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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魂出窍(第2页)

未几,两人又在这庙中开始争来斗去,一时间你来我往,没了适才那份争雄斗狠气氛,此时却更为认真起来。

小和尚说是切磋中学于朝歌,朝歌又何尝不是在这其中点点熟悉,寸寸积累?

于是乎,这两人便开始了没日没夜的修习,饿了吃小和尚葫芦中拿出的吃食,渴了馋了让壬鸿去弄些泉水和野果,时间一长,这两人皆是进步飞快。

等一切结束,小和尚又和朝歌商量着去往柜山寻“墨翡翠养虞葙”之事。

朝歌顺路,自是欢喜,听了之后便淡然点头答应了。

小和尚对此略感意外,虽然有人陪着总算保险些,不过也挺不好意思的,得了人家这么厉害的一法门,又得了共去柜山的允诺,心中自觉愧疚,于是就从葫芦中拿出一物送与朝歌。

朝歌接过一看,原来是一根三寸长、比发丝略粗的针。

这针没有针眼,并非缝衣针,上面布满了鲜红的裂纹,像是血丝,又如人体经脉,其重量倒是和同等大小的木针差不多。

朝歌不知这是何物,可也隐约知道这东西不简单,于是问了小和尚方才知晓,这东西叫做“飞针”,几乎是方士必备的兵刃。

此物以五金加精血淬炼而成。

魂魄就是念头,若是想要以念头拿动大东西,需达到御器之境方可,冥识之境即便拿动沙砾,都觉重,更别说驱使兵刃来无踪去无影地杀敌。

这血纹飞针念头一旦入其中,便能轻易趋势,其坚硬锋利,以冥识境下游,便能轻易击穿一寸厚石板。

虽然一寸厚石板一个十六岁普通少年挥拳都能杂碎,可这要是加上无影无踪,那可就厉害了,百步之内以此物一下洞穿人脑袋也不话下!

得到这东西,明白其中厉害的朝歌,顿时开了眼界。

小和尚还告诉他,此物还未经过祭炼,若是以戾气祭炼成道器的话,威力更胜,此后又将如何祭炼之法告诉了朝歌,朝歌听得连连点头,心中好不惊喜!

有这样一件东西在身,无疑是多了分底气。

由于山地险峻又兼雨后过滑,朝歌与小和尚商量第二天再赶路。这些时日以来,玄魁、壬鸿和小和尚也打成一片,这日半傍晚,等一鱼一猫一光头出去寻食后,朝歌继续抓紧修炼魂魄。

这一修炼,直接到了晚上,朝歌籍由养虞葙相助,再次轻车熟路地登上第八十一层云梯楼。

“莫怕、莫怕,纵身一跃,纵身一跃……”虽是第二次观想中站到此地,但往下看时,仍旧心中恐惧增生,不胜胆怯脚软。

朝歌心一横,猛烈向上一跃,整个人直接往下堕去。

嗡——

天非天,地非地!

就这观想之中一跃,念头跳下能俯视众生的高大云梯楼,朝歌陡然感觉脑中一晃,像入了泥泞胸中憋闷,便想死命挣扎而出,接着就像一股力往下拖着,自己轻飘飘浮了起来。

观想外的朝歌天灵处一下冒出团烟,这烟一下消散,那头上面,似乎有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出了来,在动。

朝歌感到终于轻松起来,便悠悠然睁开眼,一看四周,破庙还是破庙,地面还是地面,石像还是石像。

但是,唯一不同的是——朝歌却看到了“自己”。

不,准确地来说,是自己的身体——他整个人轻飘飘地没有一点重量,浮在自己头顶,看到了自己的身体。

自己现在呼吸微弱,两眼紧闭,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晕睡了过去。

“老是悬着也不是办法,这该怎么动呢?”朝歌忽然发现,自己虽然能够东张西望,可是却始终浮在自己身体头顶,移动不了。

“就算走两步也好啊。”

他继而想到,这念头一动,只觉顺其自然地往前移开,就和飘的一样!

“原来如此,我现在真是明白,为何念就是魂魄,魂魄就是念。”朝歌点点头,念头一动,想要站到自己身体面前看看,果然,自己轻轻移开,飘到了自己身前!

他以如今这状态去看自己身体,方才发现了些许不同之处。

原来自己左右两肩上各有一簇赤红火焰,安安稳稳烧着,以为着火了,结果一扑却没感到炽烫,且更是一下穿过了自己身体。

“咦?”他才发现,自己在旁边的火堆光芒映照下,是没有影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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