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八章 地摊二合一(第1页)

屏山鬼市。

“余道友,这鬼市你是第一次来吧?”钟发白笑着问道。

余恪挑了挑眉,语气有些意外:“的确是第一次,钟道友怎么看出来的?”

钟发白呵呵笑道:“你如果是第二次来,就不会对那些罐子提起一丝丝的兴趣。”

“此话怎讲?”

“余道友可知那罐子装的是什么?”钟发白问。

余恪摇了摇头:“不知道,难道这些摊主所卖的罐子里,装的东西都是一样的不成?”

这时,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黄永发道:

“可以说一样,也可以说不一样。”

钟发白道:“里面装的大抵都是骨灰。”

“骨灰?”余恪有些讶然,“哪来的这么多骨灰?”

钟发白耸了耸肩:“偷来、抢来的啊。这些孤魂野鬼又不通修行,只有去吞噬弱小的鬼才能保持理智,骨灰自然也就落到了他们的手里。”

“怎么杂物科不管?”

黄永发理所当然道:“杂物科只管阳间事,鬼物之间相互吞噬只要波及不到活人,就没必要管。”

余恪点了点头。

他踏入修行界才不到三年,来到这个世界也只有半年多时间,所以对于修行界的一些常识十分匮乏。这一趟鬼市之行倒是让他开了眼界,收获颇丰。

三人缓步走在通向鬼市深处的路上,一边扫视地摊上的物件,一边寻找着和他们一样身穿阴皮蓑衣的身影。

余恪有些悠闲的逛着鬼市,目光被某个摊位上的一件东西所吸引。

那是一件圆柱体状的玉质器皿,大概手指粗细。

通体呈现奶白色,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其中一端带有一抹恰到好处的鲜红色。

余恪在那处摊位前停下。摊主是个同样身着阴皮蓑衣的人,戴着一顶斗笠,用黑布遮住了面容。

不过从身形轮廓上看,应该是个男人。

“我去那边看看,你俩自己逛,我一会过来。”余恪道。

“行,道友自便。”钟发白道。

余恪点了点头,随后来到那处摊位前,指着相中的那玉质器皿:“摊主,这是何物?”

摊主的声音沙哑,并且带着叠音,使得他人丝毫无法分辨出原来的声音和地方口音,只听他介绍道:

“此物名为锁阴钉,得自一宋时的古墓,墓主是天葵派的阴神境真人。”

“冥器?”余恪皱了皱眉。

摊主笑了一声,声音刺耳,带有几分嘲讽的意味:

“冥器怎么了,放地下吃灰不如重新取出来给人用。你看着周围摆摊的,有几处摊位不卖冥器的?”

余恪眯了眯眼,问道:“这东西怎么卖?”

摊主介绍道:“这锁阴钉是用来的封锁阴气、镇压亡魂的道器。刚入土时至少也是件中品法器,如今虽然跌落了品级,但也勉强算件法器,你是我今天第一单生意,给你打个五折,算你三百冥钱如何?”

“一口价,三十。”余恪道。

“呵呵。”摊主冷笑一声,“买不起别碰。”

余恪道:“如果我所料不差,这锁阴钉应该是一套法器,至少有七根,其余六根呢?”

摊主闻言沉默了两秒,语气变了变:

“道友好眼光,我这根锁阴钉是从朋友那收购来的,听他说,这锁阴钉出土时,其余六根已经破碎了。”

余恪心里冷笑一声,他能从对方的身上闻到若有若无的泥土气味,显然这位摊主是个土夫子。

但余恪面上却佯装不知:“这样啊,可惜了。”

农家小妹带着空间发家致富  让我活在你的世界里  在漫威驱魔的魔鬼神父  枪道纵横  木叶:开局抢夺止水万花筒  九天吞噬系统  群星:巅峰帝国崛起  二世祖女配她撕了剧本  仙道觅长生  王妃三嫁要休夫  重回七零首富小媳妇  万仙无歌  宇宙科技崛起  末世:我捡废品成了神  全民领主:开局化身天灾  沈梅棠  我乘坐法力线升级  忽闻凉风起  穿越漫威:我夺舍了钢铁侠  暗行审判者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