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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来魔界这一趟倒是比蜀山还安全,这一路风景都不错,完全颠覆她对魔界的想象。

“站住——”

白雪惜持剑而上,几次阻拦沈惊尘离开。

沈惊尘是成长在红旗下遵纪守法的好青年,哪怕穿书到了仙侠世界也秉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尽量不要手染鲜血的准则。

是以处理从前那些恶劣魔族的时候,他宁愿将他们放逐大荒,任他们自生自灭,也不想亲自动手。

前任魔尊的陨灭,也是因为两人神魂斗争,对方失败之后自己慢慢没了生息。

沈惊尘不愿脏了手,因为他一定会离开这里,真染了血,他难以想象回到现世之后自己还能不能睡安稳觉。

他是教授,不是杀手。

因着这些,面对白雪惜的百般纠缠,沈惊尘竟还真的一时有些脱不开身。

但也只是一时。

修为高到一定程度,即便面对满身女主光环的存在,也有足够的力量远离。

沈惊尘双指并拢,夹住对方刺来的灵剑,剑光泛蓝,威风凛凛,骇得他微微眯眼。

他忍不住道:“这剑倒是比你那双眼睛干净许多。”

忽然想到仙瑶,他不受控制地观察这把灵剑,发散思维想着,这会不会也是从仙瑶手中抢走的灵剑?这会不会是仙瑶本来想要的剑?

若是,岂不该物归原主。

沈惊尘微微眯眼,周身罡风骤然变强。

白雪惜不可置信地看着,明白自己还是错估了他的实力,他比她想象中还要强大,动起真格她根本就近不了身。

手中灵剑脱手,白雪惜不免有些着急,这可是原书里唯一会生出剑灵的仙剑,它虽然灰扑扑很不起眼,被收服之后却展现出比楚千度佩剑还要强大的力量。

那是真正破碎虚空大能留下的遗物,是原书描写属于金仙瑶的本命剑。

白雪惜一开始也不想抢她的剑,是师尊先反悔,将选剑的机会给了她,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既然让她先选,她当然要去试试最好的,这是人之常情。

如果这把剑真的非金仙瑶不可,那她绝不多留一秒,立刻去找别的。

但这剑被她拿到了,并无抗拒,虽不见剑灵在哪,可还是对她顺服的,足见不是非金仙瑶不可。

如此,也无怪她将它拿下。

现今她还没用明白,不曾将剑灵逼出,岂能让剑被夺走?

白雪惜身有旧伤,但满身法宝,为了护住身为剑修最重要的本命剑,她将所有手段都使了出来。

沈惊尘早有防备,但她到底是穿书文学的女主,光环闪瞎了他的眼睛,一堆法宝丢出来,还真让他有些无处下脚手足无措之感。

那场景有些奇妙,白雪惜看着竟忍不住笑了一下,她脑子里不合时宜地想,魔君身上不但没有邪气和变态,还仙姿玉骨,可爱得很,让她忍不住心生好奇和亲近。

“把我的剑还我。”

她笑得眉眼弯弯,仰起下巴得意喊道:“还给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来之前打算要他的命,看见了忽然改变主意。白雪惜想着,她确实不该乘人之危,沈惊尘正是身体不好的时候,她身为正道修士,若这个时候动手,和魔修有什么区别?

她要堂堂正正地赢他,就算杀他也不该是现在。

思及此,白雪惜飞身而至,手抓住本命剑的剑柄,目光灼灼地望向控制着剑尖那一端的沈惊尘。

嫁给心上人的弟弟  我在修仙界用大锅整活  [原神]这个博士值得入吗?  小柠檬,给你拐个小姨父  血族穿书后开了农场[gb]  我以智商兑换万物  当我那病得不轻的前男友成了顶流  惊涛落日  别人种地我养猪[基建]  卡牌在手,异能全有[GB]  穿书女A[gb]  漂亮女配太受欢迎了[快穿]  快穿:恋爱脑别挡路  军婚:最帅军官被异能大佬叼走了  小叔,他以身图谋  老男人[GB]  漂亮娇气,但总被坏男人觊觎  炮灰女配换亲错嫁年代文大佬  白月光挺孕肚回国,京圈沸腾了  阻止竹马结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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