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4章 牵手(第2页)

沈晴雪的脸一下子红了,尽管是夜晚,但路灯将她的脸照的很清晰,我连忙将她立好然后放开,说:“腰不疼了吧?”

“不疼了。”

尴尬的瞬间就这么被我带了过去,幸好她腰部已经不疼了,不然这么一下,不是狼狈的摔到地上,就是疱疹疼的要命。

说起来,我的手还从来没有放到她的腰上过,她这么害羞是正常的。

接下来一段路,可能由于残留着尴尬,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

到达一处红绿灯口时,刚好是绿灯最后几秒,对面一辆车快速俯冲过来,我连忙跑过去抓住沈晴雪的胳膊,把她往路里边拉,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居然直接牵住了我的手,下一秒那辆车过去了,她还没有松开。

我的心跳砰砰加速,接着便感到手里很热,她的手好像已经出汗了,我没有松开,就这么抓着她的手,她居然也没有松开我。

过了半晌我说道:“我怕你被蹭到,那孙子好像急着投胎去似的,要是撞到你,我拿砖头砸死他!”

“嗯,我刚才有点紧张,就赶忙抓住了你的手。”

“那你现在还紧张吗?”

“不紧……还……还有点。”

……

终于走到车子前,沈晴雪拿出车钥匙按了两下,解锁后她上了副驾驶,然后向我问道:“家梁,送给我的礼物,你想好了吗?”

我一拍额头,说:“还没有,我今天想了一天,实在想不出来该给你买什么,便宜的拿不出手,贵的我又买不起,要不你说个吧。”

沈晴雪想了想,说:“送我个发卡吧,要带蝴蝶结的那种。”

“会不会太便宜了?这玩意几百块就能买到吧?”

“不用那么贵,几十块的就可以了,我不在乎物质的,因为我有。”

“好。”有了目标这就好办的多了,我启动车子离开。

……

路上我一直在想机车女的事,我想让她赶紧回来,因为在这种不确定沈晴雪是否喜欢我的情况下,我无法向她表白,我怕我们之间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虽说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关系很亲密,好像只差戳破那一层窗户纸了,但是,没有把握的前提下,我绝对不会选择冒险,因为这事儿我有前车之鉴。

我清楚的记得,张先高中时期曾经给一个妹子表白,他和那个妹子玩的很亲密,天天勾肩搭背,搂搂抱抱,那个妹子其实颜值也就很平常,顶多青春一点,女人青春时期只要大差不差稍微打扮一下就会很好看,张先慢慢的就喜欢上了,然后有一天,他表白了,后来就没后来了。

当天中午,他打扮的帅气逼人,头发喷的啫喱水定的那个型,坚固无比,哪怕台风来了都吹不乱,换上一身闪闪发光的西服,告诉我这是战袍,还弄个增高5厘米的战靴,随后去花店买了花,兴致勃勃去表白了,临走前还大笑着告诉我:“直娘贼,看老子今天拿下她,百分百的!”说完仰天大笑出门去。

等回来的时候,哭丧着一张脸,要多颓废有多颓废,直接把一包烟给宿舍里散完了,一声不吭,倒头就睡。

我们问他怎么了,他说:“妈了个巴子,秦芳只把我当好朋友,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有这个前车之鉴在,我那时候就学到了,绝不打无准备之仗,在不清楚对方是怎样的情况下,男人一定不能表白。

“你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去,沈晴雪正在很有兴趣的看着我,我心想她怎么就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呢,我只要一想事情,她就能感应的出来,真是神奇。

喜欢我的白富美女友请大家收藏:()我的白富美女友

开局999份婚书,我都快退吐了  继室  文艺时代  四合院之我说都听着,不许反驳  天才少女之重生逆袭  农门炮灰觉醒后,穿越女开始慌了  从火影开始成为技能大师的魔界人  权倾盛世  平凡之路2010  她太嚣张  创世宇宙之神魂归一  限制文女主穿进清水晋江  为人族!鸣万世不平  你敢给我算一个试试  万倍修炼系统,天下以我为尊  神秘男神,求休战!  全家读我心声赢麻了,我负责作妖  神雕:我有娇师名黄蓉  木河剑帝  我有一刀,只分生死!  

热门小说推荐
新手法医

新手法医

法医周宁,带你走进一个个惊悚刺激残忍变态的案发现场!探寻事实真相,挑战心理底线,揭露人性的丑陋。阴谋!迷踪!疑惑!一个个离奇诡异的案件,正在不断上演。...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朕靠宠妻续命

朕靠宠妻续命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反派重生之想活的更久

反派重生之想活的更久

星空界,亿万星界之一,于无尽岁月前被强大的力量撕裂,化为无数个小世界,神浮界和忧旋界界域最大,主角林枫,苏墨宇便位于神浮界,魔族也被封印在此界中,前世魔族修士古轩宸为了解除魔族封印,开始渗透各个宗门,制定了种种计划,但被林枫处处阻挠,破坏,作为反派小兵的苏墨宇意外暴露自己含有魔骨一事,惨遭林枫击杀,重活一世,苏墨宇...

盗墓笔记:齐晋

盗墓笔记:齐晋

当我穿成吴二白的初恋,吴三省和陈文锦之间的第三者…我还能不能活了!我只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而已!你让我考古带队!要闹哪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