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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冬初的字原本就一般,在这个毛笔字的时代,这样的字,这样的写法,唯一的优点就是快。
尤其秦向儒这样的人,在毛笔字上浸淫十多年,她能展示的,也只有速度。
所以,当她眨眼时间便把一串字写下,推到几个人面前时,着实让在场的人吃了一惊。
就算是潘再水和张二柱,已经知道袁冬初处理业务极快。但这时,亲眼见到一行字,几乎瞬间就出现在纸面上,也是不可置信的样子。
秦向儒倒还好些,毕竟毛笔字也有写得快的。就像审案时的书记官,书写速度不逊于现在的袁冬初。
但是,对于袁冬初一个初学写字的人,能写出如此的速度,却让他对这支笔更加刮目相看。
“我也试试成不?”秦向儒问道。
这哪儿还有不成的?
袁冬初连着纸笔和墨汁,一并推到他面前。
秦向儒大喜,连忙把笔拿到手上。
但几根手指比划来、比划去,一时间,竟没想起袁冬初刚才是怎么握笔的。
袁冬初暗笑,再从匣子里拿出一支,给他做了个示范。
即使这样,秦向儒也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握笔才稍稍有了点模样。
小心的沾取墨汁,再小心的用笔尖接触纸张,一笔一划,手势生硬的写了几个字。
写到最后,没拿捏好力度,手腕有些沉。纸面传来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手一抖,一道不协调的粗糙墨迹洇染在纸面。
秦向儒尴尬的抬头,一边把笔放回桌面,一边说道:“我用不来这个,很难有毛笔那种圆润顺畅的感觉。”
然后,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写的字,很诚实的说道:“用这个笔写字,好像写不出文字的风骨。”
“秦公子有见地。”袁冬初赞成。
人家到底是自幼读书,又有秦睿那样的老爸,一眼就看出硬笔和毛笔的区别。
“我也试试?”潘再水摩拳擦掌。
“行啊。”袁冬初笑道。
潘再水这时是站在桌前的。
为了显得正式一些,他拉了张椅子过来。
先坐端正了,又学着袁冬初的握笔姿势,拿笔蘸墨。
潘再水扛活儿的出身,虽然做了掌柜,但时不时的,便会用本色再现。
秦向儒怕他不知轻重,好心提醒:“下笔时轻一些,这是羽毛做的,娇气的很,千万不要把笔尖弄折了。”
“嗯。”潘再水虚心接受,笔尖轻轻落在纸面,缓缓滑动。
一个字写完,很惊讶的感觉:
居然还行?
他抬头看看身周几人,信心大增。
之后,照着袁冬初写的那行字,多蘸了两次墨,居然完完整整把那些字写完了,一点儿没出差错。
“我觉得还好,”潘再水放下笔,很积极的和秦向儒讨论,“比毛笔好用的,秦公子,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我们没什么写字根底的缘故?”
张二柱着急,推了推他,说道:“我也试试。”
潘再水写字本就慢,又生怕把羽毛做的笔用坏了,那速度,可谓是天怒人怨。这货眼巴巴的,在他身旁等了好久。
“你来你来。”潘再水很体谅的让开位置,换张二柱坐下,抽出另一张纸重写。
张二柱那水平,距离潘再水还差一截。握笔时,更是小心翼翼加哆哆嗦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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