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鸠占鹊巢(第2页)

这个奇点的质量无穷大,密度无限大,体积无限小,时空间的一切法则在它的面前都被无声无息的摧毁,重组,然后积累,酝酿,最后也是只是一瞬间,这个透过巨大黑洞穿越了不知多远距离的奇点“爆炸”了。

(这里说明一下,事实上黑洞里是没有任何时间概念的,这里出现的黑洞时间只是为了方便描写。)

就如同几千年前一些天才物理学家的推论一样,这一场爆炸,无声无息,从一个点,席卷到整个虚空,无以计数的物质和能量以光的速度被喷发出来,在这之中,当然也包括了他容身的那一把剑。身在其中,他只能感到到一束光,无穷无尽的光。

等到这光慢慢消失不见了,等待他的就是漫长的旅途。似乎永远都没有穷尽的黑暗,主意识自然的沉睡,苏醒,然后再沉睡,再苏醒,所有的记忆完全是一成不变的黑暗和远方闪烁的星辰……。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千年,就在他已经彻底麻木了的时候,终于有一天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一股宛如潮水般的记忆汹涌的淹没了他。

这个世界显然也是走的科技文明的路子,但发展的明显还有些“滞后”,大致就和地球历史上“公元纪年”的“五六十年代”差不多,工业发展算是刚刚起步,虽然该有的都有了,飞机,汽车,电视,电脑,各种火药类的杀伤性武器也一样不少。但这些还远远没有发展到突破“星球”的程度,科技创新的能力暂时还只能局限在厚厚的大气层以下。

好在,这世界令王越心里唯一感到一点欣慰的是,哪怕换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份,他的名字现在仍旧是叫做“王越”,没什么改变。而且在这里,他的眼睛还是黑的,黄皮肤,黑头发,虽然鼻梁高挺,眼窝有些微微凹陷了下去,但总体上还是保持了一副东方人的特色,符合他一贯的审美观。

他现在的“父母”都是普通的政府公务员,每天朝九晚五,收入不高不低,家里还有个叫“安琪儿”的混血妹妹,是他的父亲“王朝宗”在来到这个国家以后和另外一任妻子生的。

至于周围生活的环境,则是有些类似于地球上的欧美国家,虽然有色人种不在少数,但白人显然占据了大多数,印象里这就是白人的国度。

一段段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如同流水般自然而然的展现在眼前,就好像是在看一场黑白色的无声默片,尽管这些东西王越这些天已经是不止一次的进行翻看和浏览了,但不是他的东西就不是他的东西,不管多少次的熟悉,他仍然感到一阵阵的陌生。

可是,再陌生,再不接受又能怎么样?他现在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王越,记忆中的许多东西,都清晰的告诉他,他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他了。

毕竟,世界不同于世界,等待他的就只有一个新的开始。

这是再也无法改变了的现实。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

随着回忆,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的雨势已经开始渐渐小了下来,透过窗户扑面而来的清早空气,凉爽又清新。被这凉风一吹,神智顿时清醒了许多,再把眼睛透过屋檐上疏疏落落的雨点看出去时,居然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这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是又站了整整一夜。

到底是两个人的记忆,想要彻底整合起来,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宇宙广大无边,当然不可能就只有地球一个世界,在他原来的那个年代里,人类哪怕是早已走出了银河系,但面对广袤的宇宙空间,他们知道的和了解的东西仍旧只是沧海一粟。

就好比是如今,他可以很轻松的接受穿越黑洞从而进入另一个世界的结果,但却对自己从头到脚彻底的变成另外一个人有着本能的疑惑和抗拒。不论是从最先进的时间维度理论还是从古老的宇宙爆炸学说来讲,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几乎都是讲不通的。反倒是地球上一些盛行于几千年前的原始宗教,对此有过一些或多或说的描述。

如果王越记得不错,他的这种情形在西方的宗教里应该是被称作“降临”,而东方的道教干脆就把这形象的比喻成“夺舍”。也就是鸠占鹊巢的意思,趁着主人不在家,就强行占了人家的“地盘”。

“青莲,剑来!”

平平展开的手上,随着他一句话出口,突然猛地绽起一团青色的光芒。这光芒青幽幽,纯净如水,甫一出现时,就好像是一颗小小莲子在他的手心里生根发芽长了出来,随即一露头,立刻便迎风就长,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光芒层层叠叠,次第散开,瞬间就化作了一朵拳头般大,盛开的青色莲花。

居中一剑,透出青莲,剑身上密密麻麻刻着一个个蝌蚪般的文字花纹,隐隐间更有一层流水般的光华,接连内外,但这光华暗淡,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层贴在剑上,显然是在黑洞中的那一段经历,对这不知名剑器的消耗和损伤也是极大的。

虽然至今也不知道这把剑的名字和来历,但在漫长的宇宙漂流中,王越的意识始终和它纠缠在一起,经过了黑洞内部神秘力量的整合,也许是发生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什么古怪变化,总之在王越清醒过后,这把剑就和他一起“寄生”在了这具身体内。

至于这期间他到底是怎么变成这个少年的,王越也不知道,但是这些东西反正不管他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经过整整三天的记忆融合后,到现在倒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现在又活了过来,这对他而言就足够了。

斗罗之死神镰刀  女总裁的神豪老公  人在聊斋:开局炖了讨封黄皮子  信屠  我,炮灰女配,摆烂怎么了!  国术?贫道不会,我只会雷法  开发大西北:我在戈壁建了一座城  柯南之新警察故事  被迫二胎后,她被摄政王日日娇宠  夜话酒馆  神医出山:未婚妻她嫁人了  离婚后,高冷女总裁后悔疯了  仙钥  随身桃源空间  长缨赋  我持一剑,可逆苍天  公主只想苟着活  玄幻:从斩鬼人开始  休伤吾主  炼金王座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海岛卷王亲妈

七零海岛卷王亲妈

外表冰山内里纯情黏人大奶狗军官x外表甜美动人内里泼辣的小辣椒江乔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成了对照组。女主角是她的邻居李甜甜,李甜甜相亲嫁给了离婚带两娃的周团长。她运气好,丈夫疼,儿女宠,婆婆亲,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继子继女待她跟亲妈也没差。相比之下,随军到同一个海岛的江乔,对亲生的三个孩子掏心掏肺,三个孩子却是处处顶撞她。大儿子白胖高壮,嚣张跋扈,打遍院子无敌手。二儿子瘦弱矮小,跟个鹌鹑似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还患上了结巴,一句话都磕磕巴巴说不完整。小女儿小小年纪臭美得不行,家里一攒点布就全扯了给她做裙子。所有人都在等着,等着江乔生的三个孩子,长大变成地痞无赖流氓。江乔?魔蝎小说...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

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

关于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顾川,你要造反吗!陛下,臣冤枉啊!那为何玄月军统领白莲教圣女影衣密卫珈蓝女王道宗行走都在你这里!顾川发誓,一开始他只想躺平。可躺着躺着,身边跟随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没办法,他只好提枪上马,安定天下!武凰元年,女帝登基。金銮殿上,女帝质问顾川,你这是要以下犯上吗!陛下,臣不敢!你敢!...

长生灵种

长生灵种

无尽海洋诞有灵鱼,灵鱼体内诞有灵种。灵种分为九阶,凡人融合之可成就灵修。七阶灵修李长生偶得九阶长生灵种,突围中自爆而亡,重生回年少之时。钓灵鱼,获灵种,遨游大海。这一世,他必将前世仇敌一一击杀,于无数灵修之中证道九阶灵修大能,再获长生灵种,长生久视。...

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

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

关于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李舟君穿越成为仙门山主的第四十年,终于得到一个和谁都能五五开的系统。你是隐世不出的万年老怪?我和你五五开。你是风华绝代的绝世仙帝?我和你五五开。你是令人闻之色变的魔头?我和你五五开。...

我在天边,去弑仙

我在天边,去弑仙

关于我在天边,去弑仙你以为的朋友可能是敌人,你以为的废物可能是强者!永远不要用利益考验人心,人之初,性本恶!司空寒人与仙之间的差距真的那么大吗?我不信!!!我要弑仙,在天之巅!...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