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24章 傻瓜徒弟我是为了你才接族长之位的(第2页)

御族的人听说那地方之后,每一个皆为之色变。

他们实力已经很强,可是对那种禁地,依旧心存敬畏之心。

……

数天之后,君平安与御娆娆相互从悟道中清醒了过来。

御世离传授的经历,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各自收获也不小。

“师公呢?他走了吗?”

君平安后面清醒过来,只看到御娆娆一个人无聊地在捏着一片片花瓣,往地上扔着,就像是一个淘气的少女,令人疼惜。

御娆娆无精打采道:“嗯,独自去寻找权柄帝兵了。”

父女刚刚相认没多久,又要分开,她心中万般不舍。

君平安安慰道:“师爷吉人天相,一定会找得到帝兵的,何况他的异象与帝兵有相互吸引的作用,绝对没有问题的。”

“嗯,我相信他的,一步迈过去,就可以成为真正的神境大佬,嗯,当我爹还是勉勉强强的,相信娘在天之灵,也会很高兴吧。”

“当然是这样的呢。对了,这段时间我打算利用御族的资源再提升提升实力,你要留下来还是回玄天门去?”

“我打算去一趟天池圣地。”

“啧啧,去找你那个小女朋友了是吧,要不要为师替你撑腰?”

“师尊您就好好留在这里吧,这事我自己解决就可以了。”

御娆娆转移了话题问:“你知不知道,为师为何要接下族长之位?”

君平安想了想说:“师尊是想要为师娘的不公遭遇找回场子。”

御娆娆靠近了他,那双勾魂压魄的美眸盯着他认真道:“傻瓜徒弟,我是为了你才接族长之位的。”

顿时间,君平安心坎中有一道暖流迅速地滋润身心每一个地方。

“呵呵,不要太感动噢,为师说笑的,其实你说对了。快走吧,我不送你了。”

御娆娆妩媚地笑了一声,潇洒转身返回屋子里去了。

君平安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暗忖道:“师尊你才是天下最大傻瓜,将来我会护你一辈子的,我说到做到。”

下一刻,他毅然离开了御族。

他并不知道,一扇窗口打开了一道缝隙,一双明媚不舍的目光正逗留在他身上。

君平安离开御族之后,便孤身一人前往天池圣地。

天池圣地处在仙境缥缈一处洞天福地。

山峦起伏,树木葱葱,灵气萦绕,一朵朵乳白色的云层层叠加在山巅之上,宛若一幅画卷,美不胜收。

一坐坐宫殿矗立在山间,如同仙阙,一名名游走在宫殿间的女子,皆如仙子一般不食人间烟火。

当君平安悄然出现在天池圣地外界的时候,正有一对年轻美貌的女子走了出来。

“又有不要脸的男人前来了,不过这个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比另外那些模样要好一些。”

“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冲着新圣女和圣地雪莲而来的。”

……

绝色寡嫂  不是哥们,你又哪个平行世界的我  穿书六零年代:我靠空间零元购  狐妖:开局就被亲爹捅死  木叶:我,鸣人!吃下森森果实!  他重生带着先天灵宝,你惹他干嘛  换婚病危世子,她一胎三宝赢麻了  小秘书青涩,商圈大佬独宠了  搬空国库,流放宗妇成女皇  骑士世界的牧羊人  洪荒:我为器祖  穿书后!搬空家当下乡当知青  龙王下山你退婚,现在知道错了?  重生:渣男的成长史  谍战民国:八宝提灯  诡中武道  长生10亿年,苟成仙帝再出山  作精女配娇又媚,冷面军官宠翻天  僵尸:在九叔世界除魔卫道  哥,我求你了,老实收废品行不?  

热门小说推荐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血魔横刀

血魔横刀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

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