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8章 吴三桂(第2页)

这个时候,就有人专门向移民们提供一项商品,贩奴。

那些奴隶多数是在南洋各岛上抓来的,价格并不算贵,却能成为很好的劳力。对于新移民们来说,买几个奴隶,那么自己家分到的土地就都能种植的过来,收益的大米或者甘蔗,很快就能把买奴的钱挣回来。

阿方索带着吴三桂很快来到一栋宅子里,那是一个看上去是仓库的房子,可里面却有许多人。进去前,阿方索给了吴三桂一个面具和一个号牌。戴上面具,就没人认识了,有了号牌,就可以举牌叫买。

里面摆着不少桌椅,吴三桂选了张空位坐下。

一个奴隶贩子拿着把木槌在大桌上敲打着,于是下面那些戴着面具的买家们都停止了交谈,将注意力较向他。

拍卖者一招手,于是两个年青人带着一个女子进来。

那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明显是一个混血,带着白人血统,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穿着白色的布裙,一头红色的头发系着红色的发带。

拍卖者说了一堆的赞美辞,然后等着大家出价。

吴三桂看着一群人为这个年青的混女红发女者争相竞价,最后,这个年青的女人以一百四十块的价格被卖出成交,这样的价格,很明显不是买回去做仆佣的。吴三桂看了眼那个出价最高的人,面具摭住了脸,但依然看的出是一个汉人,大约四十左右,还有些发胖的汉人,一身丝绸,手里拿着把扇子。吴三桂一下子就知道了这人的身份,一个来自福建的丝绸商人,他买人的目的不言而明。

接下来是个大约二十六七的女子,介绍说这是一个厨艺不错的厨娘,也很快卖掉了。一连好几个,都顺利的拍卖掉了。

等到第七单,才终于是吴三桂在意的货。

皮肤黝黑,头发卷曲的黑人,很健壮,也很年青。

“十个一组,五百块一组,每次加价十块,开始。”

吴三桂算了一下,一个才五十块,真不算贵。现在中原工厂里一个月起码都有五块了,一年下来工资都能买一个了。花一个工人一年不到的薪水买一个年青强壮的奴隶,起码能干上二十年,比雇佣工人划算多了。

尤其是现在中原开始出现用工荒,有钱都不一定请的到工人。

朝廷每年都打下大片的土地,新占领的土地需要大量的移民,官府不断的把中原的百姓移往边疆,结果就是中原的人口大减,原来是地少人多。许多人都没地可种,只能去做别的工糊口。

而现在中原人口不断的减少,中原的百姓就算没地,可也能佃到地种。

这结果导致用工越来越难,尤其是那种长期工更难。

更别说,边疆之地,劳力缺乏更严重。

吴三桂在台湾就买了不少的土地,后来又在吕宋也买了不少地,今年又在安南也买了大片的地,他买下的这些地都是用来种植甘蔗。买下地后,还准备建制糖厂,可是地好买,但工人却难招。

“看看他们,多么强壮年轻,各位老爷。”贩子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道,“买下他们,绝对物超所值,这些人吃的比猪少,干的比牛多,而且比狗还老实。”

贩子的话确实很动人,这样的黑奴要是卖给那些新移民,估计就算一百块一个,他们都愿意买。

果然,马上就有人出价了。

更多的人加入竞争中,很快拍卖价格就达到了八百块一组。

吴三桂没有出价,他一直在观看着那些出价的商人,出价的人很多,也很积极,哪怕是到了八百块一组,也依然不愿意放弃。

“九百块!”

刚拍下第一个混血女孩的那个福建胖子一口喊了个高价。

“九百一!”

一个广东商人不甘示弱。

听着他们还在互相争夺,价码越来越高,吴三桂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贩铜贩大米的买卖不用再做了,有一个更赚钱的买卖出现了。(未完待续。)

5188  猛卒  重生南非当警察  大梦主  遮天  超级人生陈平江婉全文免费阅读  极品全能学生  豪婿  不良之谁与争锋  顶级神豪  凡人修仙传  最佳女婿  天降巨富  万族之劫  穿越八年才出道  大奉打更人  最佳赘婿  三寸人间  我真没想重生啊  捡漏  

热门小说推荐
好好地活

好好地活

一个既坏又好的少年,一个由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一段苦难又甜蜜的流金岁月,一段啼笑皆非又充满温情的故事本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写起,时间跨越四十年,力争还原四十年来的时代变迁,记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史。本文主打一个真实,甜虐都有,请选择性阅读。为爱发电,只为知己。...

情缘仕途路

情缘仕途路

徐志书出身贫苦,身世成谜!初中时期,喜欢上了姜瑛,后在姜瑛资助下,徐志书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大学毕业后,放弃京都工作机会,转而回到家乡竞聘副乡长,并因此踏入仕途。徐志书得到田佳佳叶佳玉韩等人的帮助并在丰富乡找到了真爱。...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