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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舔狗和兔子
人就是这样,在干一件事的时候总会奋不顾身,可只要一干完保管会后悔。
林烨也不例外,他害怕方晓芸找他秋后算账,害怕方大小姐一怒之下,一剑把他这个污人清白的无耻之徒杀啦!
即使不杀,狠狠的惩戒一番也不是他能承受的,比如最残忍的一个办法,在他某个地方来上一刀,送他进宫侍奉娘娘什么的,就绝对够他后悔一辈子。
怎么办?
我要不趁黑跑了?
不行!
逃跑的念头方起,林烨立马摇了摇头:“不行,不行!如果我趁黑逃跑的话,到时候就成了逃兵,被抓住肯定会按照军法从事,岂不名正言顺的给这小妞借口砍我吗?!”
确实是这样的,斩杀逃兵以儆效尤,历来都是上位者喜欢干的事,而且那是多么的大义凛然,谁也无法据此而质疑方晓芸,当然如果不被方晓芸抓住的话,那就全当没说。
另外此地距离一号陨石战场已经很近了,或许就在一号战场附近,一个到处都有妖兽存在的地方,出门不看黄历的话,搞不好第二天就得曝尸荒野,所以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呆着吧!
毕竟他这小胳膊小腿的,实力真的太弱了,一个人单独行动纯属一个笑话,指不定哪天就折损在了山沟沟里,连浪花都翻不起来一个。
再说啦,他对方晓芸也没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就是碰了几下xiongbu而已,并且那还是为了给方晓芸疗伤包扎,算不上刻意的侵犯,所以应该没事,应该没事滴!
“应该没事……不要自己吓自己!”
林烨如是安慰自己一句后,心情渐渐恢复了平静,双眸无神的望着一旁的方晓芸,盯着那张苍白却更添几分美艳的脸蛋,他的双眸微微一眯,脑海中不知想到了些什么。
……
时间过得很快,夜雨稀稀疏疏的下着,一旁的方晓芸仍处在昏迷之中,林烨则在疗伤和修行。
为何如此勤奋,只因他想明白了一件事,明白自己与方晓芸、何新等人最大的差距在哪里?
不是血缘出身的关系,也不是彼此地位高低的差距,真正的差距都源于修为和实力,他淬体二重的修为太低了,假使他现在有化元之境的修为,今晚就算强占了方晓芸,对方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种思想有点龌蹉,但事实真的就这个样,弱肉强食,强者何必在乎弱者的想法,他们只需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即可。
修炼!
修炼!
林烨满脑子都是修炼提升修为的疯狂念头,可因为魂灵血玉的能量早已耗尽,他只能拿出培元丹吞服炼化。
丹药还算不错,之前也服用炼化过,入口即化,顺流落入肚中,一股暖流随即便从小腹处涌起,感受到了变化的林烨立马开始了炼化药力的旅程。
……
天边露出一缕亮光,山洞外的雨早停了,修炼结束的林烨此刻正站立半山腰处,贪婪的呼吸着大山里的新鲜空气。
整个天地在被一场大雨洗刷过后,万物都变得格外的清新,没了暑日里的暴躁,有的只是沁人心脾的气息,能教人忘却无数的烦恼。
目光眺望,远处山峦耸立,层峦叠嶂,山脚墨绿的森林之中,大量水汽蒸腾翻涌,渐渐汇聚于半山腰间,朦朦胧胧的白雾水汽恰似一匹白练缠住了群山。
仔细瞧了一会云气的变化,只觉吐尽了胸中郁积之气的林烨满意的把目光收回,又望着近处让雨水沾湿的嫩叶,娇滴滴的,宛如婴孩的脸蛋鲜嫩,让人忍不住想要掐一下,试试那饱满的汁水。
欣赏许久,转回山洞,事情似乎有些不妙,方晓芸苏醒了过来,还把宝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林烨心里慌得一匹,眼珠子不停的转动,脑海中的念头疯狂了,急速的转动着、思量着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从方晓芸剑下讨得一命?
方晓芸没有说话,但在看向林烨时,美眸之中满是不善,按理说她应该杀了林烨的,毕竟林烨轻薄了她。
但偏偏又下不去手,因为林烨做那些事时,不仅询问了她,还有一个很好的借口,那便是为救她,如果真的因此杀了林烨,岂不成了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之人?
实在让人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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