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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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爽大声的应了一句是。

但他还未来得及抬步,前方出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紧接着,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齐小子,可是小黎大人到了?”

这一嗓子,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

黎荞也抬眸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正骑着快马飞奔而来,黎荞盯着他标志性的胡子,知道这是边城的总兵常无常到了。

果不其然,齐爽立马为他介绍,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崇敬:“黎大人,这是常总兵,一身力气无人能敌,在前日的战事中,他一个人杀了一百多个胡人!”

“猜出来了。”

黎荞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其实他和常无常有过一面之缘。

这个常无常别看只有三四十岁的模样,其实已经五十岁了,他天生神力,个子也高,十岁时就跟着盛钧上了攻打胡人的战场。

靠着一身无人能敌的力气,他成功获得了一个著名的称号:索命黑无常。

之前胡人第一次犯边时,他恰好休假回盛京,结果被胡人闯入城内,死伤不少无辜百姓。

盛鸿罚了他三个月俸禄,但没有动他的总兵之职。

现在大盛跟着盛钧上过战场且老当益壮还对胡人比较了解的老将,已经不多了。

盛鸿让其戴罪立功,他这几年将边城守的挺好,去年打的胡人不能越过边城前的那条河,今年胡人大疯狂,成功越河,但边城依旧牢固。

盛鸿对他的能力还算满意。

就在黎荞在脑中搜寻这位常总兵的消息时,常无常已经来到了车队跟前。

他从马背上跳下,铜铃一般的眼睛一扫,立马就锁定住了黎荞。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小黎大人,幸会幸会。总算能和你这位圣上跟前的红人话一话家常了。”

黎荞盯着他一米九的个头,拱了拱手,笑着道:“常大人此言折煞晚辈了,晚辈对大人仰慕已久,今日这般近距离与您接触,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有您这样的守将在,大盛边城无忧啊。”

“你这年轻人说话就是好听,我喜欢!不过,边城可不是我一个人撑起来的,那是咱们大盛的精锐拿血和命换回来的。”

常无常继续哈哈大笑,笑声犹如撞钟般洪亮。

他和黎荞都是正三品,现在黎荞这位在盛鸿跟前堪比半个皇子的红人以晚辈自居,态度谦和,这让他心情不错。

不过,真正决定他心情的是黎荞身后那一溜几乎看不到尾的车子。

他咧了咧嘴巴,下巴朝着车队点了点:“小黎大人,我也不和你瞎客气,你身后这些就是圣上赏给众将士的年礼吧。”

“正是。”黎荞笑眯眯的点头:“一共是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五千坛美酒,五千斤药材。另外还有五千斤粉条。”

他将此行所带的主要物资报了一遍,并且每一样物资具体是谁出资的,他也特意表明了。

在出发的前一晚,陶竹听他讲了有关边城将士日子艰苦的事迹,便提出想捐一些粉条。

粉条对平民而言,依旧是难得一尝的美食,边城的普通士兵肯定没尝过粉条。

现在盛鸿赏了这么多家畜,届时军营里的厨子肯定不搞油炸,只会大锅炖。

大锅炖肉,这怎么离得了粉条呢。

必须安排上。

城北红薯作坊每日都开工,所以除了供应自家铺子外,家中还有上万斤的粉条储备。

他也觉得粉条不错,便连夜找了车子,又向盛鸿报备,顺利的带了五千斤粉条过来。

“小黎大人慷慨啊!”

常无常听完黎荞这话,一脸感慨,他忍不住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准备拍拍黎荞的肩膀。

上次他回京时恰好碰到了大朝,他只来得及认一认黎荞这位红人,没时间打招呼。

现在黎荞的慷慨终于温暖到边城了。

三十万斤煤炭,五千斤粉条,就这份大方,哪个皇帝不喜欢?

他不是皇帝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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