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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忽晚,山河已秋。
河风徐徐,吹在人的肌肤上也带上了层层凉意。陈程牵着马春花的手站在船头,给对这一切都颇为好奇的女子讲解起来。他虽然两世为人也从没有来过襄阳,但一些前世学到的知识总归是用得上。
在另一个时空,马春花便是被人刻意引诱,在一曲玉箫声中,被一位只想玩玩她的贵公子骗了身子。
这位飞马镖局总镖头的女儿,说起来响当当。其实不过是武功平平,又没怎么见过大场面的小丫头而已。就好像后世村长的女儿进了大城市读大学一般,哪是贵公子的对手。
“你懂得真多。”在两人坐实了关系以后,马春花声音里的倾慕之情就溢于言表。
陈程到现在都还有些恍惚,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攻略女人。其结果让他自己都咂舌。他拍拍马春花的手背:“无论你想知道什么,只要我知道,我都告诉你。”
马春花对这样的承诺非常受用,将自己的身子又贴近陈程一些。
其实她原本是想将头埋入对方肩头。可今早醒来以后,看着床单的红梅,她才觉得两人还没定下名分,她就献出了自己,生怕陈程觉得她轻佻。
这一趟往鄂州的旅程,就不像之前完全是逃命,三人也颇为轻松,宛若度假。他们两人自然不知道金国皇室的追杀令还对他们生效呢。
陈程更是告诉马春花:“就当是我们度蜜月好了。”
“什么叫度蜜月?”马春花自然是听不懂这样的词汇。
“就是结婚以后,夫妇二人一起甜蜜生活的第一个月,一般都是在旅行中度过的。”陈程拨动着她的发髻说。
马春花面色一红,摇头说:“不……不要,这事我爹爹还不知道。必须等到我告诉爹爹以后,我们再成亲,好吗?”
“好啊。”陈程本来也不着急。在他看来实际比名义重要。
比如他想要的救国之道,就觉得当上权臣比当个皇帝好。毕竟南宋虽然腐败昏庸无能,但人民生活还是可以的,造反当皇帝可没有群众基础。
再说了,为了抵御北方来的饿狼,自己先搅风搅雨引发南宋内乱。他可不是常凯申。
曲非烟有些奇怪地打望着两人。
一夜之间,两个人为什么就忽然这么亲密无间了。陈程对马春花的称呼也变成了春花。而马春花则称呼起陈程为陈郎。
其实马春花叫的是程郎,她是北人发音也很标准。奈何曲非烟是南人,根本听不出两者有什么差别。否则她会更奇怪。
虽然她天资聪明,可她毕竟只有八岁而已。这个时代,八岁的小女孩可没有偶像剧可以提前学习。
“老七,我昨天怎么觉得厨房里少了一颗白菜。”一位船工探出头来,对着另一位船工吆喝起来。
“你自己眼花数错了吧,难不成有人偷你白菜不成?”另一位船工不屑地嗤笑着说。
陈程却是眉头一皱。他觉得这类对话自己好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昨日在襄阳客栈也曾听到过类似的对白。莫不是出了一个偷菜狂魔不成?
他拍拍马春花的手背:“我去他们厨房看看,看他们丢菜是怎么回事?”
马春花一愣,不觉得看丢菜有什么意思。
只是两人的关系几乎已经定下,她虽然口中说着要等马行空点头才能成亲,其实是把陈程当做自家丈夫的。“丈夫”既然发话了,她自然是夫唱妇随。
马行空虽是江湖人,在这一点上,却是很传统守旧的教育方式。
说来奇怪,马行空一直明示暗示要将她许给徐铮,她完全无法代入那个身份。对陈程倒是代入得很快。
她和徐铮练拳的时候,徐铮也偶尔拳脚接触过她的身体,两人都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她自然也觉得很正常。对于陈程,他在她心中与任何人都不一般。
陈程来到厨房,自然不方便进去。就这样,他已经让船家觉得很奇怪了。他就在外面打量起来。过了一阵,他在地上注意到一根白发。
将其捡起来凑到眼前,他才发现这白发并不是白色,是透明无色的。若是旁的人少不得少见多怪。陈程不以为意,这是典型的光学原理。很多动物的白毛实质上都是无色透明的。
不错,是动物的白毛。
人的白发却不相同,那可是真白色。而且白发比一般黑法粗硬,并非这般柔顺。所以这是什么动物呢?会不会就是这个动物一直在偷菜吃。
那之前在襄阳客栈,现在又在东进的船上,这动物一直在追踪他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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