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七十一章 可以去死了(第1页)

第三百七十一章可以去死了

武魂、武器、武技、三者合一,瞬间爆发出无比狂暴的能量,火焰包裹的银枪迅速划破空气,发出阵阵呼啸之声席卷向秦朗,威力无比强大,天地都为之变色!

“在我面前玩火?简直是班门弄斧!”

对于南宫晨宇的最强一击,秦朗没有丝毫惧色,丹田内灵液迅速涌出,化作无穷无尽的火焰力量,从秦朗掌心喷薄而出:

“烈焰滔天!”

无穷无尽的火海在半空中骤然而生,无尽的能量在其中翻滚,整个天地的温度在这一刻迅速升高!

“嘭!”

在南宫晨宇和火焰银枪冲到秦朗身前的那一刻,无穷无尽的狂暴火焰直接将南宫晨宇包裹吞噬!

秦朗和南宫晨宇二人的身影同时陷入火海,根本无法看清,只能听到连续不断能量爆鸣的声音从中传出!

片刻之后,爆鸣声终止,在所有人紧张的注视下,火海逐渐散去,露出了里面的两道身影!

秦朗依然站立在原地,一脸的淡然,而在他身前,南宫晨宇手中的银枪已经断为两节,浑身锦衣到处都是被火焰烧出的窟窿,焦黑一片,千苍百孔,原本打理顺滑的头发已然变得乱糟糟,如同杂草顶在头顶,一缕缕黑烟从中冒出,焦糊味随之传出,极为刺鼻。

孰胜孰败,一目了然!

看到这一幕,底下一片哗然!

使出最强一击的南宫晨宇竟然完败在了秦朗手中!

太不可思议了!

没人能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就连南宫杰和南宫鹏眼中都露出了一抹诧异!

连他们的少主都不是对手,这少年实在太强大了!

“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没有必要自取其辱!认输吧!”

淡淡扫了满脸颓然的南宫晨宇一眼,秦朗直接转身,凌空踏步向下走去。

狼狈的南宫晨宇满是灰黑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之色,喃喃道:

“不!这不可能!竟然破了本少主的最强一击,这不可能!”

突然,南宫晨宇眼中泛出一抹狠厉,猛然抬头,脚步一动,迅速冲向背对他的秦朗,手中骤然出现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向秦朗后心猛然插下!

“少爷,小心后面!”

突然的一幕使得云儿惊叫一声,连忙提醒秦朗。

感受到身后突袭而来的劲风,秦朗面色一沉,身躯骤然一扭,南宫晨宇手中的匕首擦肩而过,直接在秦朗肩上划出一道寸深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染红了衣衫。

秦朗一直忍让,但没想到南宫晨宇却咄咄逼人!

刚刚若不是云儿提醒及时和秦朗反应快,现在他说不定已经被南宫晨宇偷袭刺死了!

纵然泥菩萨也有几分火性,更何况秦朗本就不是任人欺凌的主!

“垃圾!我两次三番饶你一命,你竟不知感恩,反倒想要我的性命!哼,你可以去死了!”

秦朗心中涌出强烈的怒火,一掌击飞南宫晨宇手中的匕首,反手一掌对着南宫晨宇的额头猛然拍下!

既然你要我的命,那就先送你上西天!

史上第一财主  抽卡农女:娘亲我开酒楼养你呀  绝世猛龙  落日佣兵  万界拼夕夕,我靠带货暴富了  召唤师:下水道职业的逆袭  妖妻美人  禁止离婚陆少夜夜跪地轻哄  不败英雄王  重生之纵横政海  长夜无烬  惊风侠影之凤吟江湖  终有报:神探归来  天灾来临,我开连锁店赚疯了  救赎文完结后,老公亲手杀死了我  禁爱  谁让他莽上去的!  葛二两梦游记  都重生了,谁还读书上大学  绑定续命系统,女配整顿狗血剧情  

热门小说推荐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咦!恶毒女配咋变成娇媚尤物了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血魔横刀

血魔横刀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

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