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卷一 大风起兮 第110章夜族秘辛(第4页)

崇渊说到这里,目光不经意的向龙日狂阳身上的黑铁铠甲瞥了一眼,又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但狼主身上的符印之甲,想必却不是出自澜鞑。此甲无论铁质之精良还是篆刻其上的符印秘术,都可称当世绝品,如此精湛的锻造之术,就算是中原那些锻造名家,也没有几个人有能力锻造出这等稀世宝甲,而澜鞑就更不用说了。”

“澜鞑一部确实拥有着北荒独特的生存价值。你也说得不错,我风炎部的兵器护甲大都来自于他们,这些年为了换取那些装备,我风炎部已经付出了上万匹好马的代价。”龙日狂阳语气虽平和,可话语中却难免透露出几分肉痛之意。

北荒蛮族有天生的悍勇血脉,崇武好斗,被中原人视为世间最凶猛的族群。可北荒的草原能生养出天下最好的马,但蛮族人却锻造不出精良的兵器铠甲。北荒历来不缺乏铁矿之类的资源,他们缺的是冶炼和锻造之术。而冶炼和锻造术在中原已经极具水准,可称天下第一。大雍王朝之所以能紧守西北边境数百年,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有世上最精良的兵器装备。而冶炼锻造这两种对任何朝代都很关键重要的技艺,从来都管控极严。蛮族和中原这些年虽在边境有商贸往来,但那只限于普通物品的流通,像铁器这种朝廷严禁的管制品,蛮族是极难从中原之地获取的,所以他们只能靠自己。

北荒蛮族分散年久,没有形成统一,除了金银以外,他们没有统一流通的钱币。而金银对蛮族来说同样贵重不易获得,所以他们通常的交易就是以牛羊马匹为筹码。而以骑兵名震北荒的风炎部,对马匹一向极为重视,所以龙日狂阳一说到为了换取兵器铠甲已经付出了上万匹好马时,才会有此肉痛之感。

“至于我身上所穿之甲,的确是天下无双的符印之甲,而你能看得出此甲之珍贵,足以说明你见识不凡。但此甲的来历却是我的隐私,我并不打算让别人知晓。”龙日狂阳直言不讳,没有丝毫委婉之意,“况且这与你我之间所谋之事也并无关联。”

崇渊微微一笑,淡然道:“符印之甲为上古传说中以秘术锻造而成,的确可称稀世之宝,世上能锻造出此甲之人,想必也绝非等闲之辈。狼主如此重视,在下自然能够理解。”他话虽如此,可心里却早已有了主意,符印之甲如此难得,绝非普通人能可锻造,也绝非寻常人能可穿戴,以此意向去查,相信以圣传如今遍布天下的耳目,日后定能查探出一些端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崇渊话头一转,重回方才的话题,“澜鞑部坐拥铁矿,又有锻造之术,所以他们对风炎有着极其重要的利用价值,也是狼主必须将其收拢征服的首要目标。”

龙日狂阳微微颔首,却没说话。

崇渊继续说道:“澜鞑以外,便是生存于沉沦海畔的拜月和夜族两部。这两部以沉沦海畔为根据,前依广袤深远的黑雾森林,后靠沉沦海之天险,相比于北荒陆地,这两部的地势位置却格外特殊。因为狼主一旦决定与中原开战,那沉沦海便必须由风炎部掌控,否则中原宁海水军越海而来,与大风城遥相呼应,北荒便无异于受左右夹击之敌。”

龙日狂阳眉峰一沉,脸上浮现凝重之色。

崇渊缓缓续道:“拜月部虽同为蛮族一脉,却崇尚自由,历来与其他北荒各部少有往来。拜月部虽无强大武力,人口也不多,但他们擅长的弓射之术却尤胜风炎铁骑,而他们的所处之地仰星城更是建立在沉沦海畔的孤峰之上,是蛮族十五城中最为易守难攻之地。风炎部若不能攻克仰星城之天险,想要征服拜月部便颇有难度。”

龙日狂阳心中暗凛:崇渊从未涉足北荒,却对北荒各部的情形了若指掌,看来圣传的情报力量的确不容忽视!

龙日狂阳心中暗有所想,口中却淡淡道:“不不得不说你们对情报的收集确有独到之处。拜月部虽有天险屏障,确是易守难攻。不过想要征服他们并非只有强攻一途,我只需出兵将其四面围死,断绝了他们的粮草,不出三个月他们就会自乱阵脚,然后下山求降。”

崇渊微笑点头道:“在没有其他支援的前提下,围困的确是解决他们的最佳之策。”

龙日狂阳忽然冷笑道:“拜月部历来自视甚高,总觉得他们要比北荒其他部落要更高贵,所以数百年来都不屑与其他势力有所往来,所以他们一旦被围,是绝不会有其他人会轻易去支援的。”

“拜月之旁,便是夜族。”崇渊再次点头,继续说道:“夜族常年生活在沉沦海畔的黑森林中,黑森林不但遍布沼泽和瘴气,更有不见天日经年不散的黑雾笼罩,所以黑森林中的环境异常恶劣复杂,就算是白天也与夜晚无异,生存在那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被古武族创世神所憎恨的弃民,于是就自称夜之一族,夜族之名由此而来……”

“夜族人千百年久居黑森林中,经过漫长岁月和特殊环境的影响,他们族民的体质受到巨大蜕变,可以不受寻常毒物和黑暗的影响,能够自由的在黑森林中生活。而经过特别训练的夜族人更可以借习惯黑暗的优势,成为追踪和暗杀的可怕存在。据我所知,夜族曾有人以此特殊因素创出两大绝技,分别为能操纵风雷之力的风雷印,以及能隐身无形的魇魔影。精通此两种能为的夜族人,可称为最为厉害的杀人高手。若能将他们征服,将是作为刺探情报和斥候的最佳力量。”

龙日狂阳轻皱眉头,忽然说道:“夜族是整个蛮族中最特殊的一部,北荒各部无不将之视为异类,甚少有人主动与他们来往,又加上黑森林复杂危险的地理,数百年来没有多少人能安然穿过黑森林到达他们的居住之地黯影城。所以他们的情况也最模糊,你又是如何能得到他们的情报?”

崇渊略作沉吟,而后坦然道:“实不相瞒,如今本教之中就有人是来自夜族,并且与蚩炎一样都同属四大天王之列。”

“原来如此,”龙日狂阳语气微沉:“看来你们圣传教当真无孔不入。”

崇渊微笑道:“要谋大事,必先布局。而收集情报,便是布局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龙日狂阳沉吟片刻,道:“在你看来,若要征服夜族,何种方法最有用?”

“要对付夜族,以武力强攻是为下策。”崇渊淡淡道:“夜族有黑森林中的浓雾沼泽以及瘴毒作为掩护,骑兵无法轻易突破,强攻只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算强攻得手,能从夜族收获的利益也值不得那样巨大的消耗,得不偿失。”

龙日狂阳眯了眯眼,冷然道:“不错,长年生存于那些阴暗污泥中的寄生虫,的确没有太大的价值可以去为之消耗。”

“但他们确实也有一些可以利用的价值,而且如果用之得当,是可以发挥出不容忽视的作用。”

“所以……,”崇渊续道:“要对付他们,需得以利益相诱。狼主只需许诺足以能打动他们的好处,将他们的主要力量引出黑森林,再一举降服,夜族便可不攻自破。”

龙日狂阳眉头微微皱了一皱。

崇渊察言观色,又说道:“不过据我所知,如今的夜族首领胤龙师为人心机深沉,处事颇有几分八面玲珑的意思,他本人又实力不俗,若没有绝对的利益,想要打动他只怕也颇有难度。”

龙日狂阳沉吟片刻,忽然冷笑道:“那只老狐狸,的确有几分难缠。不过据说这些年他为了改善夜族与其他部落的关系,曾数次现身北荒,想必他也有所图谋。只要能弄清楚他之所需,便能抓住他的弱点。就算要论个人之力,我也还没将他放在眼里。所以如果以利相诱不成,大不了先找个机会将他除掉便是。”

崇渊沉吟不语,忽然心头微动,语气低沉的道:“在下忽然想起一事,想要请教狼主。”

“哦?”龙日狂阳微微皱眉,随口道:“说来听听。”

崇渊措辞片刻,而后缓缓道:“据我所知,夜族百年前也曾盛极一时,因为他们中出现了一个旷世之人,名为忽翰突烈。此人身负异种血脉,拥有惊世武力,被北荒人视为夜族之异数,但夜族却将他奉为圣王。据传说忽翰突烈身为夜族圣王期间,夜族势力曾一度席卷半数北荒,蛮族各部说起此人无不胆寒。不过就在他几乎快要成为整个北荒之主的时候,却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踪迹,从此再无音讯生死不明。北荒各部趁机群起攻之,夜族为此遭到了惨重损失,被迫撤回黑森林,直到如今也没能恢复元气……”崇渊语气一顿,转而望向对面的龙日狂阳,询问道:“狼主生于北荒,想必对此事也有所知晓吧?”

龙日狂阳闻言,篝火后的脸色禁不住悚然一变。

男主每天都想杀我  我在唐朝做捡史  我的老婆是阎王  暗月:黑潮降临  潜行者  假穿越:我的修仙被全程直播  恨道剑主  签到系统必须死  我家没有宝藏  人在斗罗,呼吸成神  我在二次元里偷取万物  全息世界再就业  快穿:我在修仙世界直播坑师尊  从虫巢开始修仙  都市之天眼邪神  阴诡世界,我能吸阴蕴阳  四年后我重生了  暴揍丈母娘之后  记长宁  我的帝姬殿下  

热门小说推荐
诊所通古今,我灾荒年扶持战神将军称霸天下

诊所通古今,我灾荒年扶持战神将军称霸天下

通古今,古今互穿囤货战乱争霸,不受宠真千金古代落魄战神皇子身为沪氏祁家的真千金,祁清妍却被鸠占鹊巢的假千金陷害,没认回去几天就被赶出了家门。她一个医科大毕业的高材生,百无聊赖下回乡收起了外公留下来的小诊所,却意外发现小诊所能够连通异世的古战场!南蛮来犯,腥风血雨的战场后方,水源紧缺,疟疾肆虐,士兵死伤惨重!她意外救下的重伤男子,竟然是尊贵的九皇子!裴景彻看着自己胸膛缝合的神迹,虔诚的向仙子献上祭品仙子大恩,彻无以为报,这些身外之物,还请仙子不要嫌弃!看着满地金闪闪的珠宝,祁清妍凌乱了。靠着这神奇的小诊所,她成为了异世家喻户晓的神医,一路扶持裴景彻登上顶端。本想拍一拍衣袖功成身退,九皇子却带来一纸婚书仙子大恩,彻当以身相许。...

末代江山

末代江山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全球圣人时代

全球圣人时代

许晟穿越到了人人都能成为圣人,掌握法则,凝聚道果的玄幻仙侠世界。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小世界,以及里面生活着的部落子民!留下传承建立教派开辟仙朝!记载您投放了灵气,部落中武者出现几率提高3oo记载您的部落子民进阶为荒级人类记载您的子民中出现度过天劫的大乘期修士,获得特殊建筑洞天福地记载您灭杀了先天神魔,获得天赋荒古圣体苍天霸体记载您的宗派炼神锻造出了诛仙剑!记载您赢得了与晶壁系的战争,俘虏了光辉之主蓦然回,当许晟征服无尽世界位面宇宙后,现自己早已夺得造化,成为道祖!...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