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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心跳漏了半拍。

第74章第七十四章

温越看着路辰焕,睫毛轻颤。

他们现在这隔着一节指头的距离,只要有人再往前咬一口,嘴唇就会贴在一起。

空气中都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半晌,见温越没有排斥,路辰焕试探着往前挪了一点。

蛋烘糕绵软甜腻,她的嘴唇比这更加绵软,更加香甜。

去年在火锅店的那次意外,他紧张到大脑短路,完全没法思考,也不敢乱动,根本没有切实地体会到。

但是现在……

路辰焕想着,微微张口,打算再往前咬一点。

“不换了,就这套吧。”

温越这是仗着脸和身材,肆意妄为。

说起来,叶酩知道学院里很多女生,都在私底下偷偷求温越的衣服链接。

她穿的大衣总有很多人询问在哪里购买。

问了之后才得知,那就是一个快时尚品牌烂大街的畅销货,可她长腿纤腰,随身一裹就有种不经意的法式情调,穿出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那我给你化个妆?”叶酩不死心,又问。实在是温越长了一张顶尖的脸,微微向上斜行的眼睛,眼角拖出一抹浅淡的潋滟色泽,天生适合化大浓妆,因为她压得住。

“也不用,就走吧。”

两人走到门口,叶酩招手摇了一辆计程车,两人落座。

“回头车费单你发我一下,我转另一半车费给你。”温越认真地和叶酩说。

“不用不用。”叶酩笑了笑,忽然觉得温越虽长得好看,但有一种不谙世事在里头。

明眼人是不会计较这点儿车费钱的,也知道接受馈赠比给予馈赠更容易拉近距离。但温越不一样,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就算接受馈赠叶算得清清楚楚,不肯让别人吃亏、也不愿意自己欠了人情。

“今晚舞会上,有一个大人物要来。”叶酩放下手机,闲谈般说。

“大人物?”温越稍稍歪着头,适时地将话题递回去。其实她对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她只是细腻地、不想让叶酩的话落地。

“这大人物,据说他家里传到他这儿,是第21代。他家祖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朝时越一位纺织大王,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到了他太爷爷这代,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另一个表弟,如今在警务司任职——这些你信不信?”叶酩笑。

“信。”温越干脆利落地点头。

这世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样的人没有?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便也有那天外之人。

“唉。只可惜,大人物什么没见过,太难攀得上。”叶酩感叹一句。

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叶酩和温越步行到厚重的、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

软包门缓缓打开,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温越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经久不息的世界。

挑高的中焕,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将外头的大衣一脱,交给侍者,吩咐温越自便后,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巧笑倩兮地离开了。

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温越,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温越礼貌拒绝了。

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上流人士的正装,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西装合身的程度,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面料和搭配。

在舞厅角落,放着一架绒皮沙发。她在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温越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

师尊,你徒弟又癫了  你们越欺负我男神就越喜欢我  当我进入金榜文里充当吐槽役  女王之路,从变种寄生开始  天赋异禀的少女之无相神宗  僵尸太太的棺材板压不住了  如何成为漫画高人气角色  那些感同身受的青春  美强惨攻不想当金丝雀  横断虚空  三国之我是无名氏  暴君养成史  病美人剑修他声名狼藉  四合院回到五零  你看见星星了吗  从1979开始的文艺时代  美人假少爷靠直播鉴宝爆火[古穿今]  团宠文炮灰觉醒后  玄幻:成为瞎子,我游历江  夫君他貌美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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