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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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1页)

戚朗如今已经完全习惯了与狼群成员的生活。

在不需要离开别墅的时候,他会按照惯例巡逻领地,被狼群成员投喂,学习一些人类社会的知识,还有进行长时间休息。

巡逻吃饭休息有多么开心,在学习人类知识的时候,戚朗就有多么生无可恋,就算他再打起精神,积极配合狼群成员学习,也会觉得无聊。

“小朗,把冰蝶吐出来。”

闻杜柔语气温柔,却让戚朗一僵。

坐在沙发上的戚朗抬起头,狼耳向后压成了飞机耳,蓝色的眼睛注视着闻杜柔,认真又纯粹,就好像在说他什么都没有做。

闻杜柔表情不变。

戚朗盯着闻杜柔。

几秒钟后,他张开了嘴。

一只剔透的冰蝶扇动着翅膀晃晃悠悠地飞了出来,然后落在了戚朗的肩膀上。

而戚朗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僵硬地低下脑袋,随后把沙发上的画册拿在手里,抬头嗷嗷叫了两声,示意他们可以开始学习了。

闻杜柔看到这一幕,不由气笑。

彼时,另外三个家人还没有离开。

戚凌疏叹了一口气,像是有些难过,他不知道从哪里扒拉出来了自己的血虫,故作羡慕:“果然还是妈妈的附属最讨弟弟的喜欢,明明我的血虫也在角落里。”

但是弟弟就只找冰蝶玩。群㈥8㈣8⑻㈤1㈤6

听到这句话,在场的三个诡异都将视线挪到了戚凌疏的身上。

“如果小朗去找血虫,我会直接杀死你的附属。”

这句话是戚悦说的。

穿着白色校服的她就像是一个文静又漂亮的普通女高中生,然而,在她身后却似乎涌动着什么潮湿而黑暗的气息,望着戚凌疏的时候如同在看着一摊死物。

冰蝶是最纯粹的冰。

而血虫这种东西存在就是一种肮脏的罪恶。

被完全嫌弃的戚凌疏:可恶,真过分啊!居然这么痛斥我的宝贝,你们难道看不到我的血虫有多可爱吗?!

这柔软的触感,通身腥红的颜色,完全就像是红色的宝石一样!

在他的世界里,那群人类发疯得想要品尝他的附属,他都没有给过一只!

一群没有见识的同类!

戚凌疏手里捧着自己的血虫,脸上的笑容有些收敛,不过,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他转头看向了自己弟弟。

蓝眼男孩趴在沙发靠背上,正盯着他手里的附属,左边的狼耳颤动,像是在好奇他的血虫。

戚凌疏见状,顿时有些感动,果然还是他的弟弟最识货。

只是没等他激动地把附属送过去,另外三个同类警告的视线便让他的笑容僵硬了很多。

“弟弟,你先好好学习吧。”

戚凌疏可惜地道:“等有时间的时候,我陪你一起玩血虫。”

戚朗喉咙咕噜了一下。

像是在应答一样,确定对方没有把血虫给他的意思后,戚朗就又坐了回去,翻起了一点兴趣都没有的画册。

他是真的很无聊,所以才做出了吞蝴蝶的举动。

但事实上,戚朗没有真的咽下去的意思。

毕竟,冰蝶上面有闻杜柔的气息,更不要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冰蝶,早已经被戚朗视作了没有特别大用处的合作者。

他含住蝴蝶,更多的是在玩。

而在场的四个诡异也都清楚这件事,就连闻杜柔本人也只是语气平静地让他吐出来。

“冰蝶是最干净的,还可以上嘴,但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往嘴里放。”

大明:拿命教太子,皇帝求我别死  运动番有一车幼驯染很合理吧  我靠邪胎求生存  朝思慕暖  万人迷他只是想退婚[穿书]  淋湿夏夜  年少不知魔尊好  闪婚亿万大老公  宠冠三界:仙妃千千岁  乖,让我抱一下  小说主角们入侵现实后  假公主直播种田修仙[星际]  戏精美人  卖火箭的小女孩[星际]  社恐受和龙傲崽娃综爆红  女A的品格[娱乐圈]  反派养大男主后(女尊)  [综英美]第二人生在哥谭  我,憨憨,不会掉马!  成了病弱反派的吊命人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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