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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李承一离开的背影,赵合欢颇有些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寂寥。
几番劝说无果,想来这就是他的执念,自己没有金手指,自己的命运都犹如飘摇的浮萍,更何况原文里的路人甲。
不用担心村里的巡查队会找到她,她也不用一直狡兔三窟了,就在山洞里定居了下来。
这日,赵合欢背着弓箭,绕到竹林那边去挖笋。
这个时候的笋有点老,但对赵合欢来说确是难得的美味,现在她已经能熟练的捕到兔子,狍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每天都能吃到肉,但这肉一吃多,就容易上火。
竹林里郁郁葱葱。
苦于没有斧头,赵合欢捡了块石头,用匕首抵着竹子底部,然后用石头敲进去,如此反复敲打一刻钟,一颗竹子被她砍断。
赵合欢抹了把汗,笑眯眯地自言自语:“竹筒蒸饭的材料有了。”
米是李承一拿来的,只有一小袋,不过她饭量小,足够她吃十几天的了。
在山里的生活什么都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地里长的,全都是宝,就是有点太闷了。
把砍下来的竹筒挂在身上,赵合欢低头找冬笋,这时候大部分笋已经冒出了老长一截,她往里走,想找点比较嫩的。
坚持不懈的锻炼总算见了成效,每天扎一刻钟马步,负重打养生拳,再加上什么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的,这战斗力为负数的体力大约升级到了战斗力五。
“快午时了?”
抬头看了看天,赵合欢准备打道回府,藤蔓编织的背篓里装了五六个冬笋,昨儿个还剩下了兔肉,一会放竹筒里蒸上,想想就要咽口水。
返回的路上,顺便捡了些树枝。
忽然,赵合欢面色一变,悄无声息地躲在树后,一只手握着箭尾,一手握着弓,眯着眼睛注视着前方的动静。
空气中弥漫着浓稠的血腥味。
是野兽的血,抑或是人?
赵合欢不敢贸然过去,屏住了呼吸,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后,她的谨慎小心救了她一命,过了一会,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响起。
对方人数很多,从赵合欢的角度看去,只能看到一双双黑色的裤腿和靴子,他们绝对不是三水村的人,村里人常年劳作,常穿厚底布鞋,很少穿靴子。
不是村民,那就是夏军?
“军爷,求求你,别杀我!”
一个男人摔在地上,眼泪鼻涕糊满了一脸,他伏在地上惊恐地喊道:“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军爷大发慈——啊!”
求饶的声音惨叫声替代,夏兵提起脚,一脚踩在他头上,拔出锋利的刀,厉声质问:“少废话,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地上那男人侧着脑袋,正好脸朝着这边,赵合欢手心冒汗,认出他是三水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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