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4第十四章(第3页)

夏司也累的够呛,白皙的皮肤晒得微微发红,后背出汗衣服湿了一片,他躺在草地上,左胳膊搭在脑门儿上,眯着眼睛休息。

这时候剩下的几个人也都原地坐下,累但是出出汗也挺舒服。

夏司感觉到左边躺下了一个人,他把手放下,歪着头睁开眼睛,正好看到步寒冬凸起的喉结,轻微滚动,还沁出一层薄薄的汗珠,很...性感,他的胸口上下起伏,能清晰的听见他沉重的呼吸声。

听得夏司更热了,他迅速的转过头,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妈的!夏司你能不能清醒一点,听个呼吸声你都能脑补出一堆乱七八糟的黄色废料,你还有没有点出息了!

“那个...今天天真蓝哈。”夏司试图转移注意力,可他说出这句话之后,立马就后悔的拍了一下自个儿的脑门,天真蓝?你特么是真智障!怎么想着说出来的,尴尬的想钻洞!

然后他烦躁的把手落下去,只是落得过于放肆了,下一秒他就感觉到自己手背的触感又软又凉,还清楚的感觉到下边那只手的小拇指动了一下,和之前在他家窗台上完全不同的感觉,夏司觉得自己这只胳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过电了一样,麻酥的。

“嗯,很蓝。”步寒冬枕着另一边胳膊说。

夏司一惊,赶紧坐起来,“我...去喝口水。”

站起来之后,夏司转身下意识的问了一句,“这回...能喝了么?”

问完他又后悔了,自己这破嘴怎么还跟不上脑子了!喝个水问他干个屁啊!

“能。”步寒冬也站起来,从地上拿起来一瓶水顺便扔给夏司一瓶。

“谢、谢了。”夏司心虚的往别的地儿看。

下课铃响了之后,夏司低头拿自己的衣服,发现上边压了一件高二的校服,便一块儿捡起来,这衣服上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香味,不知道用的哪个牌子的洗衣液,还挺好闻。

“这衣服是你的么?”夏司问走过来的顾阳。

“不是,”顾阳翻看了一下衣领说,“是你哥的。”

夏司也看了一眼衣领,发现上面画着一个小标志,是一架迷你钢琴,画的还挺可爱。

“谁给他画的?”夏司问。

“他自己呗。”顾阳穿上衣服。

“他还有这技能?”夏司惊诧的看着不远处正跟足球教练说话的人。

“他画这些简笔画可好看了,一开始我也没想到他能有这技能。”顾阳笑着说,“哪天,你看看他课本或者乐谱,每隔着几页的空白地儿就画着个卡通小人。”

“反差萌么?”夏司看着这架小钢琴,自己念叨一句。

“你把衣服给我就行,教练还不知道啥时候墨迹完呢。”顾阳说。

“行。”夏司把校服给他。

然后,夏司就穿上衣服往球场外边走,他鼻子总能闻着那股清淡的茉莉花香,他抬起袖子闻了闻,是自己衣服上的味儿,可能是刚才和步寒冬的衣服放在一起沾上了。

“闻什么呢?”肖宇从后面跟上来,“脸咋还红了?”

“没...什么,热的。”夏司赶紧把袖子放下来,邪了门儿了,怎么还有种看小黄片被逮了个正着的既视感。

病弱小作精对反派始乱终弃后  公子风华落  坠欢  [足球]隔壁家的足球巨星  小县令被迫登基(基建)  极品盗神  万丈红尘  名扬千古(快穿)  我种的花都变成人了  退役Alpha登上解谜恋综后  从鹰人进化为天使后,我荡平诸神  团宠啾啾拿了万人迷剧本  在惊悚游戏里乘风破浪[无限]  拥有纳萨力克守护者后成为最强  被最强男友背刺了  小医仙创世纪  华娱之造梦  身为Mafia干部的我变成了警视总监  疯野  玄天笔录  

热门小说推荐
我是谁?郭其麟他师爷!

我是谁?郭其麟他师爷!

林白重生90年代,成为余谦师叔郭德刚生日当天,德云内乱眼看德云社内部乌烟瘴气,林白摇扇出现宣布成立白日阁头场演出后,网友们相当兴奋林白这是要给郭德刚架空啊!抢儿子,抢地盘,抢搭档,乐死我了,头一次见敢这么跟郭德刚对着干的人。只能说小伙子很有勇气!你们懂个屁,论辈分林白比郭德刚大,郭德刚还得管他叫大爷!...

大唐嫡长孙!

大唐嫡长孙!

关于大唐嫡长孙!贞观十八年,穿越成废太子李承乾之子的李厥,偷偷从黔州跑回梦寐以求的长安。然而,正当李厥在繁华的朱雀大街上闲逛之时,突然迎面撞上一个老头。从这之后,这个老头就整天缠着他,不是教他骑马,就是教他射箭。没事还老给他画饼,说等他死了将家业传给李厥...

天美立恒终相守

天美立恒终相守

夏天美从一场噩梦般的回忆中醒来,竟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一切尚未失控之时。曾经,她在爱情里与严格纠缠,经历了孙晓菁带来的无数风波,家族也因友善和真真钟浩天的复杂关系而鸡飞狗跳。重生后的天美决心改变命运。她不再是那个懵懂冲动的女孩,一面努力修复家庭关系,尝试劝阻友善陷入执念的漩涡,一面在公司刻苦钻研业务。在这个过程中,...

影视从复制傻妞开始

影视从复制傻妞开始

叶华意外获得复制系统,穿越到诸天影视世界中,复制别人的修为天赋以及各种法宝等等,从魔幻手机世界开始一路复制,号称诸天影视世界里的万宝真人,创建万宝阁,在诸天影视世界赚的盆满钵满。已完成世界魔幻手机12宝莲灯前传正传女娲传说之灵珠当前世界精卫填海PS前几个世界,主要按剧情走,因此主角存在感低,不过节奏...

混世刁民

混世刁民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