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六章 准备换白石的物资(第1页)

苏糖当即便收拾着准备用来换白石的物品,拿去交给狼妮妮。

这两天她可是一直在准备这些东西。

食物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现在食物才是最珍贵的,听说这灰狼部落一年才去换两次白石,苏糖可不想接下来的大半年都过着没有盐吃的日子,当然是要多换一点白石回来最好。

这两天苏见远和小福也很给力,找到了一个羊群,一天来回好几趟,总共抓了十一头羊回来!

若是一般兽人,一次也只能抓一两头羊,就是顶天了。

不过苏见远箭术高超,三箭齐发就是三头羊,他又贼阴,回来后披上羊皮伪装,下一次再去的时候也不会打草惊蛇。

就这么着的,轻轻松松抓了十一头羊。

一个羊群肉眼可见的都少了一小半!

跟着他的小福看的是目瞪口呆。

狩猎还能这样子的?!

羊群哪里能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这地方很可怕,都不敢再来吃草了。

苏见远也不想赶尽杀绝,他以后还想继续吃羊肉呢,看着差不多了就停手了。

他们一家七口吃得多,一天光是肉就能吃上两头羊,留下四头之后,剩下的七头就全部拿去换白石。

这羊身上的肉和羊皮都是有价值的。

当然,苏糖准备的可不止这些。

家里的兽皮有多的,林霞做了好几件裙子,都是现代的连衣长裙的样式。

苏糖打听过,这里的兽人穿的多是半裙和背心,这样省兽皮,而且兽人的衣服做的粗糙,也不会缝制什么的,在兽皮上戳个洞,再用兽皮搓成的绳子一串起来,系在身上就是能穿了。

“长裙”也不是没有,就是一整张兽皮往身上一裹,这样又厚实又壮,实在算不上美观。

苏糖之前穿着长裙去灰狼部落的时候,路过的雌性都会多看她的裙子几眼。

兽皮也能换白石,苏糖就想着,这成品的裙子是否价值更高一些?

毕竟价值越高的物品,换的白石才越多。

兽皮连衣裙拿了四件,还有林霞做的牛皮鞋子也有六双。

兽人的脚大,这里的雌性一般都有四十码的脚,苏糖因为兽形小,所以脚也小,只有三十六码的脚。

鞋子自然也是做的大码。

还有苏糖烧制的瓷器,她从狼妮妮那里了解过,万兽山的兽人是会用火煮熟食吃的,这点和灰狼部落不一样。

既然用火,那锅碗瓢盆之类的器皿,肯定是用得上的。

所以这些也都准备了,最近她陆陆续续烧制了不少,拿得出手的还算精致的陶器,大大小小的加在一起也都六十个。

农场里的作物她是不打算拿出来的,太扎眼了,这远古大陆还真难找到长得那么好的果子。

不过最近她老妈闲的无事,又做了点苹果脯。

虽然没有盐,不能防止果肉氧化变黑,做出来没什么卖相,但果肉好,吃起来口感不错,是小福的最爱。

这东西拿着也轻巧,分量不多,就十来斤苹果脯,全都带去。

长生家族:广纳道侣,姑娘请留步  苟在荒诡世界  当六师弟靠谱起来  斗破:从奶爸开始走向巅峰  红楼之逆风起兮  娘子,龙袍请穿好,直播呢  衣上有尘  暴君的小娇包甜憨了  影帝每天都想吃软饭  奥特曼之怪兽大联盟  巫师之途  身在洪荒创世界  彩礼十万,我和陌生总裁契约领证了  大力崽崽五岁半,我是全皇朝的团宠  危机纪元I  病娇医修觉醒后恶友甚广  灵气复苏时代,我用打分管理全球  遮天:我能无限投资,羽化成仙  我的主神空间好像有点不对劲  失格魂萦  

热门小说推荐
凤舞漓落

凤舞漓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定不负相思意

定不负相思意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追逐的岁月

追逐的岁月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