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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一人身材高大,身披兽皮,头上戴着的羽毛骨盔看起来有些滑稽。
却见那人满面怒火,向李彻高喊道:“奉王休走!”
李彻疑惑地向那人看去,随后转身看向还未撤离的杨忠嗣。
杨忠嗣沉声道:“此人是北室韦部的首领。”
李彻点了点头,又看向室韦首领身旁那群连铠甲都没有的骑手,一脑袋问号:“他来干甚来了?”
一群连甲都没有的轻骑兵,冲击铠甲马甲俱全的重骑兵,李彻实在搞不懂室韦人的脑回路。
杨忠嗣也无奈道:“此人无人主之相,只因是上一任北室韦首领膝下独子,故而传位给他。”
李彻了然,那就是傻子呗。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室韦首领已经杀到一百步外。
看清李彻身旁的杨忠嗣,他疑惑地歪了歪头:“乞颜康,你怎么在庆人那边?”
李彻和杨忠嗣顿时有些无语,傻子都能看出来的情况,这厮却是分不清。
直到身旁的随从对他说了些什么,室韦首领顿时大怒:
“乞颜康,去年你带着族人在雪地流浪,是我父收留了你,你怎敢叛我?!”
杨忠嗣却是一脸冷漠,他与北室韦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互相利用,本就是生死之敌,既然无愧于心。
那室韦首领却是不同,见杨忠嗣不回话,只觉得肺要被气炸了一般。
竟是亲自冲锋在前,带着麾下室韦勇士一窝蜂似的涌向全副武装的亲卫营。
李彻像是看傻子一样看向对方,轻轻抬起右手。
一众亲卫从马鞍旁掏出火枪,齐齐端在胸前。
那火枪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围绕着中心焊着八根枪管,看着像是一个胡椒瓶倒扣在枪身上。
这种火枪的名字倒也生动好记,就叫做胡椒瓶手枪。
胡椒瓶手枪初次登场在十八世纪,靠着转轮转动和底火发射的优势,迅速在牛仔、海盗等群体中风靡。
这种手枪其实就是左轮手枪的前身,并非什么大威力的武器。
陈规也是带着火药司的枪匠,进行多次改进才让它有了一定的实用性,但毕竟雷酸汞的产能有限,战前也就生产了三百把配备李彻的亲卫军。
和真正的手枪相比,胡椒瓶手枪威力低、射程短、装填困难,以李彻后世人的眼光看来,这东西还是过于简陋。
但,此枪有唯一的优势,就足以让人无视掉上述的所有缺点。
那就是,它能连发!
三百名装备了胡椒瓶手枪的亲卫,在枪管口部装载火药和子弹,又在后部安置好火帽。
随后端起手枪向前瞄准,屏气凝神,冷静地向前方瞄准。
等到敌人进入射程,亲卫轻轻勾动扳机。
砰砰砰——
枪声响起,烟雾弥漫。
铅弹在夜幕之中,射出一条又一条的灰线,笼罩成立体的网状结构,将室韦首领和他的勇士覆盖。
在扳机的牵动下,枪管旋转,敲打锤对准下一根未发射的枪管。
砰砰砰——
又是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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