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的故乡是玄雍,我虽然很不喜欢那个容不下我新点子的父亲,但父亲大人的有一句告诫很对,面对血族时一定要拿出狮子搏兔的全力,否则血族特殊体质的自愈能力,即便在战场上受伤也会很快重新站起来屠杀我玄雍战士!血族的弱点,就在心脏和头颅!”
少年蒙犽居高临下的走近血族,手中的机关炮枪管因为高速旋转,烧得赤红而滚烫,他将机关炮对准地上血泊里的血族男人。
血族男人重伤咳血:“玄雍吗…你父亲是谁……”
蹬蹬蹬,此时有大量杂乱脚步声从远处走廊传来,是一队穿着黑红相间盔甲的血族战士被这边的战斗声音吸引,他们正手举重剑朝这边冲杀过来。
“百夫长大人!”
这群刚赶来的血族战士,看着倒在血泊里血族战士,怒目圆睁的要冲过来救人。
可他们还没冲近,砰!
随着一枚弹壳落地,刚才还硝烟弥漫、脚步声杂乱的走廊,瞬间陷入安静。
即便亲眼看见,这些血族战士依旧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所发生的画面,他们心中的百夫长勇士,就这么死在了一个乳臭味干的十几岁少年手里?
“啊!”
“臭小子!我要宰了你!”
才刚平静了几秒的走廊,顿时再次响起枪炮的轰鸣声、爆炸声和大量空心弹壳坠地的清脆响声。
拥挤狭长的走廊限制了血族的敏捷发挥,面对会拐弯的子弹,这些血族战士的敏捷和盔甲,根本挡不住稷下神枪手的子弹,杀戮来得很快,结束得也很快。
呵——
呵——
看着倒了一地的血族尸体,蒙犽喘着粗气松开扳机,手中浑天枪口此刻变得更加赤红,滚烫了,就如来自玄雍子民的仇恨火焰。
似乎是这边闹出的大动静,吸引了附近所有血族都在朝这边赶来,此时,远处走廊,头上楼层,脚下一楼,传来更多杂乱脚步声,有更多血族在赶来。
面对人数数倍于自己的战斗,蒙犽这个十六岁少年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脸上露出了战斗狂热。
“少年的热血,当在战场上酣畅淋漓!哈哈哈!”
蒙犽再次扣动扳机,手里浑天的枪管对着走廊快速旋转,嘶嘶嘶——
铛铛铛……
一枚枚空心弹壳不停坠地,走廊里的天花板,墙壁,在蒙犽的机关枪炮下,被撕裂开巨大窟窿。
随着子弹倾泻。
窟窿还在越撕越大。
“在我面前藏头露尾?”
“那就让我送你们下地狱去吧!”
无数倾泻出的子弹,撕裂开天花板跟脚下地板,一颗颗在火药爆炸下产生巨大动能的金属弹头,掀起赤色金属风暴,留下一地的黄锃锃子弹壳。
忽然。
走廊里的枪炮声音止歇。
好像是少年的弹药已经用尽,原本被枪炮火光轰炸得震天响的宿舍,一下重新恢复到平静,就像是猛的戛然而止,前后反差巨大。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在平静了一会后,蓦然!
宿舍楼里传来巨大动静。
有更多分散在各处的血族战士被蒙犽闹出的大动静吸引,他们放弃了搜索其他稷下学员,全都朝蒙犽宿舍这边冲来。
不久后,走廊里响起血族的愤怒咆哮声。
“百夫长大人死了!是谁杀了百夫长大人,抓到凶手,血债血偿!”
“这间宿舍有动静!”
“这里有稷下幸存者!肯定是稷下老师杀死了百夫长大人!”
……
可当这些血族冲进宿舍里时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一扇被推开的窗户,以及几条打结相连的床单抛到窗外,好像有人顺着床单跑出了宿舍楼?
极品小农民:被迫带村致富 我的小男宠 五五开的奋斗史 重返2003 待你如老鼠爱大米 生化末日的小人物 最强卡牌进化师 新婚夜,王爷有读心术后演技爆棚 穿书之后我成了白月光 我知故我行 超凡血统整合体 逍遥小医仙 全民投资:开局我选方寒 猛龙走天涯 元宇宙,从僵约开始 女宗主大人想让我表白 一人之龙虎山大师兄 深红契约 开局一艘宇宙战舰 为美好的海贼献上惠惠
...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