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一群人出现在林重的视线当中。
领头者是一名身材高大壮硕、剃着平头的青年,在青年的旁边还有一人,胳膊吊在胸前,正是林重曾在小面馆里教训过的那个混混老大。
在这两人身后,跟着七个人,高矮胖瘦都有,全都拿着棒球棍、砍刀、匕首、钢管等凶器,怎么看都不像是大半夜出来散步的样子。
林重看到那名被他扭断胳膊的混混时,便知道这群人的目标恐怕是他。
不过,林重并无躲避的打算,这群混混在普通人眼里或许很可怕,但在他眼里,只是一群土鸡瓦狗而已。
混混老大也看到了林重,顿时大喜过望,手指朝林重一指,大声说道:“刚哥,就是他!就是这个王八蛋扭断了我的胳膊!”
说完,他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林重,眼睛中似乎要喷出火来。看到林重,他感觉自己的胳膊和肚子又开始疼了,虽然一直都很疼。
被叫做刚哥的壮硕青年将手一挥,跟在他身后的七个人哗啦啦散开,围住林重,一个个脸色不善,目露凶光。
刚哥抱着胳膊,慢吞吞地走到林重面前,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林重,语气有些诧异:“罗山,你不是开玩笑吧?就这家伙,能把你打得这么惨?”
也不怪他不信,因为林重看起来实在不像是高手,相貌普通,身材瘦削,除了一双眼睛非常明亮之外,再无其他特别之处。
罗山就是那个被扭断胳膊的混混的名字,他听到刚哥的话,连忙赔笑:“刚哥,我哪敢呢,就是这小子没错,你别看他土不拉叽的,那都是表象,扮猪吃老虎呢!”
“你小子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么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也打不过,真他妈丢老子的脸。”刚哥呸了一声,使劲揉揉鼻子,抬起下巴对林重说道:“嘿,乡巴佬,我兄弟的胳膊,是你弄断的?”
“没错。”
哪怕被一群手持武器的混混包围着,林重仍然脸色平静,气度从容,没有半点紧张之色。
林重的表现,倒让刚哥稍微收起了轻视之意,能有这份镇定功夫,足以说明林重的不凡。换成普通人,早就吓尿了也说不定。
“看来,你很有本事了?”刚哥故意问道。
“还行。”林重仍然惜字如金,语气淡淡。
刚哥眉头一扬,对林重不咸不淡的态度心头火起,冷哼一声,向旁边的罗山使了个眼色。
罗山会意,跳出来指着林重的鼻子骂道:“刚哥好声好气跟你说话,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你知道刚哥是谁吗?”
“不好意思,没听过。”听罗山这么说,林重倒对这个叫刚哥的家伙产生了好奇心。
“谅你也没听过刚哥的大名,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罗山竖起大拇指,向上一挑:“刚哥在整个庆南区,身手也是一等一的,当年曾手持砍刀,一人抢下一条街,全身受创十八处,仍然面不改色,怎么,怕了吧?”
听着罗山的吹捧,刚哥非但不觉丢脸,反而面露得色。
“原来如此,不知刚哥找我,有何见教?”
刚哥见林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脸色终于黑了下来,他在这片地区横行霸道,人见人怕,不管谁见了他都客客气气,何曾受过这样的轻慢?
他心中杀机暗生,嘴角自然露出狞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弄断了我小弟的一只胳膊,我也不要你的小命,只要你赔他一只手,然后跪下给他磕三个响头,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怎么样,你是自己动手呢,还是要我们代劳?”
摆烂苍蝇王和他的离谱手下! 少年白马:仙人在人间 斗罗大陆之我是千仞雪的女儿 我的宿命,就是死在黑白无常手里 无敌升级王 说好的水灵根,你批量生产神器? 网游:强化999,1级就无敌! 热吻玫瑰 森林求生:有提示的我苟的很放肆 千里姻缘使线牵 穿越1942有空间 妙手龙医 天毒神医 我合成了全世界 我救莲花也救我 春色满怀,大人轻点宠 穿成老太君后我苟到大结局 影子特工 山衔好月来 岂见金乌饮白露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