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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2页)

“嗯。”修清渺走过去,点燃火堆。

雀虎兽吃完鸟食,正缩在角落发抖,可又抗拒不了温暖的火光,一下一下蹭过来,一边抖一边入睡。

第二天,可能是因为修清渺身上鹏兽气息渐淡,也可能是因为雀虎兽在修清渺旁边睡了一夜,习惯了他的气息,所以修清渺坐着雀虎兽再前行时,雀虎兽从一扇翅膀抖一下,变成了半盏茶抖一下,声音也不复昨日那么哀切。

修清渺满意的对道冲炫耀:“你看,我说习惯就好吧。”

道冲:……

“主人开心就好。”道冲微笑。

他的一魂一魄转世为人,住在人族群居之地千灯城。

天下势力共分为四城一沟,仙族扶风城,魔族策武城,人族千灯城,妖族信州城,鬼族乌幽沟。

仙魔大战之前,势力划分并不明显,大战之后,魔族退守策武城,势力划分便明显起来。

千灯城虽说是人族势力之地,但是实际上无论哪个地方都有人族定居,毕竟人族乃仙魔之根本,每年都会有很多被发现有灵根的人族的孩子被带入仙魔两城中,改换身份,成为仙魔两族之人。

到了距千灯城一百里的地方,修清渺便让雀虎兽降落,拍了拍它的翅膀,放它离开。

没有特殊命令,仙魔妖鬼都不可御剑或乘坐飞舟之类的飞行器具进入千灯城,这是为了千灯城百姓着想。

修清渺用了一个轻行术,在林间疾驰,只花了一个半个时辰,便到了千灯城十里之外的一个小庄园。

“凡人的庄园,我倒是第一次来。”道冲很是感兴趣的四处张望。

“你先回去,这里都是凡人,你别吓坏他们。”修清渺点了点剑柄。

道冲吐了吐舌头,缩回剑里。

修清渺往自己身上套了一个隐身术,绕着庄园慢慢走。

这个庄园和修清渺印象里的凡人庄园很不一样。

“凡人不都喜欢金银玉器么?”修清渺疑惑,“倒是头一回见种这么多花的庄园。”

花多还真不是虚话,这个院子肉眼可见全是各类花卉,甚至还有几株灵花。

其中有一株修清渺一眼就认出来了,花小叶大,花瓣有金边,名为白金叶兰,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花朵,放扶风城,也不过是路边长的野花,都不会有谁多看一眼。

而这里,却是堆砌玉石,十分珍惜的养着。

修清渺只看了一眼,便将注意力移向旁边的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穿着一身宝蓝的衣服,稚嫩中带着一丝不符合年龄的稳重。

修清渺心道,就是他了,他一魂一魄的转世。

那个男孩很专注的看着白金叶兰,仿佛它是他最珍贵的宝物一般。

修清渺走近,撤掉了隐身术。男孩回神,并没有讶异突然有个人出现,他仰着头,问:“你是来送花的吗?”

修清渺挑眉:“你喜欢花吗?”

他并不爱侍弄花花草草,没想到他的转世却爱这些玩意。

男孩歪头,认真的对修清渺说:“我喜欢花花,我要保护好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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