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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息怒,大侠饶命,这的确是五千两啊,字据……字据我都还带着呢!白纸黑字,我可没这胆子敢骗您啊!”打手头头从怀里捞出一张纸出来。
见我有些犹豫不定,步风尘在我耳旁低语道:“你身上不是有很多银票吗?给他们就是了。”
“五千两……给了就没了。”就羊脂白玉扣换的钱也就五千两出头而已,算上昨天给客栈老板的,我现在要是拿出五千两出去,身上就只剩下几十两了。
我瞅了瞅步风尘,不悦的闷声道:“看吧,都是你非得要住这个小破客栈,搞得我现在成了冤大头,这可是五千两,不是五钱,也不是五两……”顿了顿,我十分认真的对步风尘说道,“给了我就没钱了。”
“把脑袋上的绷带拆了吧,又没有什么伤。”说着话,步风尘就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袋子塞进了我的手里,沉甸甸的。
不错,识趣,值得表扬,今儿晚我一定带你去江城最有名的青楼去喝花酒,顺便就……嘿嘿……呵呵……把你这个大圣人吃进肚子里去。
“不是挺好看的吗?”摸了摸脸上的白绷带,我低头打开小袋子看了一眼,顿时就忍不住眉开眼笑了,这个小袋子里的东西可比羊脂白玉扣好多了。
伸手在小袋子里翻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了一颗上等鸽血红的红宝石,鸽血红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着过分耀眼的光芒,我身上虽然有足够的银票去偿还债款,不过用宝石去换取银两实在是麻烦。
我拿着红宝石一瘸一拐的慢慢挪到了门口,打手头头的眼睛自从看到了红宝石之后就没有移开半寸。
“拿去给你们老板,这颗鸽血红足够抵那五千两了。”红宝石一丢,打手头头忙不迭的赶紧接住,我趁机伸手拿过了打手头头手里的借据,在看了一眼之后随手撕成了粉碎。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那……这……兄弟们的伤……”拿了红宝石的打手头头赶紧就往后退,生怕被人给拿回去一样。
我看了眼趴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几个打手,从外表上看过去谁也没有受伤,只是每一个人却似乎头很痛一般抱着脑袋在地上呻吟不停。
“呜呜——”身后传来一阵笛音悠扬,伴随着一阵短暂的笛音,原先趴在地上打滚儿的打手们都纷纷从地上爬了起来,头痛的毛病好像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头痛刚好,欺软怕硬的打手们立马就跑的没影了。
步风尘收起了一支短小的玉笛,见了我疑惑的眼神,只是淡淡一笑:“小技法而已。”
以乐曲之音伤人,若不是内功深厚至极就是乐器之功,步风尘的内功深厚自然不用讲,我很好奇他怀里藏着的小短玉笛,这般的短笛在江湖里并未有过记载,想必就是圣门里的宝贝无疑了。
“这支玉笛有名字吗?”我下意识的问道,竟然也忘了步风尘是个失忆人士。
“阳春。”步风尘答道。
曾经江湖里就因不少出名的兵器而引起过不少血雨腥风,除了兵器之外,能够有奇能的乐器往往也会不少人的注意。
我有些想念我的琴了,那一把名为“九霄环佩”的古琴,步风尘的阳春笛让我不免有些出神,想起了过往的一些事,以至于都忽略了一个失忆的男人如何能够讲出笛子的名字。
此事在以后每每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十分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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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三分正气七分邪气
第三十五章
解决了小破客栈的事情之后,我与步风尘就出去寻个地方吃了早饭,白天的时候在江城里随便转了一下,顺便就购置了一些新衣服。
就我身上这件圣门里的布衣,在圣门的大山里种种菜还可以,这要是晚上穿着去喝花酒还不得被赶出来,钱就是用来花的,若是以外还要回到圣门,那趁着在凡间的时候就应该多花一花,可别浪费了。
穿上了新鞋,换了衣服,束起长发,拆了绷带,换上能够蒙住上半张脸的精致面具,虽然是个瘸子,那也是个霸气的瘸子。
步风尘坐在旁边看着,还是那么一副轻轻淡淡的模样,深邃的眼底略微掺杂了一些冰冷,偶尔眼里也会浮现几丝失忆人士特有的迷茫。
白衣,银发,清淡的俊美容颜,真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去吃花酒的男人,我盯着步风尘看了一会儿,后者望着我露出几分疑惑,似是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换上这衣服。”我找了一袭颜色略深的衣服丢给步风尘换上,虽然不能改变步风尘的清圣模样,但至少能够改变这男人的衣服,那袭纯白的长袍实在太过飘逸绝尘,就算不是个圣人也得被衬出几分清圣脱俗的味道来。
若不是相处得久了,我大概也会被第一眼的步风尘所骗到,可是在圣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让我彻底知道,步风尘的确是个圣人,不过却是七分正气,三分邪气。
我想着,换了深色衣服的步风尘至少看起来不会那么的碍眼,却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穿起深色的衣服来竟然还会透出那么几分奇怪的味道,这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要说是多奇怪,那便是由原先的三分邪气,七分正气变成了三分正气,七分邪气。
“你确定你不是什么大魔头?”抱着双手望着已经换好衣服出来的步风尘,我不由挑了挑眉,看着这样正邪不分的步风尘心里说不清的奇怪,这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就好像是隔了一层窗纸让我无法看清。
“我是大魔头,那你是谁呢?”步风尘只是露出一丝淡笑。
我摇了摇头,差一点忘了这个男人现在是处于失忆之中,步风尘又如何知道自己是圣门里的圣人。
“我是你男人。”我走过去伸手拍了拍步风尘挺直的脊背,身子一斜搂住了男人的肩膀,微笑着说道,“走,我带你去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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