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第1页)

所以应该矫正。

【我爱你。】

应该回到正轨。

【我想和你结婚。】

无论如何,主角攻和主角受还没到穷途末路的地步。

【那就答应我的求婚。】

所以——

确实该用那个最后的办法,最后将一切掰回原点的办法。

想到此,南嘉木攥紧手机,他深吸一口气,对赫连河说道:“队长,我一直很喜欢队长,也希望队长不要多想。不过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想邀请队长来我家做客。”

“做客?”

“是的,希望队长能够答应我的要求。”

而另一边,结束通话的赫连河独自坐在书房。

他手里转着核桃,回想起最近发生的事。

由于家族的问题,他和陆席遇天然带着不可调和的敌意。而陆席遇一贯懒得理他,这些年倒没什么摩擦。但以后有冲突是早晚的事,这也是赫连河格外关注陆席遇的原因。

而由于陆席遇,关注到这个不起眼的花瓶爱豆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赫连河是记得这个小花瓶的,那是在男团的时候,这个小花瓶顶着油腻的妆容,浮夸的表情,做作的行为,总是往他身边凑。那满心满眼的爱慕赫连河自然看得出来,但只是觉得烦躁。

所以在小花瓶告白并表示什么都愿意为他做的时候。

赫连河终于从这个平庸乏味的灵魂里看到可以取笑把玩的东西。

于是赫连河带着小花瓶参加了男团综艺,成为了废物花瓶导师。

来的第一天,赫连河指着陆席遇的照片。

“爬上他的床,我就给你个追求的机会。”

这是个极其严苛的要求,就算成功,所付出的只是一个机会。赫连河并不觉得这样如何过分也不会有任何触动,只是觉得生活多了几丝趣味。

当然,他并不指望小花瓶成功。

他就是看笑话,顺便满足点表演欲。

于是小花瓶从他这拿到药,他开始行动了,陆席遇被绑住,也吃下了药,后面一切进展的很好。

当然,如果药不是激起人暴虐欲望的功效就更好了。

赫连河兴致勃勃的去看戏。

戏倒是还有,就是不知道唱得哪出。

而且小花瓶也变了个模样。

有点意思。

“咯吱。”

“咯吱、咯吱。”

核桃转动发出刺耳的声音,如梦初醒的赫连河想到陆家的威胁、警告以及利诱,陆家确实开出了让他无法不心动的条件。

“咯吱。”

赫连河垂下眼,他的手掌按住一张白纸,手指一用劲,白纸干巴巴地皱成一团,赫连河温柔的脸上浮现出阴郁的神色。

NTR大作战  奶狗变狼狗  凐没的光芒  欲乳浪母(妈妈的奶子)  特警人妻  母·邪淫仪式  奇妙玉液  无忧无婚姻公社实验园  沉沦在换妻中的少妇  和房东姐姐做了之后  修行修心  后座的妈妈  四凤迎龙  露从今夜白  命里有时终须有  烟花漫天(诱人的后母、迷人的后母、春心萌动、青涩年华)  同居性事  顾家情事(NPH)  双腿间的液体  魔丝淫毒  

热门小说推荐
战狱:我国主的身份让世界颤抖

战狱:我国主的身份让世界颤抖

关于战狱我国主的身份让世界颤抖他生于京城聂氏豪门,但却被视为孽种,为了生存,他含恨流落至硝烟战火的南荒!十年后,他战功赫赫,成为万军统帅,权势滔天,他带着恩仇热血而归!复仇的路上,没有一个敌人是无辜的!强龙回归,谁与争锋!爷爷,你傲骨满满,不可一世,但我早晚让你低下那高贵的头颅,对我母亲下跪道歉!...

运气爆棚,随手捡了个首富

运气爆棚,随手捡了个首富

关于运气爆棚,随手捡了个首富甜宠双强萌宝现言搞笑医毒术腹黑肖倩倩无意中救了一个男人的命,并把他捡回了家,本以为就是她救过的很多路人中的一枚,哪知这个男人失忆了,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没有办法回家,厚着脸皮要她收留他。夜博森,京城出了名的手段狠辣,权势滔天,又是百年难遇的商业奇才,因家族争斗,被人追杀,被肖倩倩当路人捡回了家,这个有点可爱,又有点直率的小女人一下入了他的眼,入了他的心,即使恢复记忆也腹黑的没有告诉她,厚着脸皮要她收留她,并还要以身相许。...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唐画,一个末世全能型的女战神,跟变异王同归于尽后来到地府,阎罗王既然让她去六十年代,还让她去把一个被男女主搞的人荒马乱年代给整回正途,她不干,坚决不干,阎王无法直接让她灵魂重生到了那个年代,婴儿??吃喝拉撒不能自理的婴儿?气得她想骂街,原来这是个平行年代,等她了解整个年代的始末后,只呼天道眼睛是被屎糊住了。无法,只...

凌驾诸仙

凌驾诸仙

生命之旅,起点各异,终点无常。非天赋异禀,唯坚韧不拔。历经风雨,见证兴衰,我们仍执着于逆天改命。即使世界残酷,我们依然勇敢前行,因为心中有爱,眼中有光。吾之修行不为成仙,确只为他!我今日到要看看,谁敢伤他,若圣地出手,便平了圣地,若仙界出手,就让仙界从此无仙!境界备注武人武师武王宗师大宗师宗王圣境圣...

萌学园之我为圣战使

萌学园之我为圣战使

关于萌学园之我为圣战使也许是南柯一梦,也许是为了救赎某个人,经受病痛折磨的阳夏穿越到萌学园的世界,当萌学园的入学通知书递到他的眼前时,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变艾格的结局。...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