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6章(第1页)

总之,在记者的笔下,这个万商人不但罪大恶极,还非常、非常有钱!

曾有四个毛贼不认识他,悄悄埋伏在他情人的家门口,意外截了他的车,竟然从车箱里抱出了一箱金条!

四个毛贼溜之大吉,分钱后四奔东西。

而万商人竟然懒得去追究。保镖问他为什么不追究?万商人豪气的说:“我弯腰捡钱的功夫几倍的钱都赚回来了,何必还要再弯腰呢?不用去追,几个毛贼而已。”

这哪里是大商人,简直是大善人!

祝玉燕炮制几篇同风格的小说发表后,苏纯钧就听情报局说现在道上已经有关于万商人的悬赏了。

陈司机:“道上说这万国华有钱,想抓他勒索的不下五六个帮派。有他们帮忙,估计万国华很快就可以到手了。”

苏纯钧:“……”

第369章万先生

万国华一点都想不到,他竟然就这样被抓了!

万国华其实是很小心的,他是苦出身,父亲是码头苦力,在他七八岁时扛大包吐血累死了。他爸爸死了以后,他妈只能也去扛大包来养家,他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家里三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苦。

万国华从在街头拾香烟头开始,慢慢学会摸包、卖报纸、加入帮派、在茶室当博士,一路混成了一个掮客。

但他不是什么高明的掮客,做不了大生意,也就是拉个皮条,帮人租房找工,有时卖儿卖女也做,做局害人也做,什么都做,但他是中间人,等于只替两边牵线搭桥,真正的坏事不是他干的,砍人也砍不到他头上。

香港是个乱法之地,上头全是英国佬,底层全是华人。在香港,英国佬家里的越南保姆都比华人更金贵,穿着佣人服走在大街上的印度人,华人都要给他们让路。

万国华没打算当大清的忠臣,也对新建立的国民政府没什么兴趣,他早早的就剪了辫子,穿上西装,说着一口英语——有时甚至会故意说印度味的英语,假装是印度人。

他的名字是父亲取的,父亲死后他就给自己改名叫彼得、波姆、菲尔……等等,他的名字太多了,常常换,毕竟做这种生意,多几个名字备用也是常理。

万国华·彼得·波姆先生,还有一个秘密的身份。

他是维多利□□报部门的一个特派员。

做这个特派员,一个月可以领两千英镑。

他只需要调查一些事,把它们写下来寄出去就行了,有时也需要拍拍照、在街上制造几起骚动。

这一次,他就是受命来这座城市制造几起骚乱。

活动经费并不多,所以万国华先生要省着点花——省下来的都是他自己的了!

他没有去找大帮派,那些帮派要钱都多,他嫌贵,于是只找了几个小帮派。也不要他们做别的,只需要故意在街上惹事就行。

做事的帮派出多少人,他出多少钱,一个人头一天一镑。要是真的发生了冲突,冲突参与者每人一天多拿一镑。这个就不必交给帮派了,是他单给的奖励金。

重赏一出,不由人不效死!

一镑,足够买一袋米了!一天一镑,等于每天都可以买一袋米回家!

所以那些流氓才不怕死,看到警察手里有枪都敢往前冲。

万国华不是一直在这座城市蹲着等结果,他一个月才来一回,结账,查账。因为不想引起日本人和码头上的人的注意,他都是包一条小渔船,混在偷渡的人中间,不知不觉的上岸。

这样严密的保密措施,竟然也能被看穿!

万国华穿着臭烂的破衣破裤子,连鞋都没穿,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包袱里只有两块发酸的干饼。

他混在偷渡的人中间往来两地已经十几回了,回回都没问题,今天却一下水就被人围了,这群同船偷渡的人硬是把他给逼到了一处岸边。

他才知道今天这一船,都是劫匪!

就只为了抓他!

都赛博年代了,还在当传统反派?  师姐在上,我在下  都穿越了还不造反啊许元胜方柔全文未删减  饮冰  铁血缉凶  历史视频:老祖宗边吐槽边吃瓜  北城霜降  我们都从末世回来  炮灰人夫攻的贤惠日常  非典型反派[快穿]  欺君  长生玄途  救赎反派陛下少年时  宠妻(重生)  毛绒绒他武力值爆表  穿成被扬骨灰的渣攻后[穿书]  于是男主转身跳下悬崖  安度因的美漫之旅  她的黑月光[快穿]  循循  

热门小说推荐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穿越重生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後杀疯了作者锦城里完结  (末世重生空间囤货女强宠物)  暴雨洪涝丶极热丶大雾丶酸雨丶极寒丶地震丶海啸天灾末世,挣扎求生四年的安南,遭渣爹遗弃丶朋友背叛,含恨惨死。  再睁眼,重生回到了末世之前。她抢占先机,利用随身空间疯狂的囤积物资,美食丶药品丶武器通通拿下...

四合院:我有一个小世界

四合院:我有一个小世界

驴友王宇探索天坑岩壁上发光洞口后,穿越到四合院世界,并发现发光洞口是一扇光门,可打开穿越异世界,由此,王宇在四合院世界悠闲生活,在异世界探险求索,来回穿越两界,逍遥自在。p...

圣人弟子,长生的我奉师命下凡

圣人弟子,长生的我奉师命下凡

李灵运死后上了仙界,被太清圣人收为了徒弟。圣人师父有言太上无情,仙人断舍离,首当去情欲。于是,圣人师尊赐下一宝,名为红尘心。心有七窍,一窍一劫,七劫历尽,始为圆满。李灵运的魂魄再入凡人。第一世,王朝末年,他为剑池二弟子,师尊是号称天下第一的剑池之主。他有一个大元公主的师姐,也有一个姓朱的小师弟...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