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是温玉暖就跟着两个账房学算账,闲了也跟着曼娘去下厨,还会跟着石榴采购置办,金桔笑道:“这可如我们小掌柜一般。”
二月十四的时候,曼娘正在后厨做菜,却听得外头有人找。
她系着围裙就火急火燎出去,却见牧倾酒正在账房里。海棠和梧桐两个挤眉弄眼拉着玉暖走了,倒闹了曼娘个大花脸。
她佯作镇定:“牧公子有何事?”
牧倾酒拿出一篮子花椒:“我部下送来上好的毛叶花椒一车,我想着你做菜或许能用上。”
毛叶花椒色红味冲,曼娘一闻就喜出望外:“这可真是好东西。不年不节的倒有些不好意思收下……”
牧倾酒解释道:“少东家莫非不知道?明儿是花朝节,民间百姓们都会互赠礼,还请娘子莫要客气。”
曼娘倒是一愣,还有花朝节。浦江乡下没有过花朝节的习俗,后来她进了临安城虽知道这个节日了,可这一世忙忙碌碌倒将此事置之脑后。
她想了一下:“牧公子可要留下吃饭?我做了一种火腿便于携带,到时你带上回北疆正好。今日正好试菜。”
牧倾酒不懂什么叫做火腿,曼娘便解释:“金华是浦江的地名,火腿则是我们惯常吃的咸肉。”
说话间叫人叫人拿一方火腿过来:“这火腿是去年就腌制了的,如今已经腌制了半年,正是能食用的时候。”
又叫人将她做好的菜色都端上来:一道鱼鳔火腿烩,一道金腿脊梅炖腰酥,一道火腿清蒸鲥鱼,一道火腿豌豆焖饭,一道春笋火腿汤,笑道:“牧公子可赶了个巧宗。”
春天正是吃鲥鱼的季节,牧倾酒当年在江南没少吃,可在军中这些年已是许久不吃,如今乍见,倒有些亲切。
他拿起筷子道声谢,便尝了起来。
鲥鱼上面火腿下面罩了一层猪网油,上锅蒸熟后网油融化,猪油的浓香侵入鱼肉和火腿。
吃起来后鱼肉除了记忆里那层鲜美外,还平白多了一丝丰腴的口感。
至于味道上……火腿的咸香恰到好处的提味,让春之鲜鱼多了些咸香,滋味适宜。
牧倾酒尝了几口就点点头。
火腿豌豆焖饭是将火腿和豆丁铺在白饭上面上锅蒸熟,于是这白饭就获得了火腿的清香。
拿勺子搅匀一下:雪白的米粒、翠绿的豆丁、红色的火腿丁。
嚼起来火腿丁柔韧咸香,格外耐嚼,豆丁则新鲜田野气息,叫人有些耳目一新。
牧倾酒点点头:“军队伙食不好整治,边疆生猪不好采买许多,有这火腿焖饭,倒也能算个荤菜。”
金腿脊梅炖腰酥则要繁复些,牧倾酒拿勺子舀了舀,见里头萝卜雕刻成球,猪腰则被切成花刀,有些不赞同:“这菜繁复,不是军里能吃的。”
这人可真是个痴子!曼娘忍不住偷笑:“这菜是我酒楼招呼客人的,自然是越讲究越好。”
牧倾酒这才回过神来,将勺子放下,眉宇间淡淡:“江南好,人人喜江南。”
曼娘这才想起前世听说这是个武痴,一心主张北上收复故国,因而与殷晗昱支持的福王相持不下。
心里倒有些同情此人,她忙打岔:“且尝尝。”
牧倾酒吃了几口,果然萝卜醇香,猪腰鲜嫩,两种不相及的食材被火腿拉到了一起,竟然毫不违和。
猪腰被切成小块,上面又切了花刀,用这法子能够确保每个角落都能迅速煲熟。
放进口里咬上一口又细又嫩,可是咀嚼起来又脆脆爽爽。
汤内的萝卜被雕刻成球,吸满了火腿的和腰花的鲜美,捞出来先放在盘子上放凉一会。
再迫不及待一口下去汁水四溅,温润的汤汁在口腔里迸发,本炖了许久的萝卜口感绵绵软软,几乎是嚼几下就顺着喉咙滑了下去。
鱼鳔火腿烩则是将鱼鳔犹沾染着锅气,热气腾腾,放进嘴里,鱼鳔口感滑溜溜,又有些弹牙,表面酥脆的口感叫人吃得过瘾。
贵族学院大小姐又在凹人设 我靠种田拯救世界[系统] 炮灰拯救计划[快穿] 苟在红尘携美同修 女扮男装的男主她玩脱了 大熊猫还要吃鸳鸯火锅,是会被其他熊猫笑话的! 追光 全宇宙最后一颗熊猫蛋 大佬女主都爱天然渣(快穿) 假酒日常 团宠幼崽小福星憨憨搞笑大聪明 青梅拯救计划 离婚前装高冷,追妻时键盘都跪烂了 得绝症后和上司HE了 穿成渣A后女主都爱我 永乐逆子,朱棣心态崩了 [娱乐圈]我靠心愿app成爱豆们团宠 燃烬姜海吟邹言免费阅读全集目录 我成了丞相那早死的白月光 放你在心上
王储神豪科技文化权利争斗。穿越来到蓝星太平洋的一贫瘠海岛上当王储。接手后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是达到千疮百孔的地步。为了不让自己的王国太早覆灭,景逸尘只能是努力搞经济,增加百姓的收入。凭借着自己狠辣的决策以及系统的帮助,他很快便让自己国家经济提升。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王国成为天府之国。科技的快速崛起,让王国拥有顶尖的科研水平。军功的高速发达,更是让王国在太平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咳咳,我加入联大,谁赞成,谁反对?五常,我看,要不变六常吧!...
入坑小提示女强,大女主爽文,多男主,女主末世而来,杀伐果断,武力值爆棚,非女生子,也非男生子,详情请看内容,不能接受多夫文,请勿入,拒绝各种乱喷。凤染歌在末世苦苦挣扎十年,一次与尸皇大战引爆自身与其同归于尽。再次睁眼,她来到了一个名为凤凰王朝的女尊世界,成为了身世成谜的自闭症患儿。因为贪吃而被三夫郎哄骗后山,借村...
...
...
...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