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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司让居然说她丑。
她气咻咻地跑回卧室,站在镜子前一照。
淤泥被拖出长长的一条,横在脸上,干涸后灰扑扑的,看上去是挺狼狈,但也显得那双眼睛晶亮,耳廓连到颈部的那块肌肤更加莹润白皙。
夏冉将这总结为脱俗的美感。
更何况,不是有句古话叫“出淤泥而不染”?
靳司让什么眼光,会不会欣赏?
和靳司让的梁子是在这天彻底结下的,没几天,夏冉找到了他的死穴,准确来说,是他最听不得的字。
他讨厌她叫他哥,她一叫,他寡淡的表情会立刻变了味道,就像往无色无味的清水里洒下一小抔鲜红的辣椒粉,迅速变成一碗颗粒沉淀分明的血水,味觉和视觉冲击感极为强烈。
对靳司让而言,从平静到生气,只需要一瞬间,从怒火中烧退回心如止水却是一个漫长难捱的过程。
夏冉一瞬不停地盯住他看,看他紧绷成一条直线的嘴唇,冷白色的脖颈处显露出的青筋,还有垂落在裤腿两侧暗暗攥成拳头的双手。
一副要与世界不公抗争的模样,仿佛下一秒,就会化身为野兽,擒住你的脖子撕咬,你一挣扎或者试图循着机会反击,他那不死不休的势头就会凝聚得越多,将爪牙戳得更深。
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夏冉装模作样惯了,余下三分被她的自尊心支配,她不想在他面前露怯,于是扬起下巴笑眼盈盈地重复几声:“哥。”
靳司让咬牙警告:“我说过,别这么叫我。”
很像电视剧里俗套的对白。
但却是十四岁时的夏冉最爱听到的一句话,每回他这么说,她就知道他心里的怒火又蹿了上来,冰川融化成水,将她那张得意洋洋的脸印了进去。
同龄人眼里的靳司让成熟、优秀,能激怒这样一个高不可攀的好学生,大概是夏冉青春时代里做过最能值得炫耀的事。
气氛陷入一种诡异的对峙状态。
靳司让的眼睛直勾勾地对着她,她下巴也还抬着,不避不让地将视线迎上去,非要跟他作对一般,又说:“可我就喜欢这么叫你。”
喜欢这个词听笑了靳司让,紧绷的唇线松和些,极薄的眼皮垂落,盖住眼底的嘲讽,“再这么叫我,我弄死你。”
他一字一顿的,用了狠劲。
夏冉心脏差点跳停,那会是真害怕了,她信靳司让会真的弄死她。
毕竟弄死她,是件极为简单的事。
最后事实证明,靳司让只会用一张嘴逞强。
他喜欢掐她脖子,也总能掐到她毫无反抗之力,明明只需要再加点力气,她就能如他所愿痛苦地死去。
可每到紧要关头,他都会突然松手,居高临下地站着,视线倾轧而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靠在墙上大口喘气。
后来,夏冉很少再叫他哥,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那会方堇已经和靳泊闻分手,让她失去了立场和身份叫他哥。
而是因为心疼,心疼多了,容易衍生出别的情感,比如爱意,轰轰烈烈的爱意,见不得光的爱意,饱受诟病的爱意。
她爱靳司让,所以舍不得再让他生气难过。
然而在她真正爱上他之前,靳司让就彻彻底底地接受了这个称呼,之后喜欢上了这称呼。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夏冉至今记得很清楚。
那是在十八岁那年,他们第一次上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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