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赤诚的长梦,自童年而始。
而童年的梦境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
洪荒时代,人类不过是大地上的无数生灵之一,远没有后世的主宰地位,更不曾建立庞大的国度,甚至都没有“姓氏”的概念。赤诚所在的时代,人类只能抱团组建小型部落,勉强维系繁衍。杀与被杀,捕猎与被捕猎,都是那个时代的人类日常。
赤诚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根据部落老人的壁画记载,他的父亲丹心是个聪慧又强壮的猎人,曾无数次带领部落的年轻人斩获珍贵的猎物,召开分飨祭典;同时更拥有敏锐的直觉,总能提前察觉风险将至,带领部落及时迁徙。
但那位强大的猎人,却在一次外出捕猎时,遭遇了不可思议的邪崇,以至于尸骨无存。
后来接替丹心位置的,是他曾经最信赖的助手金目。金目同样强壮聪慧,性情却略显刻薄寡淡,因此人望一向不及丹心。只是在丹心死后,部落也别无选择,唯有奉金目为首席猎人。
而金目,便是青元的父亲。
在丹心死后,金目继承了曾属于他的一切:首席猎人的身份精心打磨保养的矛与箭、用草药兽血和油脂调配的药膏……以及妻子孩子。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金目在最初的几年里,表现是无可指摘的,无论是对丹心的遗孀,还是对赤诚金目都相当慷慨宽厚。然而随着时日渐久,金目地位逐渐稳固,那刻薄的一面就逐渐显露出来。
对待青元和赤诚,金目不再一视同仁,他会将猎物中的精华部分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青元,然后将部落杂务中较为繁重辛苦的分派给赤诚。同时在教授捕猎技巧、锤炼气血骨肉时,也总是对赤诚有所隐瞒。
部落中的人都很清楚,金目是在有意培养青元为下一任的首席猎人,而前任猎人的孩子赤诚,显然对青元构成了威胁。
赤诚的天赋,是任何人也看得出来的,尽管在洪荒时代并没有成体系的仙道,但他自幼就对天地灵气有着异常敏锐的感应和驾驭能力,几乎无师自通地在七岁时完成了引气入体——虽未臻完善,却也让他因此耳聪目明,气血膨胀。
在部落的同龄人中,赤诚从来不是那个看起来最强壮的,却没有任何人能在一对一的比试中赢过他——除了青元。
比赤诚大上几岁的青元,在金目的悉心培养下,不出意外地成了年轻一代最优秀的猎人,才十岁出头就已经生得人高马大,可力搏虎狮,甚至独立完成极其危险的狩猎。且他性格远比金目更为宽厚大方,无论是部落长辈还是同辈少年,对他都是赞誉有加。甚至被金目刻薄对待的赤诚,与青元都情同手足。
所以人们其实一直不理解金目为何要如此刻薄:赤诚很好,但并没有好到能威胁到青元,何况赤诚也从来没有那个意图。
在不久前林中遇险后赤诚更是欠下青元一次救命之恩,这让他更不愿和青元去争什么。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认为青元可以顺理成章继承首席位置的时候,金目却的刻薄却变本加厉了。他以赤诚不识险恶,险些连累青元为由,唐突责难,几乎要将一個才七岁的孩子放逐出部落。多亏了部落中人的集体反对,尤其是青元的激烈抗议方才作罢……但依然对赤诚大加责罚,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个年幼的孩子抽打的皮开肉绽。
而这般不讲道理的刁难,在之后的两三年里越发变本加厉。而赤诚的处境自然是越来越糟。
最初人们尚会为他打抱不平,但是不平心会随时间而消磨,金目的敌意却与日俱增。而当人们逐渐意识到,金目对赤诚的排挤已是不可更改时,便不得不被迫面对一个简单的抉择。
金目,还是赤诚?
对于挣扎在生存线上的部落人来说,这个选择并不难做。甚至就连赤诚的生母,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金目收复,不再认赤诚这个儿子。
所以赤诚在十岁时选择了离开。那一年,他依照部落规矩,独自完成了一次狩猎,猎物较之青元当年还要大上几分。但是,在回到部落后,被金目刻薄刁难前,他便抢先宣告自己已经具备了独立生存下去的能力,不必再滞留部落了。
对此,金目自然不会阻拦,甚至难得慷慨地依照部落传统,送了他几件猎具。而部落其他人也早料到会有这一天,唏嘘之余,也是无话可说。
唯一有激烈反应的人是青元,那时的他已经十三岁,身材几乎快要赶上金目,很多人都认为,不出五年,他就有资格接过金目手中的猎弓,成为部落的首席猎人。
“所以,为什么一定要走,再过五年,不,最多三年,我一定能超越父亲,夺下他手中的弓。到了那个时候,部落里不会再有人排挤你,你我亲如兄弟,为何要在这个时候分别!?”
对此,赤诚只是反问道:“若你父亲不愿放手,你真会去夺那柄弓吗?”
于是青元无言以对。
无论金目对赤诚何等刻薄寡恩,但对待他这个亲生儿子,是没有任何可挑剔的地方的。为了青元,金目可以毫不吝惜地丢弃自己的生命。如果说赤诚欠了青元一条命,那么青元欠自己父亲的根本数不胜数。
“相信我,你父亲不会放手的,在我离开前,他都不会放手。”
青元更加无言以对聪慧如他,当然知道对方所言不虚。
所以无奈之下,他只好动用最不愿动用的办法。
“赤诚,我一直都说不过你,所以咱们兄弟之间,也不要用言辞来分对错了。就依照部落的规矩来定夺吧。”
赤诚说道:“我欠你一条命……若你执意留我,我自当奉陪到底。”
十岁的赤诚,在身材已快速发育的青元面前,依然如同幼童一般渺小。况且这几年因为金目的刁难,赤诚几乎日日食不果腹,全赖青元私下接济……气血虽不衰竭却也谈不上充盈。反而青元,被金目近乎强迫地投喂各种灵兽血肉后,肉身几乎金刚不坏,气血更是翻腾如沸,即便夜色也难以掩盖锋芒。
神武:登录远古文明 谁镇山河 刚离婚,绝世女神要嫁我 都市:捡个黄蓉做老婆 我家地里有龙袍 万界圆梦:开局民国一睹后世繁华 权握天下 儒雅之下 暖心 朱元璋是我爹,穿越大明啃老! 王牌大律师:我是张三 逍遥小将军 御剑八荒 当总裁太快乐了 神医儒龙 我在枉死城上班的日子 四合院之我爱我家 镇守边关:我以肉身成圣 恋爱脑的觉醒 东乡漫情天
陈辉哥,你娶我吧!你看我们都这样了…陈辉没想到自己还能重生。更没想到上辈子无父无母无妻徒刑过了几十年,重生之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结婚。花花世界已经看遍。这一辈子,陈辉只想下海抓鱼,上山打猎,赶赶海,采采菇。就在这个小村里,跟白月光过你侬我侬没羞没臊的小日子。(年代上山下海日常宠妻家,家长里短,悠闲时光,不喜勿喷!)...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叶霜清是个写手,因为写的题材总是赶不上热门,外加酷爱撒狗血,所以她只是个透明写手。一朝穿越到武侠世界,发生自己没有谋生能力,这里话本小说又挺流行的,就重操旧业。魔蝎小说...
关于八零,给先进渣夫送绿茶宋茵陈重生了,重生在圣父博爱的先进丈夫,悄悄把她辛苦考上的大学,给了丈夫的青梅,理由是青梅没爹更弱更可怜。前世宋茵陈掐尖要强,跟人争地界吵架撒泼样样来,一个人家里地里忙活,照顾一家老小,最后成了村里有名的泼妇。这一世,宋茵陈踹掉丈夫,任由圣父去散播爱心,成全他的博爱情怀。抢回自己的大学名额,暴打绿茶,离开渣男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自己守着空间小农场,事业爱情两手都要抓。...
关于净身出户后,妻子一家后悔终身周墨重生了,前世得恩师相助,他从小小的图书馆,一飞冲天进入权力核心,不料受家庭所累,被妻子以及贪得无厌的娘家人竭泽而渔,最后竟发现长大成人的儿子不是亲生血脉,导致郁郁而终。重活一世,周墨再次面临人生转折,这一次他决定离婚,即便净身出户也在所不惜!而阻拦他青云路之人,无一例外全被踩在脚下!...
江山如画,美人倾城,英雄相惜,这是一个群雄并起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他穿越武朝,活不过二十五岁的魔咒就此打破,创立一品堂,兴学堂,开运河,造纸术,黑火药门阀不仁,贵族压迫,黑幕重重,那又如何?我关宁无需称帝,亦可力压朝野,制霸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