对师兄师弟无微不至,对师尊敬仰有加,为了夺得他们的视线,姜筱和白莹莹争锋相对,落得个人人喊打,声名狼藉,被至亲之人杀害后!这一次姜筱重生归来,转身离开,入无情道!谁知,前世视她如舔狗的师兄弟们却开始哭着挽留!...

穿越红楼贾迎春自救指南

穿越红楼贾迎春自救指南

17KVIP完结简介向来憎恨渣男的李沫儿一朝穿入红楼,竟然变成了要嫁给绝世渣男的贾迎春,她如何步步为营摆脱中山狼,和对的人相爱相守?且听我慢慢说来。...

带娃进综艺?闺女:真是我活爹!

带娃进综艺?闺女:真是我活爹!

关于带娃进综艺?闺女真是我活爹!肖扬穿越平行世界,成为00后大学生一枚。刚毕业,就带着女儿,前往直播综艺的录制之旅。然而,肖扬的各种逆天行为,让观众直呼炸裂。其他家长牵着孩子,早早登上飞机肖扬丢下女儿,跨上行李箱,满机场乱窜买咖啡,错过飞机。其他家长给孩子做精致的晚饭肖扬带着女儿,去葬礼上搂席。其他家长睡前给孩子讲童话故事肖扬睡前给女儿讲鬼故事。网友我怎么越看肖扬的黄毛,越顺眼。女儿这哪是亲爹呀,这是活爹!...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关于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黑道大哥陪媳妇儿打扑克小弟送来了药,谁知道吃下一下把自己送走了意外穿越,还有楚楚可怜的嫂子要照顾嫂子以后有我在,就不会有人在欺负你峰儿,嫂子有你真好峰儿,嫂子又给你寻了一个好人家峰儿,你看这个女子怎么样不不不,嫂子,有你就够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