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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荆筱蕾点了一份西式套餐与快乐柠檬水,而曹雪阳却是要了一杯招牌咖啡。
不多时,女侍送来了咖啡,便退了下去。
搞得的荆筱蕾不由得大大吐槽,这“独一无二”的作品是不是上得有点快?提前量产的?
曹雪阳却并不在乎,只是用小匙缓缓搅动着咖啡,开始闲谈:“我从小,就是你们口中将门虎子的那批人,我爷爷是随“王胡子”将军最早入疆的那批军人,他的名字,我想你听说过?”
荆筱蕾“啊”地一声,不由自主,带着肃然起敬的姿态,说道:“当然,你爷爷我在教科书里听过呢,还有你的父亲,麦穗两星,中将军长.......而你爷爷所在的这支军团,从酒泉到乌市,从伊犁到喀什,辗转千里,立下赫赫功勋,最终也因为一道军令,十万大军解甲归田,就地转业,战士们放下了枪,变成了淳朴的农民、勤劳的工人、医疗工作者建设茫茫戈壁。”
“是的,我爷爷也很喜欢这个地方,甚至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所以在他去世了以后,不愿葬在老家,而是葬在了天山,这便是我为什么会在紫塞研究所工作的原因。”曹雪阳喝了一口咖啡:“爷爷一辈子选择了在这里建设工作,而我,在北大考古系毕业后,也想.......也想走走先辈们曾经走过的路。”
荆筱蕾点点头,说道:“你爷爷在天有灵,一定会为你的选择而骄傲的。”
曹雪阳笑着,转动着咖啡杯,微微颔首道:“说的是。不瞒您说,从小,我就是军区大院里的异类,其他童年伙伴都选择毕业留在了大城市工作,而我,却偏偏剑走偏锋,来到了这里,为此,我可没少和老爸吵吵。”
荆筱蕾眨着眼,嘿嘿开玩笑道:“现在呢?后悔啦?是不是打算和父亲商量着说一声,调回去?”
曹雪阳白了她一眼,摇头道:“我在这里工作了七年,走遍了这里山山水水,戈壁沙漠。在这里,我学会了骑马,学会了骑骆驼,如何在大漠中生存,找寻水源......同学们知道后,都羡慕我牛皮。但这些,还是不太够,不太够,我不能回去,我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研究这里的历史,毕竟我,还想继续牛皮呢!”
荆筱蕾闻言,竖起了大拇指,道:“牛皮!”
曹雪阳则“嗯”了一声,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
“叮咚”就在这时,咖啡馆的餐厅风铃,响起了一串串清脆的声音。
似乎有人走过来了。
荆筱蕾不由大喜,铺好餐布,拿起桌子上的刀叉,笑嘻嘻道:“看来,我的大餐,终于来了!”
曹雪阳则摇头表示,来的,好像是老板。
果不多时,一个中年女子来到了曹雪阳身边,一屁股坐了下来,手中一杯白开水兀自晃荡,微笑道:“哟,这不是曹博士吗?稀客稀客啊。”
女子体态轻盈,言行举止端庄娴雅,看外貌,约摸三十岁年纪(实际年龄,可能相当大),风姿绰约,容貌极美。一双纤手皓肤如玉,便如透明一般,保养的极好。
曹雪阳朝来人微微点头,向荆筱蕾介绍道,“筱蕾,这位是,夜暮研磨时光的老板娘,姓靳,你可以喊她靳老板,也可以喊她老板娘。”
荆筱蕾“嗯”了一句,放下刀叉,准备起身打个招呼,可当她抬头的一刹那,整个人立时僵立着不动,靳老板也怔住了。
在那一剎间,简直像是连空气都已经凝结了一样,曹雪阳可以清楚地听到三人的心跳声。
在那一瞬间,靳老板心中在想什么,荆筱蕾不知道,只是感到了极度的震惊──继承过荆楚薇记忆的她,自然是认识大漠“二娘客栈”的靳二娘,无论容貌,声音都清晰记录在脑海中,可没记错的话,二娘是南北朝末期,北周时代的人,跨越千年的时间,人恐怕早已作古。
可是这时,靳二娘就活生生坐在她面前,甚至,还开起了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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