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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捡来的财富(第2页)

“血晶?”对于这种颜色血红的,像水晶一样的物品,轩辕洪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它的来历以及价值,轩辕洪却十分清楚,只能用一句话来说,有价无市,求之不得,它的价值太高了。

这是一块血晶,只有十分强大的魔兽,死亡之后才会把浑身的精华,凝聚到一起形成的。

不要看血晶是小小的一块,可就是这一块小小的血晶,却凝聚了一只强大的魔兽的全部精华。

不过能凝聚血晶的魔兽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这种程度的魔兽,被杀死的困难度太大了。

因而,血晶,一直以来都有人知道,却很少有人见到,极少有人拥有。

血晶,是一个魔兽浑身精华的凝聚,十分强大、纯净,用来辅助修炼,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过能用血晶来辅助修炼的,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即使是强大的冯家,也没有一块血晶供冯伦佩戴辅助,可见血晶的珍贵,它的出现,势必会引起一场疯抢,甚至会是血流成河。

轩辕洪已经决定,血晶,他是不会让任何人看到的,冯伦不行,严老不行,就是慕容雪也不行。

一方面是他需要血晶辅助修炼,加快修为增加速度,使用血晶就不用担心过度修炼带来的气血匮乏,血晶消耗完毕之前,无论一个修炼者消耗多少气血,血晶都会迅速补充修炼者的消耗。

另一方面是避免麻烦,如果血晶出现,势必会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慕容雪的双亲被绑架,目的仅仅是为了双足飞龙的事件就可以看出来,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任何卑鄙的事情都会出现。

综合考虑之下,血晶,知道的人越多就越麻烦、越危险,他一个人知道就好!

“令牌?”收起血晶,轩辕洪发现一块金色令牌,竟然和他在雷横身上拿到的款式惊人一致。

拿出两面令牌对比,果然是同一个组织的令牌,都有‘暗枭’两个字,不同的是刚发现的是金的,比雷横的令牌高级多了,显然使用这个令牌的人,身份在‘暗枭’中肯定比雷横高。

轩辕洪连忙收起来,还是等回去交给冯家,相信他们会调查出暗枭的底细的。

最后一件,是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半透明的火红色石头,里面就像裹着一团燃烧的火焰。

摸起来暖暖的,甚至有一股热流从石头中传出来,不过一点也不伤人,反而令人十分的舒服。

天炎石!

轩辕洪马上辨认出来,天炎石只生长在火焰之地,比如火山,或者是地底岩浆,或者是其他高温,充满火焰的地方,而且方圆百里之内,只能酝酿一块,其后百年之内不会孕育第二块。

五行珍宝中火属性的珍宝,十分难得!

轩辕洪没想到竟然会有一块五行珍宝,他要融合五种属性的五行珍宝,如今已经融合了土、木、水三种属性。还欠缺火和金两种属性的,他也一直在寻找,不过五行珍宝数量太稀少了,他一直到没找到。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竟然全不费功夫!

竟然在捡来的空间戒指中,就有一块火属性珍宝,他唯一欠缺的,就是金属性的五行珍宝了。

如果融合火属性珍宝,会让他的爆发力增强很多,让他在进攻的时候,速度更快力量更强。

当然如果能再找到金属性的五行珍宝,融合,五行器具,他的自身属性还会有一个跳跃性增长。

不过,除非是意外情况发生,就像今天一样捡到一枚空间戒指,否则很难在近期有所收获。

他出来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也成为了一名精神宗师,收服了三只非常珍贵的魔兽,可谓是大丰收,是时候见好就收,回学院去了,毕竟他还处在学习中,不能一直在翡翠之森中游荡。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经过了力量,就是他重新开始学习的时候,学习到了一定程度,他还会重新开始历练。

只有学习、历练交替进行,才能夯实基础,把所学全部吸收,活学活用,获得强大的战斗力。

轩辕洪立刻转身直奔翡翠之森的外围,准备回去了,正当他踏上回归之路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中世纪的猎魔人  遇见一米阳光  腹黑大佬的掉马日常  缘起缘落何时圆  游兵世界之甲地传  三国之铁骑南下  我成了别人的老公  快穿之凶残女配教你做人  重生之首富人生  末日拼图游戏  全球:怪物猎人  帝霸从娶妲己开始  龙诞风云  今天的宿主也很认真  女主是战力天花板  快穿之黑化高能  穿越后满级大佬爆红娱乐圈  落樱之上  七彩狂魔  摊牌了我能无限吞噬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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