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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麻小萝和乌苏城主继续应酬。
那一百号野人已经被麻小萝轻松收入麾下,那最先出头的中年男人叫阿城,没有姓氏,后面出来喊冤的那个姓罗,叫罗四。
阿城的儿子叫阿宝,还有个娘,有个姐姐,也被城主抓来,现在正关着。
麻小萝允诺若他们这几日表现好,就放他们出来一家四口团聚。
乌苏城主一直不能圈定具体的屯田地点给她,麻小萝知道这件事非常重要,也不心急,整日在城中混迹,四处结交人脉。
虽然意在结交人脉,她却并不主动,只是带着人在城中四处闲逛,守株待兔。那批野人混进去的有十几岁的少年,在大荒的标准中已经成年,在麻小萝那里却算不上,挑出来组了一队少年队,让他们宣誓效忠之后,只是养着不用。
剩下共计七十六人,麻小萝编成七队,每队十人,剩余六人年纪偏大,也分出来养着,和那二十个不超过十八岁的少年一起。
麻小萝每日出来闲逛,就只带一队人,预备让他们一边见识乌苏城繁华,生出对大燕归顺之心,另一方面摸清他们底细,谁是谁的儿子谁是谁的爹,谁是谁的兄弟,谁是谁的敌人。
要说一天之内摸清十个人各自的性格就有些超出她的能力范围,但是这种固定死的人际关系网是相对简单一些的。
这是做领导的必备素质。
麻小萝原本是做惯了的。
她今日带到第三队,这小一百人的人际网络拼图,她已经摸清楚一小半,心中有了把握,此次出门便不带乌苏城的兵,只带着三对的十个野人。
“昨日逛了人市,前日逛了马市,今天便去看看刀市。”
所谓刀市,自然是这里乌苏城内专门卖刀的地方。
说来麻小萝这几日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乌苏城主公务繁忙,又迟迟举棋不定,找不到一个既不会太远又不会太近,还能水草肥美,冬日里也能养活一个村镇的好地方,来给麻小萝屯田。
如此一来自然不能日日作陪。
他不作陪,麻小萝反倒乐得自在。乌苏城主自觉与麻小萝同行之时,小心说话低调做人,不太自在,他却不知道麻小萝心中忐忑更甚于他,只是麻小萝会演,并不表现出来而已。
在她自己行动的这几天里,麻小萝有了个大发现。
这不是个纯粹的古代社会——看看那散发着红光的长刀就知道了。
刀贩子殷勤介绍:“这可是杀了千人才激发的煞气,上好的宝刀,咱们乌苏城里您除了城主那里,再找不到比这个更好的刀了。”
麻小萝脸上呈现出一种“所有欲望被满足了之后的淡淡厌倦”,她从地球上那些欧洲贵族身上学来的气质,充分地体现出她是个富有且无情的统治阶级——当然,她是装的。
“刀么,也就这样吧,不过毕竟是边荒之地,不能太过苛求。”她举手投足之间,露出手腕上的猫眼石手串。
这东西是原本麻小萝淘宝九块九包邮买来的,听说有招财效果,她一口气买了七根彩虹色的,每日换着戴,穿越那日手上正好轮班到白色猫眼石。
这玩意儿麻小萝从来没指望过是真猫眼石,本身只是个便宜货,八成是玻璃假冒的。谁知原本世界的便宜货,到了大燕,居然一下子成了珍稀宝物,这世界有没有猫眼石不好说,但是绝对没有玻璃。
前日在人市上被识货的老板开了个天价出来。
麻小萝没答应——主要她在人市上什么也没看中,本身她也不是去买人的,买来的人要钱,还不如野人听话,性价比不高,她主要是去收集情报,看看什么人会沦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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