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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第2页)

年轻人不蹦迪泡吧,还做什么啊?

“运动,看书。”陶牧之道。

林素:“……”

“你这生活方式,健康得像个老头。”林素吐槽了一句。

她不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他也不理解她的,只是他没有去评判她的生活方式,只道:“每个人获得快乐的途径不同。”

他的快乐是运动和看书给的。

林素不同意于他的这个说法,她笑起来道:“你没有从蹦迪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代表它们不能带给你快乐,而是你没体验过。”

“小姐,饮料好了~”调酒师说了一句。

林素说完,听到饮料好了之后,立刻笑着回了头,接过两杯饮料,递给了陶牧之一杯,她笑着举起酒杯,对着陶牧之的酒杯一碰,道。

“我今天一定要让你获得快乐!”

说完,林素笑着仰起头,把手上的饮料喝光了。

在两人碰杯闲聊的时候,音乐台上,已经换了一批人。新乐队代替旧乐队,嘈杂的金属摇滚停止,在这灯光迷乱的酒吧里,电子键盘的音乐悠扬的响起。安静顺滑的电子键盘在弹奏出一连串的音符之后,电子贝斯随即切入,两种音乐混合,与此同时,架子鼓,电吉他,四种音乐的声音交响混杂,在一串迷人欢快的前奏声中,林素从高脚凳上跳了下来。

“初恋!”林素和陶牧之惊喜大喊。

她喊完,陶牧之的注意力还在前奏上,问道:“什么?”

在音乐声中,他的声音单薄低沉,与此同时,音乐的前奏结束,林素明亮地看向他,唱了出来。

“爱恋没经验,今天初发现……”

这是一首粤语歌,林素柔软的声音在粤语发音下更为迷人动听。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她的笑容绽放到最大,在迷乱的灯光下,她的双唇开合,露出洁白的牙齿,还有在唱歌时,轻轻卷动的舌头……

她举起手臂,身体随着音乐,跳动了起来。

在这个时候,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经在这首音乐的带动下离开了座位。整个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场跳动的狂欢。那么多人,大家随着音乐欢快的舞动,在这么多人当中,林素像是林丛间的精灵,明媚欢快地跳动着。

其实她并不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纤细的胳膊扭动,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个美人,在以往的接触中,她偏执,病娇,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而现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初恋》,在那儿跳动舞动,明媚浪漫,活泼风情。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样。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是它们不快乐,而是他没有体验过。

现在他体验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兴趣浓厚。

她问了一句后,陶牧之回过了头来,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眼中多了丝惊艳。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

除了帅,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

“我请你喝一杯吧。”女人发动了攻击。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也无暇顾及其他。

“看到她了没?”陶牧之问。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她生气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一女军侯  我在哥谭过暑假  可他是冷清小美人儿啊  大师姐好像被夺舍了  红泪销魂  非常规恋爱脑 [快穿]  凌帝传  废土之上,我拖家带口去拾荒!  今日天气晴  万人迷穿为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  娘娘她是演技派(快穿)  厮磨  失忆后认错老公  民国小公子穿成娃综万人迷  和顶流在打工综艺爆红  从通货膨胀后穿到七零年代  腾云街记事[九零]  究极分身之狂暴巨蛛  都市重修  甜宠文女配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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