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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呆子懂什么?」景暄和摇摇头,说:「你可知道,刚才那位公公是谁?」
阿呆平静道:「不就是号称九千九百岁的东厂督主魏福忠吗?」
「你知道?」
阿呆的回答倒让景暄和惊讶了,如果他知道,为何还敢与魏福忠同归呢?要知道,死在魏福忠手下的冤魂,简直是不计其数。
「那人不光架子大,衣服还是圣上御赐的,大家对他都噤若寒蝉,也只有魏福忠敢这样吧。」
「你就不怕吗?」
「怕什么?事情是我一个人惹出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阿呆不想把老大也牵连进来,进了东厂,最多也就是一死吧,难道这世上还有比死更可怕的吗?」
「当然有,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景暄和顿了顿,道:「曾经有四个平民在暗室里喝酒谈心,一人大骂魏福忠,其他三人战战兢兢,不敢说话,还未骂完,便有东厂番子冲进来,将四人带走。他们当着魏福忠的面将那人剥了皮,其他三人失魂落魄,差点被吓成了疯子。难道这样,你还不怕么?」
「怕,可是怕又有什么用呢?」阿呆舔了下嘴唇,道:「老大能够牺牲培养了很长时间的蜘蛛,来救我的命,阿呆已经很感激了,能帮我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了。」
景暄和看着这双黑眸,突然笑了:「看来我得重新认识一下你了,这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又蠢又笨的阿呆么?」
阿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自己在难过什么了吧?」
景暄和沉吟了一下,道:「如果你找了很久的人,有一天却发现,他变成了你完全不认识的样子,你还会认他吗?」
「你说的是亲人还是朋友?」
「有区别吗?」
「当然有。」阿呆煞有介事道:「如果是朋友,那么我会尊重他的选择,因为每个人想法不一样,要走的路也不同,可若是亲人,就不一样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无论选择如何,总归应该殊途同归的。」
景暄和叹息了一声,道:「说得对,不过我现在想一个人静静。」
一扬马鞭,白马嘶吼了一声,加快速度,将阿呆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老大,你又欺负我!」阿呆瘪着嘴巴,只怪坐下的黑驴太慢了。
第10章烈火迷雾(1)四位奇人与一只烤鸡的……
前任左都御史于景涟家有两个孩子,于歌笛和于恺之。
这两人性格一静一动,在姐姐于歌笛安静腼腆,成为名门淑女的时候,弟弟于恺之就就像个泥猴子一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恺之不是个听话的性子,可他却很怕自己的父亲于景涟,比如父亲说男孩子应该正襟危坐,他每次就笔直地坐着,将手放在膝盖上,连头都不敢动,即使额头冒出细汗,或是有苍蝇蚊虫飞过,他也不动。
又比如,父亲说男孩应该学骑马射箭,即使于恺之不喜欢这些东西,也硬着头皮上马,有次他从马上摔下,膝盖都破了,他仍是二话不说,继续上马。
于歌笛喜欢研究蛇虫鼠蚁,于恺之却痴迷山水画,巧合的是,于恺之和东晋的着名画家顾恺之名字相同,于景涟总说,于恺之喜欢画画,是上天冥冥之中的缘分。
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姐弟,感情却很好,于歌笛闲逛书斋时,总不忘给弟弟带一些奇人异士的书画,而于恺之与友人在山水间徜徉时,也不忘给姐姐抓一些样式奇特的昆虫。
景暄和来到大明后,因为不忍心忠臣之后蒙冤,所以一直在帮于歌笛找弟弟,可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史书上,于景涟冤死后,这家人的故事也戛然而止了,再没留下只言片语。
谁也没有想到,八年后,他们二人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
景暄和看到于恺之在杀父仇人魏福忠面前卑躬屈膝的一刹那,甚至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在流亡途中病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这般窝囊地活着要好,可他是原主的亲弟弟,能够活着,总比死要好的。
如果于歌笛在的话,应该也会这样想吧。她不知道当年流亡途中于恺之发生了什么,更加不能代替他去抉择。
不过。
八年能够改变太多东西了,更何况,有时一个选择便能让人走上南辕北辙的道路,又何须八年那么长?
景暄和的思绪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纷乱交错,只觉得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苦涩,真是造化弄人啊。
不觉间便来到了建宁寺。
景暄和摇了摇头,现下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且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
奔波了一天,时间已近傍晚,夜雾笼罩中,建宁寺显得格外肃穆沉寂,杏黄色的围墙,鸦青色的殿脊,还有暗红色的大门,不远处传来诵经的声音,和着一幕幕剪影,荡漾在夕阳的馀晖之下。
香客大多回去了,只有一个小和尚缓缓向他们步来,道:「阿弥陀佛,众位施主光临我寺,有何贵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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