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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第1页)

这戒指戴她无名指可能大了,中指就不大不小刚刚好、仿佛量身定做一般。

中午没什么客人,珠宝店几个员工便都围了过来,一个个满脸惊叹看着眼前这白皙纤细、宛如玉指的手佩戴钻戒的效果,往日培训的话术瞬间像泉涌般出现在脑海,一个个争先恐后开始吹彩虹屁。

事实上她们没必要这样天花乱坠的吹,易漫如有自己的审美,看着纤长细腻的手指、涂着淡淡粉色透明指甲和这颗又亮又精致的钻戒,她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人间富贵花。

易漫如自己都越看越上头,虽然上辈子自己也买过钻戒,但她那几颗加起来怕是也比不上这一颗,毕竟她就是个工资高一点的打工人,盛总可是能一口气买几层写字楼的大佬,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易漫如觉得只是认识了盛总,她的格局都有了质的进步。

能让盛总一眼相中的钻戒,自然也不会是普通货色。

于是说好只试试的,一戴上戒指就舍不得摘下来了。

易漫如欣赏多久这钻戒在她手上的样子,内心就做了多久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理智占了上风,决定一鼓作气摘下来的她还没动手就被盛总打断了。

盛总不但阻止她摘戒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挑了条做工精细的翡翠镶金手链,动作自然的给她戴上,“这个也挺适合你的?

易漫如:……

这都是金钱堆砌出来,能不好看吗?

她到底没能抵制金钱的诱惑,从商场出来不但多了手链戒指,就连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被一块纯净通透的宝石取代了,堪称鸟枪换炮。

站在商场门口,易漫如低头看着自己这身装备,都有点担心走在街上被抢劫,就愉快的接受了跟盛总回公司让程师傅送她的建议,当然她只是跟着到了盛总公司大厦的门口,这次就没跟他一起上去了,而是直接在外边等程师傅把车开过来。

一身金光闪闪的易漫如坐在车里安全得很,飞车党再猖獗也没办法从她身上抢劫,但几乎是同一时间,一个人逛街的沈亦欢就很不走运了,一不留神,就被人割开一道背包的口子、从里面把钱包抢走了,等她发现的时候,那人已经一阵风似的冲进了人群中。

又急又气的沈亦欢下意识想去追,没跑出几步就被自己绊倒摔在地上,还好碰到了几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靳斯年。

当时的靳斯年是政府部门牵头招待的慈善贵宾,沈亦欢是被学校推荐去做礼仪接待的学生,双方都对彼此有不错的印象,身份也早已确认过,靳斯年绅士的提出帮助,遭遇变故、已经身无分文的沈亦欢便请求他送她去兼职的地方,她想问经理预支薪水应急。

靳斯年欣然同意。

于是仿佛命运的相逢,两辆车都在漫步时光咖啡厅门口停下,易漫如要早一些下车,绕过前面那辆车的时候,目光不经意对上了靳斯年,和坐在他副驾的沈亦欢。

毫无预兆的易漫如当时吓得倒退一大步,这是什么修罗场!!

第三十章既然躲不掉,那就加入他们!……

易漫如现在慌的一匹。

比起毫无预兆在店门口跟她最怕遇见的两个人狭路相逢,更让她措手不及的,反而是隔着车窗玻璃跟靳斯年对视的那一眼,她竟然就确定认出了他的身份——明明还没看清楚对方的脸,原主对初恋的记忆也依然模糊的,易漫如就是有种很强的直觉,这位绝对是让她担心了半天的男主。

搞错了她直播倒立洗头!

其实,从柳政明来过帮她解锁原著剧情后,易漫如不是没想过跟原主初恋兼本世界男主靳斯年遇上的可能性。她还知道这种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但不是因为原主跟靳斯年的关系,而是因为她作死的把女主招到到了店里。

言情小说定律,男主总是跟着女主跑,虽然原著里大概率没有这样一家名为“漫步时光”咖啡厅的戏份,但女主都频繁出现在这里了,男主还会远吗?

她店里招来男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躲不掉的。

所以对于靳斯年出现在自家门口这个结果,易漫如早就有思想觉悟的,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或者说原主在见到靳斯年时的情绪波动。

虽然没看到正脸,但是对方那双宛若夜空般深邃神秘的眸子,不知为何就给她一种强烈的熟悉感,那一刻,易漫如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双相同的眼睛,只是深沉的夜空出现了万千星光,星星不眨眼,仿佛都在静静的、专注的凝视着某个人。

易漫如可以想象,男主当年大概就是用这种目光看原主的。

初恋那么美好,原主就算逐渐遗忘了前任,经历过的那些美好片段多多少少还是在心里留下了痕迹,碰到相似的场景偶尔被勾起一些回忆,也是很正常的。

然而,易漫如再怎么努力安慰自己,也没办法掩饰那份只有她自己清楚的心虚。

要说美好回忆,原主跟盛总结婚那么多年,难道他们之间就没有一丁点值得怀念的美好记忆吗?可是她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盛总,并没有出现原主才有的情绪,她的内心只有自己没出息的惊叹声:这个便宜老公不但超有钱,而且好帅好有型!

还有柳政明,看他时隔这么多年遇到她的态度就能知道,原主当年跟他的关系绝对不只是兄弟的女朋友那么生疏,或许他们是因为靳斯年才有了联系,但是年近中年、久别重逢还能这样毫无生涩的拌嘴说笑,说明他们当年也是很好的朋友,友情也有美好的回忆啊,为什么她碰到柳政明的时候,完全就像是见到了与自己无关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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