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52章(第1页)

「吼。」

布偶熊一直在黑狼背上翻来翻去,一会儿横躺,脑袋和脚挂在它身体两侧,一会儿又倒趴着,用爪子捋着黑狼的尾巴。但它虽然一刻不停,却不允许黑狼动,黑狼刚起身去拿医疗箱,它就一爪子打了下去。

黑狼只能趴着不动,求助地看着褚涯。

「算了,我自己去拿。」褚涯道。

他轻轻去掰沈蜷蜷搂在自己腰间的那只手,但沈蜷蜷的手刚被拿掉,两只脚又迅速缠了上来,紧贴的身体缓缓蹭动,鼻子里发出细微的轻哼。

褚涯的心跳开始加快,身体像是被沈蜷蜷传染上似的,也逐渐跟着发烫。

「你在发烧,我去给你拿退烧针,马上就回来。」他再次低声哄沈蜷蜷,声音里带着几分暗哑,说完便拿掉缠在身上的手脚,迅速站起身。

褚涯去医疗箱里翻找退烧针,黑狼不知道怎么又惹着了布偶熊,它倒挂在黑狼背上,一下下去揪黑狼的颈毛,烦躁地嗷嗷个不停。

褚涯看了眼布偶熊,正想让它别发脾气,鼻端就嗅到一股腻人的甜香。

他对这种气味并不陌生,前段时间将那名结合热向导送去哨向楼时闻到过,所以很清楚这是向导素。现在这味道已经溢满整个山洞,只是他刚才担心着沈蜷蜷,居然没有注意到。

而向导素只有在向导进入结合热时才会发散,此时他在这里嗅到了向导素,表明这山洞里有一名向导进入了结合热。

褚涯倏地转头,看向了躺在地铺上的沈蜷蜷。

沈蜷蜷依旧闭着眼,脸色比方才更加潮红,因为他不断拉扯领口的动作,那处纽扣已经滑脱,露出的一片白皙皮肤上也泛起了一层粉红。

褚涯定定看着他,在他动手去扯自己绷带时大步上前,将那只手给握住。

「别动。」褚涯道。

沈蜷蜷终于睁开了眼,但整个人看着不太清醒,半睁着迷蒙双眼,通红的眼里蕴着一层水光。

「沈喵喵,我好难受……」

褚涯抿了下有些发干的唇:「我知道。」

空气中有着诱人的甜香,丝丝缕缕地钻入褚涯鼻腔,渗入他的肌肤,就如同沈蜷蜷的嘴唇和手指在触碰他的身体,带着无尽的甜蜜和诱惑,让他的心跳速度越来越快,身体里的每一颗细胞都在喧嚣,血液沸腾起一个个滚烫的气泡。

他察觉到这向导素的含量其实并不高,相比之前那名进入结合热的向导,浓度减少了不少。可当时他被那浓郁向导素包围也能保持清醒,现在却濒临失控的边缘,倍感煎熬。

「吼!」黑狼突然发出一声焦躁的低吼。

褚涯知道它被自己影响了,立即断开了和它的精神连结。

「沈喵喵,我难受……」

沈蜷蜷拉起褚涯的一只手贴在自己脸上,又仰起头索吻。

褚涯的发根迅速被汗水浸透,眼底也泛起了一层红。一颗汗珠从他下巴上滑落,淌过凸起的喉结,再滑进了T恤领口。

逐日同归  逃婚雄虫恋爱后失忆了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900天  无情道师尊又被狐狸精萌化啦  不可复制  完美适配[星际]  [末世]捡到了末日最强兵器  小魅魔就要贴贴巨人大佬  长安道  和妖族首领结婚后  哭包Alpha真香指南  家父关云长  折剑  小炮灰不想努力了  规则怪谈:王子总是对我垂涎欲滴  当我把反派培养成人美心善的君子后  重生之雌君我此生挚爱  火影:不想被柴刀的我,拯救忍界  星际大佬氪金养我  到底谁教你这么当新兵的?  

热门小说推荐
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

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

关于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我叫秦时。当亲生父亲找上门那天,我选择了回家,迎接我的不是满心欢喜的家人,而是母亲的嫌弃,姐姐的厌恶,养子的算计。在对家人彻底失望后,我释怀一笑,毅然离开。我已经不在乎虚伪的亲情,因为,身边有我爱和爱我的女孩,默默守护我的大哥,以及我的师父这一切的开端都在那个夏天。...

秦时颂乔松

秦时颂乔松

山东六国如何?反秦联盟如何?北地霸主如何?西域之王如何?纵使这天下皆逆,乾坤倒转,本公子依然可以只手擎天,挽天倾于即倒!...

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

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

关于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一位在异世界修炼的大能在突破之际,被两位好友偷袭致死,打下凡界。但是却撞在蓝星一位苦逼青年的身上,从此后,这位苦逼青年走上了修炼的路。...

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

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

关于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秦王政十年,穿越者许尚已是花甲老朽,莫名受到了谋逆同党的牵连,惨遭下狱。幸好他之前在田间地头结识了一位关中勋贵子弟,得其庇护从此,他的狱中点拨授课生活便开始了。夫子,外儒内法的核心框架是啥?夫子,嬴秦之统御法理性的详解脉络太复杂了!夫子,究竟何人竟敢挟天命以令始皇?许尚纵然身陷囹圄,亦不愿涉足朝堂,但看在与小辈甚为投缘的份上,遂借其之口,于青史的缝隙中留下了只言片语。直到十数年后。大秦海晏河清,国统已成。原本的华服青年也变得成熟稳重,尽显威仪。某日。他无比敬重的道夫子,我摊牌了,我就是始皇嬴政今日特请夫子入世,成就千古帝师之名!...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

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

关于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穿越到了网王的世界怎么办?不慌,开局觉醒了福星系统,而且已经十六连败,准备收菜了。。。。。。本文无C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