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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家的时候不是提醒我说,你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让我别和你联系吗?”方湄哼了一声,戴上墨镜。“说老实话,要不是你自己说你今天到南京,就是白给我钱,我也不愿在这种大热天来这种鬼地方当迎宾小姐。”
“那倒也是,”看她有些不高兴,我忙向她道歉,“怎么样,中午我请你吃饭。”
“这还差不多。本来就是,人家一大早起来接你,在太阳下站这么久,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方湄从墨镜上方调皮地向我眨了一下眼,“要不然,以后可真没人愿意来接你了。”
“不会的,不是还有你吗?”
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和她一起往公交车站走去。
大胡子总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样子,他一见到我就侃侃而谈。他认为,高前的情况似乎介于好坏之间,也就是说,不好也不坏。这是他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因为,既然公安局还允许亲属探视,送东西,就说明问题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或者说,在公安局看来,高前的问题不严重。不然,按照以往的经验,出了这种事情,一旦人被抓起来后,连死活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见面了。所以,高前应该没什么大事,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放出来。
大胡子告诉我,暑假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曾经来找过他几次,想从他这里弄点高前的情况,其中一个,还是大胡子过去的同学。他想,反正高前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也就是聊聊天,听听音乐,还有就是和小姑娘喝喝酒,一起到外面玩一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把大家以前交往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不过,大胡子讲的这些事我都没有亲历,更没有实感,所以,尽管他对我里嗦说了一大通,我还是不能想像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价值。而且,本来,他不说这么多还好,现在,他这么一说,我感觉,他在应付这件事上,似乎并不像自己说的那么轻松。
我们坐在南大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摆在外面的桌子旁。时间显然已经很晚了,因为我已经连自己手表上的时针和分针都看不清楚了。可不知怎么搞的,坐在我们旁边的一些人似乎和我们一样,也都没有回去的意思。地上的啤酒瓶滚得到处都是。他们也都像我和大胡子一样,光着脊梁坐在椅子上,一人手抓一瓶啤酒在边喝边聊。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以前开学的时候,虽然大家也会到外面喝点酒,聊点天什么的,可似乎很少像今年一样,有这么多人都在外面喝酒,又到这么晚了,还不回宿舍。
见易别难(3)
不停地喝啤酒,让人的肚子胀得厉害,当我又一次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去街对面上公共厕所的时候,另一张桌子上也有个家伙晃悠着站了起来。他不仅先认出了我,还口齿清楚地向我打了个招呼。原来是哲学系的一个朋友。我告诉他马上上了厕所就回来和他聊。他说他也要去。谁知这小子走过来后就对我说他来不及了,就在当街掏出了自己的家伙,大胡子看到后,也摇晃着走到了路灯下啦啦啦地尿了起来。
好像起了连锁反应,那些本来都坐在桌子边的人也都一个个跑到马路边尿了起来。有个小子还童心大发,拿着一瓶啤酒,把瓶口冲着外面放在小腹前,嘴里哇啦哇地叫着,一边跳一边假装尿尿,把啤酒沫喷得到处都是。他的这个神来之笔把大家都逗得格格格地笑了起来,不知是谁开的头,很快,每个人都像他那样抱着一瓶啤酒一边乱叫,一边在街道中间蹦起来。
开始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到后来,我也捂住我笑疼的肚子,拿着一瓶啤酒像只青蛙一样哇啦哇啦地喊了起来。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有什么东西随着这喷涌而出的啤酒,一起发泄了出来。可我不久就难受起来,不仅仅是喝多了酒的缘故,我突然觉得很无聊,自己不应该这样,但是,应该怎么样,却又不清楚。
其实,这些也都是一闪念的东西,我甚至想也来不及想,就看见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人每一个都像我一样捂着肚子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我跪在地上,一只手捏着自己的喉咙喘息着,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像手套一样翻过来,把里面的东西一点不剩的都倒出来。
这虽然不是我醉得最厉害的一次,但却也许是我醉得最难受的一次,那种醉后的感觉让人恶心,让我不仅厌弃自己,也厌弃所有的一切。所以,直到第二天我被叫到系里接受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的训话时,还没有恢复过来。
25
看守所的警察老王其实很和蔼。我一见到他当着我的面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花白的头发,就感觉他是一个比较好接近的人。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看看我和方湄给高前送来的几件秋天穿的衣服和一些奶粉,示意我们放在旁边。我忙递给他一支烟,他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你是高前的同学?”
“对,我们住一个宿舍。”
“他没什么事,在里面挺好的,”老王看了方湄一眼,掏出打火机点上烟,“你们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会和你们联系的。”
老王可能把方湄当成高前的女朋友了,所以态度很好。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见他一面?”我借机问。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快了吧。”
老王看了看表,从桌子上拿起帽子戴上,“怎么样,我还有个会,要不我们下次再谈?”
“好的,谢谢了。”
我和方湄也赶紧站起来,向他道别。
几乎每一次,老王都这么客气。虽然还是一直没能见到高前,但时间长了后,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高前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和我们在外面没什么两样。开始,我还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到后来,也就逐渐把它当成真的了。
我想,也许,高前在看守所里,也会这么想。而且,我也希望他这么想,尽管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
“你们还年轻,又是大学生,耽误点时间也没什么,当年我们很多人高中没毕业就到苏北农村去插队,养猪种地的,一干就是七八年,最后也熬过来了。”老王摘下自己的大盖帽,弹了弹上面的灰,“所以说,小张,想开点,不管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我赶紧点头,对老王的这番话表示赞同。实际上,老王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我并没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我觉得很有可能,他是想对高前说这番话,不过,也有可能,他对高前已经说过了。
“年轻人,容易冲动,不过,不冲动就不叫年轻人了。你说是不是?”老王把我送到了门外,又伸手理了理自己稀疏的头发。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在长长的水磨石走廊上形成了一块块方形的光斑,明晃晃的,刺得老王眨了一下眼睛。老王看起来是真老了,不只是头发少,还满脸皱纹,穿在身上的橄榄绿的警服也皱巴巴的,样子和一个农民没什么差别。我想,这也许是他在农村生活那么多年留下的痕迹。当然,有些痕迹是看不到的。
我向他告别,从灰色的办公楼里走了出来。在大门口,值勤的警察照例要我出示证件并交还老王签了字的会客单。我一一照办。然后,走出了僻静的看守所。
外面正是一天中最热闹,也是最暖和的时候,街道上人来车往,汽车司机着急的喇叭声,翻过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的行人和乱闯红灯的自行车,蓬头垢面的乞丐,两边的店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的喧哗声,还有从一家面包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也都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显得生机勃勃。我从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走过,感到这一切如同幻影,但却又如此真实,它让人困惑、厌倦,可又让人向往、牵挂,然而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会冲动,就像老王说的那样,不管是否自愿,我们还会或者总会把自己的生命抛掷到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甚至,在我看来,有意义没意义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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