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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金色铠甲的年轻公爵早已领着他的士兵们有条不紊的迅速撤离了战场。
遥望远方的大火、浓烟和混乱如盲蚁的人群,他笑了:还好我见机快,一见红龙放火就跑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会损失多少人马呢。哼,我“亲爱”的国王、我“尊敬”的国王,你的士兵们都是死的死、残的残了,今后你还怎么统治这个国家?你们家族统治了这个国家七十多年,现在该轮到我们家族了吧。怎么说我的家族也为国家作出了重大牺牲,我的爷爷在同矮人的战斗中耗尽精力去世了,父亲也是死于狗头蜥蜴人的标枪之下。他们的牺牲果然没有白费,今天我也有有机会踏上国王的位置了,哈哈哈哈哈。
他在马上高兴的放声大笑,令旁边几个亲卫莫名其妙――打了败仗还像捡了金砖一样兴高采烈的。莫不是气疯了?而且公爵带领大家逃跑的方向的确有点儿问题!他们善意的提醒道:“公爵,我们好像跑错路了。对面是赫里福德公国的边境要塞了。是不是应该调头离开?”
金甲公爵一愣:“跑错了?”仔细望远处一瞧,在月光的照耀下,远处真的有座小城镇。但是那城墙下面似乎有不少人马呢,还得见点点篝火闪闪烁烁的。他猛然间又高兴起来:“你们!那城墙下面是商队吗?”
亲卫有些不好的预感,纷纷迟疑着答道:“嗯~~好像是的。”
金甲公爵开怀大笑道:“太好了,今天有的赚了!我们还剩多少人马?盔甲武器都还在吗?”
亲卫们只得答道:“还有四百多人,盔甲武器还算完好。”
金甲公爵激动的喝道:“给我上!”
亲卫们都莫名其妙:“啊?上?~~上什么?难道去攻城?公爵大人,这怎么行?惹怒了赫里福德公国,您会有大麻烦的呀!再说我们这点儿人又有没有攻城器械,而人家的城墙是经过法术加固的。我就这么去攻,即便死光也攻不下来啊!”
金甲公爵不耐烦的打断了吵吵嚷然的部下:“谁说去攻城?我是说去打劫城墙下面的商队!”
亲卫们你望我、我望你的面面相觑,还是觉得不妥:“公爵大人,我们在城下打~~打劫的时候,城里的赫里福德公国守军们要是觉得我是想要攻打他们,于是对我们不利,那该怎么办?”
金甲公爵自信的哼哼笑道:“放心吧,只要我们不往城墙上攻,他们就不会管城外的事情。这种买卖我的爷爷就干过两次,而我的父亲更是干过三次!我小时候就很羡慕,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干上一票。现在诸神将这些可怜的家伙们放在门外让我去抢,我岂能放弃?诸神在上啊!我今(手机阅读6k)天实在是太幸运了!”
几个谨慎的亲卫还在一个劲儿的劝导:“但是他们的人数也不少,我至少也有两百多人呢。要是联合拼起命来。我方会吃大亏的。请您三思啊”
金甲公爵笑得更自信了:“但是他们不会联合!你们又不是没冒充过强盗打劫商队。什么时候见过那些吝啬鬼们联合了?你们,城墙下面至少有几十个商队,而且都是些小商队,只有几个达到了中等规模。你们再!每个商队单独聚在一处,营地之间有近50尺的距离,可见他们也是在相互防备着,害怕自己的货物被人顺手拿了。只要我们一股做气冲上去,迅速打劫几个小商队。其它的队伍在仓促之间哪敢联合?肯定都是稳住自己的阵脚再说!只怕他们还巴不得别的商队都死了,自己好乘机扩大生意,作大作强呢。”
他这一说,很多人都动了心思。边他们名义上是“精锐士兵、骑士、勋爵”等等,其实日子仅仅比普通的农夫过得好一点儿罢了,说穿了就是――还吃的饱。而且每餐都是些粗面包、大豆和嚼起来没有一丝味道的莎拉!有点儿酸豆角下菜就算不错的了,要是有几个咸鸭蛋那就已经是“美味佳肴”啦。要是过节的时候能分一两块肉那就是已经是领主的大恩大德了。至于穿的、住的也好不了多少,与农夫们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衣服上的补丁少那么一点点。他们从来没有机会走出那片贫瘠的土地,因为外面的世界更危险!对着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就是为了苟且的活着,就是为了持续着干巴巴的日子。然后,等待死亡的那一天。偶尔有几个混不下去的五音不全的游呤诗人会跑去唱几首蹩脚而且过时的老歌,这就已经够他们回味好几周了。大城市里运出来的一些破损严重的垃圾玩具,也能使他们像孩子一样开心的报上几天几夜。发财就更别谈了,可以好不夸张的说,他们中有很多人自打出生开始就没摸到过一枚金币!
而现在,诱人的财富就在眼前!他们不断地相互瞧着对方,有人已经开始交头接耳了:“也许能强到一两套精致的餐具?我用那些缺了口的陶土盘子已经用腻了!***!要是能强到一副银酒杯,我死了都甘心啊!”
“也许会强到一把好武器,我这辈子都梦想有一把魔化武器,哪怕是一等魔化武器也好啊!即便是个匕首我也要!”
“娘的!这些黑心的商人们总是欺负我们不识货,变着花样猛宰我们。也不知宰了多少穷人的钱财。现在我们强几个铜板回来也不过份啊!”
“上次我们在半夜抢了三个商队,只死了十来个人。现在也到晚上,咱们人又多,怕他们干什么?要是害怕的话,这辈子都没发财的机会了。你想想啊,一辈子连块金币都没摸过就进了棺材,活得冤不冤啊!”
队伍开始喧闹起来,绝大部分人都整理起武器和护甲,准备冲上去干他一票了!
金甲公爵大乐道:“传我的命令,不准点燃火把!我要乘着夜色悄悄接近他们,然后突然袭击!”
而这边的格林姆又开始和乐琳斗嘴了。
格林姆焦急的望着远方的夜空自言自语道:“东a子大师怎么还没回来?是不是出事了?但以他的能耐,想要逮住他可不容易啊。难道碰上了厉害的人物?”一边说着一边心神不宁的走来走去。
乐琳横了他一眼,故意他的笑话:“主人的本事是不用怀疑的。你今天怎么这么关心他?不会是害怕半夜被人给打劫了吧。怕什么哟,你左手的那个戒指能给你加一层铠甲般的法师护甲,右手的那个戒指呢又能让给你挡住一般的4阶奥术。简直就像个乌龟壳一样,怕什么。”
格林姆急忙贼头贼脑的四下张望,见附近没人他连忙凑到乐琳面前小声说道:“你小点儿声音!这两个戒指可值钱了!要是被人知道了,难保那些雇佣兵不会见财起心!我可没有魔窗术,不能逃进去躲着睡觉!”
他又拉住乐琳的手臂,小声说道:“你也别说我,你手上的这个跳跃戒指可是很多盗贼成天惦记着的好东西呢。还有这个秘法视觉戒指,你以为那些战士不想要啊?我告诉你吧,有经验、又聪明的战士一旦有了这个戒指,就能对付低阶的法师了!好多人变卖小半的家产都要搞一个!你说这么大声,难道想晚上被人给卸了脑袋呀?你被以为他们这些雇用兵都是些正人君子,只有诸神才知道他们曾经干过什么勾当!我就听说有些人白天是遵纪守礼的雇佣兵,晚上就变成强盗去抹别人的脖子,拿双份的钱!”
乐琳狠狠的瞪着他,不是因为自己被反驳了,而是格林姆正乘着这个机会在她的手臂上摸来摸去,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真是好色的没的救了!
乐琳一副要吃人的模样,低声喝道:“不想手被剁掉的话就马上拿开!”
格林姆尴尬的笑着,磨磨蹭蹭的收回了手。说实话,这么多天没动碰女人了,作为个精力旺盛的小青年,他还真不适应呢。刚才凑到乐琳面前后,一闻道那淡淡的、柔美的女性气息,他就有点儿控制不住了。脑袋一热之下,把以前的不满、怨恨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忽然觉得乐琳比以前诱人多了,尤其是那一身优美而矫健的曲线特别让人着迷。再一裸露出来的棕色前臂,顷刻间满脑子都想触碰一下那充满弹力的细腻肌肤,享受片刻迷人的触感。于是便这样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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