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4章 匈奴(第2页)

看着周围的山山水水,刘辨精神一振,顿觉神清气爽。

人需要雅致,可是在雅致的氛围里呆得太久了,难免会染上文弱的毛病,所以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喜欢远足,喜欢骑行西藏,就是想享受那种远离城市,亲近自然的本能感觉,开拓自己的心境,强健自己的身体,同时也是一种新的时尚。

不过,和刘辩的远征比起来,他们那些都是小儿科,不值一提。

带着三千龙骑出征,横行天下无敌,这可比什么自驾游都爽啊。

“陛下,这里真美啊。”蔡琰骑着一匹桃花斑母马赶了过来,笑靥如花:“我真想在这里住几年,不回洛阳城去了。”

刘辩笑笑,心道你现在当然觉得美,可要是被人横在马背上,恐怕就不觉得美了。

这次出征,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坐车,而是全部乘马,就连大部分辎重都用马来驮,随行的车辆不超过十辆。他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快速行军,一方面是为了和将士们同甘共苦,增加凝聚力。

通常来说,别说是皇帝,就是普通将领带兵打仗,也与普通士卒的待遇相去甚远。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名将霍去病出征,自带厨子,将士们面有菜色,他的行营里却还有肉没吃完。霍去病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真正能和部下同甘共苦的将领绝对是凤毛麟角。

至于皇帝,那就更不用提了。天子出征,行军费用的一大半可能是供应皇帝及其随从人员的。所以天子出巡向来是烧钱的事。刘辩现在没钱,只好以身作则,从自己开始精简起。

他的身边除了三百近卫郎,只有十来个荀攸、裴潜之类的军谋、文官,女人只有三个:美人索杜氏、乳娘卞氏、才女蔡琰。杜氏、卞氏侍候他的生活起居,蔡琰负责他的文书翰墨,都有各自的任务,真正吃闲饭的只有卞氏的两个小孩子:五岁的曹丕和刚刚三个月的曹彰。其实曹丕也不能完全算吃闲饭,他已经知道帮助刘辩磨墨铺纸。只有曹彰什么也不干,整天躺在襁褓里卖萌、吐口水、睡大觉,不过刘辩也不好说什么,分享了曹彰的口粮,总得还个人情。

刘辩大概是有史以来最简朴的天子。不过,这个苦吃得很值,这极大的增强了将士们的凝聚力,刘辩所到之处,每一个将士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发自肺腑的热诚,他们相信,这样一个真正与他们同甘共苦的天子一定能带着他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万人必死,横行天下。刘辩没有万人,包括所有人在内,他只有五千人,但是他却有足够的信心一举击杀须卜骨都侯。这不仅是因为他手下有超过十人明悟命格,更是因为这份凝聚的人心。

“别光顾着自己美,还得让别人知道这里的美。”刘辩笑道:“那些儒生只知道读万卷书,却不知道行万里路,在他们眼里,这里就是蛮荒之地,却不知道这里有别样的美。比如你父亲,他曾经过到朔方,也没有觉得这里美吧?”

蔡琰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蔡邕到朔方来,虽然不是真的发配,而是身负秘密使命,可是在他的心里,其实和发配差不了多少。他只想着早点完成任务,回到洛阳,哪里会有心情欣赏这些美景。他辗转江湖十余年,写了不少诗,却没有一首是写塞北之美的,便是明证。

“陛下放心,臣妾会留心的,希望将来能留下一卷半卷的诗文,也能在列女传中留名。”

刘辩大笑:“哈哈,岂止是列女传,你大可以在文苑列传中留名。”

蔡琰红着脸,瞥了刘辩一眼,正准备说些什么,前面驰来一骑。蔡琰知道有军情,连忙催马离开。

骑士驰到刘辩面前,也不下马,就在马背上躬身抱拳:“陛下,横野中郎将徐晃已经选好安营地点,并派出斥候探查百里以内的敌情,请陛下准备休息。”

刘辩挺直了身躯,手抚鞍桥,颌首示意:“回报横野中郎将,将士们辛苦,朕甚是欣慰。”

“愿为陛下效劳。”骑士应了一声,拨转马头,飞奔而去。

登封一战,徐晃一战成名,刘辩将他提升为横野中郎将,虽然还不是将军,可是徐晃的仕途之光明已经是人所共知。刘辩知道徐晃谨慎,所以让他做了前锋,反而将熟悉边地情况的张绣留在中军。一开始,有很多人表示不解,可是后来,随着大军一路向前挺进,徐晃细致到让人发指的侦察让他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有人,包括张绣在内,都认可了刘辩的这个安排。

在湳口扎好大营,升起了篝火,刘辩却没有入营休息,他盘腿坐在河水边,闭目冥想。漆黑的玄刀横在膝上,寂静无声。

……

美稷,一个灯火通明、烟气缭绕的大帐里,头戴虎皮,口中衔着虎牙的巫师突然张开了眼睛,失声尖叫:“真龙降临——流血满地——”

。(未完待续。。)

ps:今天的第三更,求推荐票,求月票!

书籍1387389  穿越年代有空间,女配摆烂成团宠  天渊神主  鉴宝医心  软饭硬吃,绝美老婆每天都想贴贴  我,镜流,愚人众执行官  我欲乘风踏苍穹  穿越大明成皇子  完蛋啦!我被美女包围了  书籍1396033  快穿:边缘人物又被迫万人迷了  书籍1383750  书籍1393625  无敌的父亲消失后,我成了赘婿  宝鉴  末法:修为尽失,逆徒孝心变质  被家暴后,我献身了未婚夫的疯批叔叔  诸天影视从以家人之名开始  重振宗门,我的弟子全是天骄  书籍1339182  

热门小说推荐
洪荒:拜师太一,继承大笔遗产

洪荒:拜师太一,继承大笔遗产

洪荒生就葫芦仙,根脚从来不自谦。一朝登临云霄殿,神玄只是若等闲。三花聚顶朝北海,胸中五气透南冥。混元一气成道果,四象八卦掌中盘。...

鸿麟仙族

鸿麟仙族

关于鸿麟仙族仙界,鸿麟仙域。琉璃仙殿的大门口,悬挂着写有的巨大牌匾。苏家的仙人站在浩瀚如烟的牌位之前,点燃檀香,插入大鼎之中。数十万苏家子弟整齐站列,表情严肃。苏家仙人开口今日,与你们说一说我鸿麟仙族的起源,此事,还得从一个叫做九州界的下界说起,我们鸿麟苏氏的两位老祖,苏青鸿与苏青麟,出生在九州界青州元峰郡水泽镇的一处凡人宅院之中,当时苏家还算不上修真世家还是老风格,无金手指,无系统,一切依靠苏家自己的争取,主角不再是一个人,所以没有什么主角光环。这个故事很长,我慢慢讲,同学们慢慢看。...

求原神神里凌华的书

求原神神里凌华的书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毒医相师:神算嫡女

毒医相师:神算嫡女

就算她懂易经会八卦,能治病,能救命,可到底救不了自己的命,改不了自己的命。如今被送到这个架空的古代时空,以后她的命就由她自己说的算,没有靠山只是暂时的,看她如何养个小皇帝给自己当靠山。魔蝎小说...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