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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人被蚂蚁吃了(第1页)

我们走在丛林间,听水墨说着这次行动要对付的恶灵。

据水墨讲述,它们本身的形态只是那种常见的蚂蚁,个头差不多黄豆大小。乍眼一看,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它们的智商极高,步速极快,而且对人类的鲜血非常敏感。

它们食人的原因很简单——为了摆脱自己渺小的蚂蚁外观,进而获得新生。

如果你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没有及时处理止血,而这时恰巧它们又在你的周围,当它们嗅到血腥后,会先尾随,等到周围没有人时,就会爬到你的身上,只是轻轻的咬一口,你就会瞬间失去意识昏厥。

所以它们袭击人,通常都是在深夜。

它们为了等待时机,会遍布在我们所处的空间里,而这个“时机”就是鲜血。

“咬人一口就可以摆脱渺小,获得新生?”我不解,“蚂蚁就那么一点大,别说吃人了,一只苍蝇就够撑死它了。”

水墨道,“你经历这么多事后,怎么还跟卓憬一个思路?”

水墨挖苦我一番后,又解释说,它们每咬人一口,身体也会随之变大一些,整个人吃完后,它就会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知道它们这种恶灵的,都称它们为蚁人。

人被吞食的整个过程大概就几分钟的时间,而且可以说是毫无痛感的,用水墨的原话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莫名其妙的就失踪然后被重生了。”

“被重生”,这个“被”字说的实在诡异。蚂蚁吃完我,然后变成“我”,而我还完全不知情。也就是说,一个人在毫无意识,防备,和反抗的前提下,被强迫“破茧成茧”,而蚂蚁则是“破茧成蝶”。

我听得不寒而栗,越发的觉得这个世界,原本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疯狂迷幻,不知道那些失踪人口中,有多少人是被这样生吞的。

我问道,“它们变成人类之后,都会回到动物世界里吗?”

水墨点头。

“没有例外?它们没有一个会想留在人类世界里?”

“人形只够支撑蚁人几天的时间,它们必须要在这个时间里尽快赶回来。只有这里的磁场,才能让它们永久活下去,不然期限一到,它们就会变成一具腐尸。”水墨道,“别的不说,连你都喜欢这里,它们又怎么会舍得离开?”

“那你说一条人命,能饱腹一辈子是什么意思?吃完人回来后,光晒晒太阳喝喝西北风就能填饱肚子了?”

心道,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只靠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就能果腹一生的事。

结果水墨还真应了一声,“这就是为什么它们的灵域空间里,即便动物种类繁多,却还可以一直相安太平,死伤从未破零的原因。动物生存无非就是要猎捕比自己弱势的生命,但是它们不需要。”

“那么多动物生活在一起,从来没有一个死伤记录?”这有些让我难以相信。

水墨没正形的唱了起来,“因为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有福就该同享,有难必然同当,用相知相守换地久天长……”

我问道,“蚁人回到这里后,会变成什么动物是随机的吗?”

水墨摇头,说它们回到这里后,会变成那个人生前最喜欢的一种动物。

如此一来,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蚁人的重生还是随机的。如果是对于死掉的那个人而言,他们心中最喜欢的动物是特指的,但是对于仅凭血腥猎杀人的它们来说,回到灵域空间后会变成什么,就跟开盲盒一样。

水墨道,“其实这次行动没什么危险系数,不管它们的重生体是什么,都跟平常动物的攻击性一样,这次练的是心态。”

“怎么说?”我不解。

“你想象一下,一个可爱温顺的小猫向你走过来,然后在你的腿边来回磨蹭,你不能摸它也不能抱它,你要想的是,应该掐死它还是应该直接把它的头拧下来,这是不是看似跟以往的远狩原则有些不一样?”

我点头,“的确难以下手。如果我真杀了那么多没有攻击性,又没有反抗能力的动物,今晚一定会失眠。”

“光这样就会失眠了?”水墨道,“二重体都让你这么煎熬,那接下来的一重体怎么办?”

“一重体?”我顿了顿,问道,“蚁人要杀两次?”

“聪明!”水墨道,“蚂蚁,人类,动物,这三个身份是在它们体内重合的。蚂蚁和人类是它们的一重体,动物是它们的二重体。二重体死后,它们会以人形现身,就是被它们吞食的那个人的样貌,挖出它们的心脏,这事就算完了。”

我不敢相信的看着水墨,“杀人挖心?”我全身的毛孔都在抗拒。

“挖心说对了,杀人?它们已经算不上是人了。而且一重体是有攻击性的,你不杀它,它就会来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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