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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这张俊美到近乎邪门儿的脸,执思义一辈子都忘不了。
两年前,乔迟奉命来到漠北,暂任漠北军统帅。彼时大奉已经创立,而淮阴侯乔迟在中原大地上因智计过人,手段残暴被冠以“魑鬼”之名,是应离阔麾下令大奉的仇敌们闻风丧胆的一员猛将。只是在遥远的漠北,还没人知道他是谁。
“劫掠”的习性流淌在朔狼部的血液之中,一旦草场上冻,牛羊饿死,劫掠就成为他们的主业。他们劫掠敌人,也劫掠邻居,倘若无人可供劫掠,就劫掠自己的兄弟。
如往年一样,朔狼部再次将手伸向南部的这个软弱的大国,用弯刀与长矛收割肥美的脂膏。老人和男人全都杀尽,金银、粮草、牲畜、女人、幼童……可称为财富的一切,他们统统劫掠。
纷乱的马蹄裹起滚滚烟尘,朔狼大军在这烟尘中出现,欢呼着驾马踏破汉城城门,大肆烧杀抢掠,再踩过满地尸体血泊离开,留下残垣断壁、满目疮痍。
草原上就是这样,你吃我,我吃你,胜者活,败者亡!最好的东西,只属于最强大的部族,懦弱的人只配做牛马,被奴役、被践踏、被屠杀,甚至死之后还要被敲骨吸髓、啃食殆尽。
那一年,朔狼部战士们在朔狼王的带领下,再次侵入汉境,在满载而归之时,在珍珠碛遇到了一字排开等待在此的漠北军精锐。人不多,只有三千人,但气势熏灼、杀气腾腾,像一把闪着寒光的长剑,而乔迟就是这柄长剑最锐最利的剑锋。
在漠北亘古的寒风中,他领着这柄长剑,以拔地倚天之势,狠狠向朔狼军斩下来!
那是朔狼部从未遇到过的劲敌,以一当十的朔狼勇士,在珍珠碛折了两千,血染红了整片戈壁滩!朔狼王首尝败绩,被斩一臂,差点身首异处,带着残部大败而逃。
从未有过失败的朔狼王认定这支南部王朝的强兵只是侥幸得胜,但事实证明,他的逃脱才是侥幸,天神并未再次庇佑于他。
在五个月后,在华木盖,朔狼部再次一败涂地,而这次,他的首级被乔迟这个活阎王毫不留情的割下,悬挂于边塞城门之上。
华木盖一役,镇北军统帅乔迟乔知予一战成名,自此——声慑燕然,势压横山,鹰扬虎视,惮赫千里!
执思义那时只有十五岁,他的父亲是朔狼王,母亲是被抢来的汉人,他是朔狼王的儿子,可却从未被任何人当做他的儿子。他是杂种,是朔狼和汉人之间的夹缝,他不为任一部族而活,只为他自己而活。
在华木盖一役中,朔狼大势已去,所有朔狼勇士都在往前冲,他握着武器,转身逃离。最后一次回头,纷乱的战场上,透过互相厮杀的人群,他看到乔迟提脚踩在父亲的胸口,弓着身,一只手扯住父亲的头发,另一只手提着剑,割下了他的头。
四周狼烟滚滚,杀声震天,但执思义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他只怔了那么一瞬,立刻扭回头,逃得干脆利落。
在战事结束之后,他那个
名义上的大兄执思庆即位为新王,决定向大奉臣服。草原上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打得过就掠夺,打不过就俯首于强者。活着,更好的活着,就是这里唯一的信条。
为了博得大奉天子的信任,大兄效仿旧制,要往大奉送出质子。质子的人选需是朔狼王血亲,一旦朔狼反叛大奉,质子便会被即刻处死。
大兄无子,只能送兄弟,在争夺朔狼王位的过程中,不懂事的兄弟都被他杀光,剩下的都是坚定的站在他身边的手足,自然送不得,于是无人在意的执思义立刻就被封了归仁亲王,被请上了马车。
草原上的狼群从来成群结队,可也有不为族群所容的孤狼,他从始至终都是那只孤狼。
大奉不会有他的容身之处,朔狼部也没有,可相比于这豪华的金丝笼一样的宅邸,他更想念草原上粗陋的毡房、成群的牛羊、还有低矮的蓝天、爽利的风。
“腿伸出来。”面前人说道。
执思义打了个激灵,猛地回神,“想干什么?我不!”
他忘不了面前人在战场上厮杀的凶悍模样,后来许多次做噩梦都还会梦到他慢条斯理的割下阿爹的头的场景。他如今孤零零的被撇在大奉,他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或许他是想来戏耍他、折磨他,或者还有其他的想法……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他想活,实在活不了,死也可以,最好能留全尸,他不想被割脑袋。
臭小子竟然还硬气得很!乔知予眼神一凛,缓缓抬起了手,眼神在执思义的身上逡巡了一下,瞄准他的胸,正要下手,执思义见势不妙,赶紧把腿伸了出来,伸到了她面前。
吃硬不吃软?
她阴阴的斜了他一眼,他咬着牙瞪回来。
实话实说,小伙子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双眸碧蓝,眉宇之间既有汉人的柔美,又有朔狼部族的刚毅,哪怕是以时下的眼光来看,他也是个俊俏的小伙。只可惜,身为两族混血,他注定在哪里都讨不了好。
瞥了眼他伤痕累累的脚底,她问道:“脚怎么回事?”
“干你屁事。”他回道。
乔知予点点头,拍开一坛子烈酒,向他介绍道:“你看,这是酒。”
说完,她大手一翻,酒液倾泻而出,全都浇到了他的脚上。
凄厉的惨叫声顷刻响彻十王宅上空——
“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操|你娘,放开我,放开我!我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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