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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靡靡女巫(第1页)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穿上维托克伐诺的服饰。

少女的气息是轻洌的露珠,在满屋恶紫血红的酒肉中开出一条清绿明亮的小河,他早早就循着气味的路迹看到她了。

许久不见的姑娘一身初春的嫩绿,秀长的垂袖下露出乳白的蕾丝,这件可爱的礼服只露出浅浅的肩颈曲线,是未出嫁的贵女服饰;东岸的血统又给予她午夜的发色和眼瞳,使少女的纯美蒙上一层神秘的黑纱,直叫人想伸手拨开那层秘密。

澄绿的眼瞳闪过一丝锐利的金,赶在少女又想学小鹿那样无声无息溜走前,年轻的狼骑士轻拉住她的手,就像拉着诱人钩子的钓客,强硬不失温柔地将猎物拉入群鱼悠游的鱼池。

【狡猾的狼人!】

莳萝还没来得及开骂,月桂就替她开口了,对了,现在是晚上。

旁人见英俊有为的年轻骑士拉着一位楚楚可爱的莱斯特小姐,立刻会意过来,纷纷给他们让出道,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站在众目睽睽的舞池中心。

【妳怎么随便去个地方都能遇到狼人?还是同一只?】月桂没有显形,只是幻作微风和莳萝窃窃私语。

妳问我,不如去问女神。莳萝差点没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毫无察觉的穆夏笑得很开心,白皙的脸颊泛着浅浅红霞,那份光辉昳丽的美貌也更加刺目得无法直视。莳萝这下可以确定:他醉了,不然他哪来这个狗胆……不,是狼胆才对。

莳萝也只敢在心底暗骂几句。周围的人纷纷朝莳萝投以欣羡的眼神,就好像她是被至高神亲自赐福的宠儿。

【这只坏狼到底想做什么?莳萝妳能不能直接揭穿他啊?】

莳萝无奈,她知道他是狼人,但在众人眼底的少年是一位子承祖业的屠狼大勇士;他也知道自己是女巫,但她同样是绿翡城公爵夫人的贵客,他们互相知道彼此的底信,却谁也动不了谁,这是分不清输赢的僵局。

“我不太会跳舞。”

“欢迎妳踩我的脚。”

少女像是被骑士的幽默逗笑了,在心底却是另有想法:我比较想踩你的尾巴:d

大厅上方的二楼厅台有乐手用月洞琴和鹦鹉螺笛合伴演唱,《月光下的美人鱼》的曲调欢快活泼,人们可以很轻易就跟随上节奏踩踏舞步。

这并不算是正式的宴会,只是一个小型的欢迎宴,所以没有用到圣堂那些肃穆庄重的银铜乐器,何况就目前百花厅的作风,莱斯特大人和他的夫人显然都不是非常虔诚的教徒。

乐手模仿洞窟的回音和海潮的起伏编织出优美熟悉的旋律,是莳萝在米达窗前听过的曲调,也就是教会最为排斥的靡靡之音。

女神的庆典少不了音乐和舞蹈,不少大女巫游历过整片大陆,甚至在宫廷和贵族担任教师和贤者,所以莳萝也会跳一些基本的宫廷舞步。

“妳跳得很好。”歌手还没唱到第三句词,穆夏就迫不及待地说出来。

莳萝挑眉:“是吗?”

一只用白羔羊皮和水珍珠做成的舞鞋狠狠踩在漆黑的高统靴上,但就像软绵绵的羊蹄踩在大黑狼的大掌上,某狼骑士自然毫无感觉,反而是小女巫因为来不及跟上节奏,重心不稳一头栽入对方怀里。

【我不敢看了!妳怎么不干脆先给自己抹层蜂蜜再投怀送吃!】月桂小声尖叫。

世界有那么一刻在莳萝耳边安静,只有近在咫尺的心跳和呼吸声,她浑身热得冒汗,是尴尬,也只能是尴尬。

更糟糕的是对方没有要放开的意思,而是收紧手臂的力道,那颗金毛脑袋像一只黏人的小狗只想钻入任何可以亲近的空隙,莳萝感觉到一阵发丝擦过皮肤的搔痒,她不敢动弹之余,却又生出一丝古怪的好奇。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狼毛啊,一小瓶黑狼毛可以在女巫市集卖个不错的价钱……一紧张,她胡思乱想的毛病又犯了。

“莳萝,妳好像熟透的苹果酒喔……”他在说话,少女露出的颈肩感受到一丝丝热气。

莳萝:……..谁能把这头饿肚子的醉狼拉走?

月精灵一声都不敢吭,怕是被吓晕了。

这大概是比大殿上那幅女神嬉戏图更荒谬经典的场面了,年轻的女巫和饥饿的狼人在傻乎乎的羊群里跳舞。

莳萝试着拉开二人的距离,却不想转身就要和几个身材拥肿的贵客撞上,酒水和食物的酸气迎面而来,但穆夏哪怕醉了,反应能力还是比人类好,实时就将她拉出人群。

莳萝突然有些好奇在对方眼底,现在的百花厅是不是就像回转寿司一样:各种不同的食材会自动走到他身边。

夫君娶平妻后,她被王爷娇宠了  女总裁的贴身狂少  彭格列雷守观察日记  穿书七零,替嫁后我成为硬汉心尖宠  宇宙一级保护人鱼蛋  回到三国去修仙  离婚后又捡到了前夫  年代文家庭食物链顶端[空间]  一人:振兴剑宗,从剑挑十佬开局  绑定洗白系统后我成神了  两界:从黄巾起义开始超凡  某天邪恶女巫闯进我的人生  史上最强手机  分手后我靠综艺爆红娱乐圈  病美人被邪神缠上后  灭世魔王穿成奶凶小可爱  宿敌把我魂勾走之后  守水库?我守的是时间长河!  天才时代[电竞]  末世之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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