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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人金自来死了。
死得干脆,简单,毫无尊严。
战斗场面还不如对付鬼眼人影精彩,仿佛死的只是敌方的一个普通杂鱼。
但这并不是说,这个孽人很弱。
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应当是几个莲花眷人围追堵截,孽人眷人各显神通,斗智斗勇,算计不停,最终能不能杀死这孽人还是个未知数。
这次能如此轻松的击杀金自来,功劳全都是这个从椅子里钻出来的男人的。
这人相貌平平,衣着普通,看起来没有任何特点,即便就站在对面,吴献对他都没有深刻的印象,只要转个身就会忘记这人的长相。
他的代号是‘豫让’。
和荆轲一样,豫让也是信条组织的最高层之一,他正好因公路过福源市,听说有孽人即将落网,就主动过来帮忙。
大佬降级,亲自处理小事,听起来有些奇怪,但信条就是这样一个组织。
他们从来不搞什么敌我对等,或者用锻炼下属这种理由,要下属去和敌人拼命,每个眷人都在福地锻炼够了,不需要在现实中还拼命锻炼。
力量占优时,高层只要有时间,就会亲自出手,省得下面的人多费工夫。
力量弱势时,只要对大局有益,底层的小成员,也会飞蛾扑火一般,冲向不可战胜的敌人。
豫让的能力,不止可以让敌人忽视他自己,还可以让敌人忽视周围的一切危险,没有丝毫警惕的踏入他所布置的陷阱,从而完成完美的刺杀。
如果不是豫让在,金自来在接近自己家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危险了。
这个能力,有些类似于吴献在某次福地遇到的队友,但要比那队友强大得太多太多。
至于那个队友是谁,吴献细想一下,发现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了。
吴献真诚的感谢豫让:“谢谢您的帮助,要不是您在这儿,我还真不敢坐在他面前侃侃而谈。”
豫让摆摆手:“没事,这都是应该的,这对我来说只是饭后运动,但却能省掉你们许多麻烦,说不定还能少死两个人,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倒是你,能准确找到这孽人的住所,真的很不容易。”
两人一番商业互吹。
城隍所的员工,开始进入房间打扫现场,金自来的尸体被用一个装满符文的裹尸袋装起来,显然不能简单的埋藏。
聊了两句之后,吴献问出自己的疑惑。
“您的武力远超这孽人,为什么不尝试活捉他呢,也许可以问出其他孽人的情报。”
豫让语气随和的回答:“因为没有意义,每个孽人都是独立的,世界上不存在可以关押孽人的牢房,那蜡烛和斗篷不是实体,就像眷人的度牒一样不可剥夺,即便在牢狱里他们也可以使用能力……”
“和眷人一样。”吴献目光微动,“那他说,死掉的就是他的妻儿……”
豫让点头:“他说的没错。”
吴献眼神复杂起来:“这么说,孽人就是现实世界的原住民,他们也有父母儿女,挚爱亲朋,那他们为什么处心积虑的毁掉世界呢?”
豫让摊手。
“这谁知道呢,总有人恨自己的家乡如恨仇敌,总有人在敌人来袭时给敌人引路,我曾建议将孽人更名为‘殖人’,只可惜这项建议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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