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 三十岁(第1页)

温馨的小屋里烛光摇曳,慕慧娴两手合拢抵在胸前。

她双目紧闭,嘴里念念有词,过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鼓起嘴将蜡烛一口气吹灭。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站在桌旁的杨守安欢呼鼓掌,嘴里还唱起了生日歌,逗得慕慧娴笑意满面。

曲终情意浓,随着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杨守安微微俯下身子,慕慧娴同样自然地仰头迎上。

双唇交织,浅尝即止。

今天是慕慧娴三十岁的生日,按理说应该邀请亲朋好友好好操办,但她却对这些礼俗规矩毫不在意,如果不是杨守安特地买了奶油蛋糕,可能连这吹蜡烛许愿的环节都不会有。

“慧娴姐,你真漂亮。”

慕慧娴穿着一件白色衬衣,领口微微敞开,栗色的长发被盘在脑后,虽然只是画了淡妆,却依然明艳动人,让杨守安看得有些愣神。

“漂亮什么呀,都这岁数了,肯定和你们年轻人不好比呀。”

被自己所爱的人这么朴实地夸赞,一抹红晕迅速攀上了慕慧娴的脸颊,嘴上虽然“不承认”,但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她和杨守安的“爱情”几乎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和祝福。

从制衣厂的员工们到康乐村里的街坊邻居,从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到两人的亲朋好友。

大家伙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统一的评价可以概括成——郎才女貌,有情人终成眷属。

其中稍微有点“情绪波动”的可能就是老雷了。

杨守安第一次牵着慕慧娴的手出现在这位“老板+房东+恩人”的面前时,分明是看到了那双结实的铁拳握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握紧。

关于慕慧娴和老雷究竟是什么关系,杨守安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但得到的回答只是一句:“故人罢了。”

当事人不说,杨守安自然没法追问。

但他心里总是多了份好奇,因为当初询问慕慧娴两人第一次在花店相遇为何会主动帮忙的时候,她给的理由也是说杨守安像一位故人。

有故人就有故事。

慕慧娴的身上有太多神奇的地方,比如她精通英语和法律,却跑来广州的城中村开家小小的花店,又比如她对其他男人都冷若冰山,却会向杨守安展现最汹涌的爱意。

这个在杨守安看来拥有世间最明媚笑容的女人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往?他真的很想知道,也很愿倾听。

杨守安挑的奶油蛋糕并不好吃,店家绝对有以次充好的嫌疑,两人尝了几口就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盘子,相视一笑,随后默契地各自起身分头行动。

慕慧娴钻进厨房,手脚麻利地点火架锅,顺手拉开一旁的冰箱门,里面各种蔬菜、肉类和海鲜应有尽有,她一手抱在胸前,一手托着下巴,稍微思考了片刻,便决定了今天生日餐的食谱。

其实慕慧娴的厨艺向来不错,这点不知道是不是和老雷有些关系。

这几年认识了杨守安之后,又主动学了很多川渝地区的菜式,尤其是像芋泥鸭、神仙鸡和萝卜饺子这样的峡江地区美食更是成了她的拿手绝活。

有了暴君读心术,我在宫里杀疯了  失约赴春光  首长为白月光不圆房,重生不嫁了  重生八零,她太狠,糙汉为她红了眼  无敌道医  八零嫁禁欲军少,好孕娇女随军躺赢  重生后,我果断退婚转嫁冷面军少  踹掉言情男主,勾搭男频帝王  七零:医妻驾到,冷面硬汉宠上天  穿书后,豪门真千金成了京圈团宠  贺总夫人又来蹭气运了  结婚当天你退婚?我转身选择美女总裁  渣男忘恩负义,嫡女重生送他下地狱  重生七零,二婚高嫁冷面军官  女配撩完就跑,偏执大佬却求绑定终身  九重禁  出宫前夜,疯批帝王后悔了  假千金要嫁人,疯批世子红了眼  农门小医女,被战神王爷强撩走了  娟娟向荣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