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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他们已经尽情欣赏过尼罗河的夜景,开罗的新城区无愧国际大都市的地位,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建筑设计都在水准之上,两岸的现代化建筑一到夜里就亮起灯光,把夜空映如白昼。灯火通明的渡轮拉响悠长的汽笛,载着旅客们徜徉于非洲的母亲河之上。
但是呢,有时候是一黑遮百丑,夜晚能够掩饰很多小缺点,而这些小缺点在白天就会暴露无余。
白天的尼罗河也不是说很丑,只是略显普通,与国内任何一座有大江大河从城中流过的大城市没什么本质的区别,换言之就是地标性的建筑比较少,泯然众人——不过,反正埃及不缺乏地标性的建筑,不是吗?虽然都不是现代建筑。
而且,白天的视野宽广,旧城区那些低矮破烂的楼房也尽收眼底,令人清楚地意识到这座城市的一体两面。
张子安不知道菲娜在这里眺望多久了,但是随着太阳的升高,就算它是短毛猫恐怕也会灼热难耐,毕竟猫的皮肤不能像人一样排汗,时间久了还是会中暑。
“走吧,下去吃饭吧,时间还多得很。”他说道。
没错,这仅仅是来到埃及的第一天而已,无论是追忆还是寻根,都有的是时间。
菲娜没有看他,依然出神地凝望着远处,口中喃喃说道:“本宫,回来了……”
张子安轻声回应道:“欢迎回来。”
第1127章杰克
人口人口,一人一口。算一下,包括张子安在内,有菲娜、老茶、雪狮子、飞玛斯和理查德一共六张嘴需要吃饭。虽然可以在酒店里解决早饭,但最能体现当地特色的无疑为当地的街头美食。星海、世华、弗拉基米尔和π不需要吃东西,但除了世华以外,其他精灵也想去游览埃及风光。
张子安和精灵们略加商量,决定不在酒店里吃早饭,而是在外面解决,顺便游览本地著名景点。
他把世华和雪狮子这两个不适宜在外面活动的精灵收进手机,又把除菲娜和飞玛斯以外的精灵隐身,然后带着大家坐电梯下楼。
酒店的工作人员对带着一猫一狗入住的他印象深刻,礼貌打招呼的同时,目光不时瞥向菲娜和飞玛斯。
菲娜自不必说,毛色和斑纹迥异于普通猫的它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飞玛斯虽然看上去与普通的德牧差不多,平时跟其他精灵走在一起时总会被别人忽略它的存在,但今天的它与众不同。
一副超级帅气的护风护目镜戴在它的头上,正是柏林电影节之行的时候,德国朋友雷娜赠送的那副。
这副防风护目镜是阿富汗地区的美军军犬所使用的,专门为沙漠和山地作战的军犬研发,具备超卓的性能:镜片是用聚碳酸酯制成,不仅防风防沙,甚至还能防弹,镜片的镀膜更是可以减弱过强的紫外线对眼角膜的伤害——狗对射入瞳孔的光线调节能力远不如猫,过强的阳光会令狗的视力受限,还会损伤眼球本身。
这副护目镜绝对是帮大忙了,否则张子安只能给飞玛斯配一副普通的墨镜,只能挡阳光,却不能防风沙。
飞玛斯也早就迫不及待地想戴着这副护目镜出门,但滨海市的阳光并不强,戴护目镜出门未免有装逼过度之嫌,来到埃及之后总算能过瘾了,就算再热它也愿意。
雷娜除了赠送这副护目镜之外,还额外赠送了一对防风沙耳罩和一副犬用战术背心,全都是在沙漠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但是今天暂时用不到。
戴上护目镜的飞玛斯神气十足,博眼球的能力丝毫不逊色于菲娜。
当然,旁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一猫一狗的身上,落在张子安身上的视线就少了,特别是酒店漂亮的前台妹子,连他找借口搭讪时都不时瞟向菲娜和飞玛斯,令他郁闷不已。
“嗨!”
张子安正打算离开酒店,听到有人用英文打招呼,但他以为是在跟别人说话,就没回应,继续径自往前走。
“嗨!请等一下!”
身后有脚步声匆匆追过来,隐身的理查德用翅膀拍了一下他的后脑,提示他后面有人在叫他。
张子安驻足回头,看到一个身材匀称浓眉大眼的年轻男人向自己快步走来。
这个男人大约20多岁,长相算是比较英俊,虽然像是本地人,但眉眼之间依稀有西方人种的轮廓,可能是一位混血儿。
张子安看看周围没人,终于确定对方是在叫自己,但他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找自己有什么事。
“嗨!我叫杰克!请问你来自哪里?”对方热情地用略带当地口音的英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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