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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论唐书白在字画上的造诣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便是对方属于那种本事不大,却总觉得自己很厉害的人。
这种类型的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无法脚踏实地做事,可能自己都要饿肚子了,但只要一张嘴,就是国家大事。
口中朋友谈的生意至少都是百万级别,身上却可能连四位数存款都没有。
对于这样的人,江逸风不抱有太大希望,因为他们的脑子像是神经了一般,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服的。
当然……
江逸风也没想着说服唐书白,他只是闲着无聊,拿唐书白当乐子。
“哼!”
唐书白冷哼一声,“你可知昨晚的中元诗会上,出现了一首‘将进酒’的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句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老天爷让我生在世上,一定就会有我发挥能力的时候,现在的苦难,都是上天对我的考验。”
说完这些,唐书白轻蔑看向江逸风,嘴角浮现一抹讥讽笑容,“你这种浑身铜臭味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首词的伟大。”
紧接着,他又露出崇拜表情,“能够写出如此旷世神作的诗魁,想来与我一般,也是心系天下之人。”
江逸风:“……”
不是他不想说,实在是他不知道如何开口。
这时,徐宁拉了一把唐书白,低声道:“唐兄,别说了。”
“起开!”
唐书白正在兴头上,见徐宁拉扯自己,便用力甩了下衣袖,昂首道:“徐宁,你可知‘天生我材必有用’下一句是什么?”
徐宁看了一眼江逸风,硬着头皮开口:“千金散去还复来!”
中元诗会实在是太火了,就算徐宁有很多事情要做,也约了一些关系不错的读书人前往状元楼。
当然,他是没资格进入状元楼的,但即便在状元楼外面,一睹那些被放出来的佳作,他也心满意足了。
从他的专业角度看,被放出来的四首诗词是真好,就算是最开始的两首,也让他望尘莫及。
至于后面两首,就属于他做梦都不敢想的级别了。
尤其是那首‘将进酒’,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他就没读过这么好的词。
但是,他同时也很绝望。
能写出来这么好诗词的人,尚且都考不上举人,自己要文采没文采,要家世没家世,自己凭什么考上举人?
就凭那颗廉价的赤子之心?
那一刻,他愈加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为了那不切实际的幻想,浪费自己的人生,让父母遭受苦难,实在是不值。
“哼!”
唐书白冷笑一声,大声嘲讽,“原来你还知道是‘千金散去还复来’,苏诗魁连千金都不放在眼里,而你为了区区三两银子,竟然委曲求全,甘愿为他人鹰犬,你自己说,丢不丢读书人的脸?”
面对唐书白的嘲讽,徐宁并没有反驳。
倒不是他觉得唐书白说得有道理,而是他感觉自己好友似乎是病了,就与以前的他一样,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而他没有反驳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唐书白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我们读书人,理应像词中所写的那样,视金钱为粪土,只管喝酒作乐,不去管那无穷无尽的烦恼。”
“你说,相比较词中的五花马,千金裘,你这三两银子算什么?又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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