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9章 你看起来好眼熟(第1页)

众书生敢怒不敢言。

毕竟他们风光的人生中,何曾见过白麓这种完全不讲道理又凶横的女子?

更何况……

如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他们才知道,原来死亡真的很难!他们不想死,甚至也接受不了前程断绝。

只不过如今大伙还都被愤怒与屈辱包裹着,一时羞于承认罢了。

既是知错了,那如今跑一跑……也没什么的吧?

总比被枝条抽打又或者瘸腿、或者险险淹死在湖里要好得多……吧?

书生们抬起腿,终于又有了些自信。

……

程溪云裹在人群中,老实的像只鹌鹑。

天知道这场文会于他是多么大的刺激!

此刻再看看最后头自家亲爹和朱圣人,不由饱含一泡热泪:爹啊,不是儿子不孝,实在是我如今自身难保!

而且他从未参加过文会,原以为自己爹只是功利心重了些,可万万没想到,他的扬名竟是踩在那么多无辜女子的累累尸骨之上!

程溪云虽是从不得程载道看重,诗书也学的不好,可这不代表他就是看不清形势的榆木疙瘩!

今日一过,他爹怕是……

毕竟,言语杀人,也是杀人。

正因为意识到这点,所以文会后半程,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此刻,看着形容潦倒的两个老头带着愤恨远远缀在队伍后头,他只能痛苦的收回眼神。

然而忍了又忍,泪珠仍是啪嗒嗒掉落。

……

身侧的书生见状,也不由长叹一口气:“这位兄台,你怎么了?咱们这才刚开始跑啊。。”

虽说脚底略有些胀痛,过小的鞋子踩在地面还有种奇怪的绵软感,但……还不至于疼到落泪吧?

程溪云擦了擦眼泪,强笑道:“我穿的时间久,如今有些疼……”

再一想如今还不知有多少无辜女子也在忍耐,而这全都是亲爹造的孽,心里不由越发酸楚了。

身侧的书生低头一看,唉,果然也是双小鞋,于是只能安慰道:“兄台忍忍吧。说来,这鞋子也是咱们自愿穿上的,为的就是逢迎那两位。”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事到如今,咱们都是同种境地,我也就实话实说了——我穿这鞋子,确实是有攀附逢迎的意思,就因为圣人爱小脚嘛!”

“唉,之前不好意思说,如今想来,果然是因为圣人本身就立身不正的缘故,就连爱好都如此奇诡变态。果然人品不行,爱好也不行!”

“你说,咱们男人小脚,有什么好看的呢?”

……

程溪云面色麻木。

是啊,男人小脚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可一开始程朱二人喜欢的就是女子小脚啊。

只不过他们在送鞋的时候有意淡化主语,又有程圣人儿子这个名头做背书,一来二去,满场的书生们传着八卦,不知不觉,就成了“圣人独爱男子小脚”。

毕竟这个理由听起来听起来又猎奇又诡异,很难不传播出去啊!

身侧的书生还在不断反省自己:“之前咱们还指责惜月姑娘与众女子没有气节,如今看来,我们又好到哪里去呢?”

“说实在的,如今有些许惩罚在身,我反而心里舒坦许多。不知兄台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我之前虽是认同圣人之语,可一想到家中母亲与女儿,心里头反而难受。”

“对了,这位兄台,我怎么觉得好像咱们见过面?好眼熟的感觉啊!”

在忍界开辟时间线  我就要跟NPC成亲,你丫闭嘴!  全民领主:我能无限强化  全球觉醒,从觉醒模拟器开始无敌  我在海贼世界缝补尸体  县令也疯狂  柯南之迪路兽有话要说  斗罗:我的武魂是哥斯拉  春野小仙医  寂静江上  重生之无敌仙婿  唐僧是个女孩纸  星空风暴  乡野医仙  霍格沃兹之叛逆者  从双城之战开始  有志者事必成之凤栖梧桐  大明:我,朱元璋皇兄,大明卧龙  无敌养成:跟班都成了大明星  盗墓从鲁王宫开局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