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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Jane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着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都是中小地主阶级、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

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当时英国读者的欢迎。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还没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的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汀的小说出现在十九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她的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还很有限,但是她的作品好比是“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里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称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简·奥斯丁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只是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丁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丁酷爱读书写作,还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以写作作为乐事了。成年以后,奥斯丁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丁已经抱病在身,为了求医方便,最后一次举家再迁。然而在到了曼彻斯特以后不过两个多月,她就去世了。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丁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一岁。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再算上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的九十年代,通常算是她的早期作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以及《劝导》(1818)则写于十九世纪,算是后期作品。这六部作品,总共不过一百五十万字(中文),数量不算多。作品开始出版时,销量也不算很大。

可是她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却随时间的过去而日益显得重要,以致竟有批评家认为:作家当中,她的写作手法最接近于(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数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托·巴·麦考莱语)。

另一位把她与莎士比亚相比的是,现代美国的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他说:一百多年来,英国曾发生过几次趣味上的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望,唯独莎士比亚与简·奥斯丁是经久不衰。

赞赏奥斯丁的作家,从瓦尔特·司各特开始,可以说是绵延不绝,粗略一排就有:特洛罗普、乔治·艾略特、柯勒律奇、勃朗宁夫人、骚塞、爱·摩·福斯特等位。但是她的杰出与伟大之处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也不是一下子说得清楚的。弗吉尼亚·吴尔芙就曾说过:在所有的伟大的作家中,她的伟大之处是最最难以捕捉到的。

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简·奥斯丁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现实主义和同情心,她的优雅的散文和巧妙的故事结构,使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

并且说:当时(指十九世纪初)流行夸张戏剧性的浪漫小说,已使人们所厌倦,奥斯丁的朴素的现实主义启清新之风,受到读者的欢迎。到二十世纪,人们才认识到她是英国摄政王时期(1810--1820)最敏锐的观察者,她严肃地分析了当时社会的性质和文化的质量,记录了旧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评论家也赞佩奥斯丁小说的高超的组织结构,以及她能于平凡而狭窄有限的情节中揭示生活的悲喜剧的精湛技巧。

我知道简·奥斯丁是在1940年,我跟母亲去看了电影《屏开雀选》,是由当时好莱坞炙手可热的大牌明星劳伦斯·奥利佛(LawranceOliver)跟葛丽亚·嘉逊(GreerGarson)主演的,其实那就是根据简。奥斯丁的长篇小说《傲慢与偏见》改编的。然后到了1946年,我进了当时的圣约翰大学附中,所上的英文课的课本就是这本《傲慢与偏见》

清秋时节,泡上一杯龙井茶,慵懒地坐在湛碧楼的藤椅上,窗外秋意层深,秋雨淅沥幽诉,秋度,繁华摇落尽,淋瘦了湖中的几抹余红,丰满了一荷惆怅。

荷已不再碧珠凝聚,黯然收起曾经摇曳的风姿,昔日秀美的容颜,被秋风刻上了岁月的沧桑,萧然间限秋意袭上心头。

雨的倾诉时急时缓,荷的倾听却始终淡定,从容中尽显沉静。瘦骨低垂的荷,仿佛是听懂了秋雨的愁不时地颤巍点头,柔缓地把秋雨从自己怀抱里轻盈流放到碧湖中。风满袖,带起点点涟漪。

和着雨打枯荷的韵律,西湖上的背景音乐正在播放着二胡曲《枉凝眉》。这一刻,蓦地就想起了《红梦》第四十回中的一个镜头:有一日,游兴正浓的宝玉见了一池枯荷,颇为扫兴,嚷嚷道:这些破荷叶恨,何不叫人拔去。黛玉听了,嘟着小嘴回答道: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爱他这句“留得枯荷听雨声偏你又不留着枯荷了。宝玉一听,讪讪然,自然没让人拔去残荷,一心留着让黛玉听雨。

以前读李商隐的诗,注意的只有那几句世人反复诵读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此情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等。因为林黛玉的这句“留得残荷听雨声”,才蓦然发现,“直道相思益,未妨惆怅是清狂”,寄托深而措辞婉,隐晦的笔触饱含一种微妙复杂的感情,事实上,正是这种一难尽的情形恰巧描画了林黛玉细微感情的真实写照。

多数情况下,人们只是欣赏小荷的蓬勃、欣赏那蜻蜓立荷时的洒脱;欣赏那藕荷深处红莲白莲浪漫;或是欣赏莲那由满腹朝露凝成的硕大的蓬,而又有谁会去欣赏这些破败的枯荷呢?

枯荷是孤独的,它们虽也曾织出色彩斑斓的梦,可大多把绚丽和激情留给了昨天,把灰暗和沧桑刻在枯荷的心头。在这个季节,这样的氛围里,心中经常会泛起一个想法:人生若荷,总有枯的时候,但努过,付出过,依然无悔。即使是残荷。

一次默默的放弃,放弃一个心仪却无缘份的朋友;放弃某种投入却无收获的感情;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放弃某种思想。这时就会生出一种伤感,然而这种伤感并不妨碍自己去重新猹始,在新的时空内将音乐重听一遍,将故事再说一遍!因为这是一种自然的告别与放弃,它富有超脱精神,因而伤感得美丽!曾经有种感觉,想让它成为永远。过了许多年,才发现它已渐渐消逝了。然后才懂: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我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铭刻在心的!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

世间有太多的美好的事物。对没有拥有的美好,我们一直在苦苦的向往与追求。为了获得,而忙忙碌碌。其实自己真正的所需要的,往往要在经历许多年后才会明白,甚至穷尽一生也不知所终!而对已经拥有的美好,我们又因为常常得而复失的经历,而存在一份忐忑与担心。夕阳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人生本是不快乐的因为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对万事万物,我们其实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如果刻意去追逐与拥有,就很难走出患得患失的误区。所以生命需要升华出安静超脱的精神。明白的人懂的放弃,真情的人懂的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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